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把社保转到新公司,但因老公司没钱缴纳社保已拖欠了两个月的社保,还有我个人一个月的工资,现在没办法转出来,等老公司缴纳的话不知道要多久,而且看他那架势基本上感觉就是公司不要了。要是这样的话 只能我自己去缴纳社保么?老公司这么做是否违法。如何寻求法律的帮助?是找社保局或劳动仲裁所介入么?要是原公司死皮赖脸的说没钱缴纳那最后还只能自己去缴纳么?
关于去投诉补缴社会保险的仲裁请求,我只能发表一下个人观点。
你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起诉,要求公司补缴两个月的社会保险,但是关于这样的官司,如果能够调解成功,当然很快可以得到解决。如果不能调解,走了裁决程序,那是比较麻烦的,而且还不一定能够得到落实,时间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