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账问题
收到材料及送货单并办入库,财务上做暂估入帐,本月收到发票数量和金额与送货单一致,那么财务上做帐如下:上月为借:原材料 贷:应付帐款(原始凭证为入库单) 本月为借: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原始凭证为发票)即来的发票与送货单的数量和金额一致时是不是就不用冲上月的暂估入帐而直接做帐哪?
不对,即然你本月贷方银行存款了,那肯定不欠对方单位货款了,你上月的贷方(应付帐款)还是不挂着吗? 本月1、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帐款——XX公司(红字) 2、 借:原材料 如有进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如未付款 贷:应付帐款——XX公司 如银行已付款则,直接贷:银行存款
为了正确核算成本,月末需将尚未开票的材料进行预估入帐,次月票到后冲销.再按开票的实际数量金额做分录入帐.不论开票的数量金额是否与预估帐一致,都要进行红字冲帐,没有第二种方法替代.
上月末估价入帐,本月初必须红字冲回,不论发票到与不到,都要冲,如果本月发票仍然不到,月末还要暂估入帐
答:关于年末暂估入帐的数据处理,在有的地区的税务机关,对于暂估入账的外购货物成本可否在税前扣除的规定是这样的:如果该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汇算前,该暂估货物的发票能够到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