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刑法
我,1984年11月出生入广西桂林灌阳,家庭贫困,1995年10岁时,被本村已婚男子先后3次强奸,当时年幼,怕父母痛打,加上犯罪人的恐吓,迫使将止事隐瞒没有报案。 1997年上初一时才知道自己被强奸了,本想将止事告诉家人,当怕犯罪人的报复,怕犯罪人再次对我伤害,迫使自己展开
其行为触犯了中国刑法中的奸淫幼女罪,依其情节应处3--10年有期徒刑并从重量刑。《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你说的是奸淫幼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2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奸淫不满14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以上情形中,“强奸妇女行为恶劣的”,一般是指手段残忍的;强奸女精神病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多次强奸同一被害人的,等等。 你的情况符合上面的情形,但举证很困难,你说你丈夫有录音,但不知道有没有人证。
建议你找一个专业的律师咨询,希望你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要记住此事不能再拖了,过了追诉时效就不好办了~ 你千万别做傻事,杀了他你就是故意杀人,会判死刑的,那样你的家人会受到更大伤害~~切记。
看到内容我感到非常的气氛,真是禽兽不如的东西,这种人还活着真是人神共愤,对你的遭遇深感同情。 前三个回答的基本上差不多了,这种事解决起来真的很难,时间太久,证据太少,光凭录音是不行的,那禽兽只要不承认就没有办法了。没有充足的证据,不管是谁也没有办法给你伸冤的。如果想解决这件事重要的就是证据。 再三的劝你,千万不要杀人,故意杀人是判决很重的,那时候你的全家就完了,你犯的着跟禽兽抵命吗?跟他一命换一命不值,咱不做傻事啊! 不知道你是哪的人,离北京远吗?北京的医疗条件还是很好的,北京妇产医院我想能帮助你。你的案子解决了咱不是还要过日子吗?没有解决不是也要过日子吗?我帮你问过,北京妇产医院还是能帮助你的,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 祝你早得贵子,全家幸福。那畜生不得好报!!!!
“当时年幼,怕父母痛打,加上犯罪人的恐吓,迫使将止事隐瞒没有报案。 1997年上初一时才知道自己被强奸了,本想将止事告诉家人,当怕犯罪人的报复,怕犯罪人再次对我伤害,迫使自己辍学外出打工逃避”你本应及时告诉父母的,这类案件,证据最重要,关键是阴道提取物,时隔多年后,证据就消逝了,不好认定。或许你选择没告知父母,导致了现在不好挽回的结局。目前能做的,是保护好身体,尽力告对方赔偿,心态要平和,切忌冲动。
就这种案子,都10多年了,就光凭录音很难定他罪的。 公安、检察也不愿管这事,这是刑事案件,而且很麻烦。 你也别想杀他,那你就是故意杀人。这个基本上那就是死刑 如果不愿在村里呆,那就远离这里,和你老公好好过日子吧! 珍惜现在拥有的美好,相信医学,把自己的身体调养好,然后和老公幸福的生活吧!
这样的案件也可以解决,虽然间隔十多年,当然难度肯定有的,根据中国的国情,只要有领导压住查办一定能解决,证据是为了打击罪犯所需要的,虽然你没有,但完全可以通过司法机关的手办到。 很同情你,但要坚强,好人还是有的。不建议你杀了这个人,后果对你很不好,因为会留下你杀人的证据,你能不留下吗? 解决你问题的关键在于你保护好你现有的证据,继续向司法机关求助,至于途径,法院,检察院,公安,政法委,等等,同级越级等等,法律援助、上访等等,途径还是蛮多的,不过肯定比较辛苦,建议你咨询当地律师吧,会有好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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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答:酸牛奶是用鲜牛奶通过特殊细菌发酵制成的,牛奶经酸化后,酪蛋白凝块变小,并且可使胃内酸性增高,对于宝宝的消化吸收很有帮助,宝宝适量食用酸牛奶是有好处的。需要注意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