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局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促进劳动就业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管理社会劳动力,统筹城乡就业;规划、引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监督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鉴定机构;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组织劳务交流和境外就业;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实施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工作。
(四)组织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订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规划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制订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政策;制订劳动预备制度的实施办法;指导技工学校教学管理和招生就业工作;监督管理社会职业培训机构;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拟订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合同的鉴证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劳动争议处理和信访工作;检查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企业职工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六)宏观调控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发布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拟订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指导和帮助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会同有关部门下达退伍军人安置计划。
(七)拟订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据国家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标准,拟订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并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八)制订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制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方案。
(九)拟订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监督检查权;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十)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资料、发展预测报告。
(十一)指导下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制订劳动保障系统人员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办各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答:在吴江市鲈乡南路,新政府不到点.叫劳动社会保障局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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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海南省副省长落马就是与工程有关,吕梁市长落马也有关,其实几乎所有热点都有关的。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详情>>
答:相对与几千年到现在的21世纪的中国大陆当然是好很多了 香港是什么级别的城市啊, 他同东京纽约一样被列为世界一级城市呀 台北汉城二级城市都是自由民主城市了, 一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