这个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吗?
公司规定,离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提出,这个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吗?求解。
不合法,提前一个月即可,如遇纠纷可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行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一,她的规定是违法的,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你只要提前一个月就行了,但你要是和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工作年限的话,没有到期,你辞职,你就违约了,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二,你要是想辞职,又不承担责任,看看线面的条件你符合吗?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传统观点认为法律赋予劳动者单方提前30日通知辞职权属于强制性条款,当事人不应约定延长。但是,司法实践中有法院认为,原定超出30日的通知期不违反法律,应当认定有效。http://www.hshfy.sh.cn/shfy/gweb/xxnr.jsp?pa=aaWQ9MjcxOTQwJnhoPTEPdcssz
《劳动法》法规定一个月,,,呵呵,,一个月就够啦,,,保护好证据,,以免发生麻烦哦,,,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问: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月经的第10天去可以...
答:最好是月经的第二天,或者三到七天之内抽血检查都可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