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公司要求我年后外地上班,我不愿意,可以辞职吗?辞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合同未到期的损失吗?
我2009年5月至今在武汉一家公司上班,合同签到2014年5月。期间武汉公司于2012年4月外派我到北京一家公司上班,直到2012年12月回武汉,现由于北京公司每月给钱我(从4月到11月),武汉公司说我拿了北京的工资,属于北京公司的人了,至今没给我开工资,但我们同去北京的人都拿了武汉的工资,唯独只跟我交了社保和公积金,现在公司马上要迁往上海,我又不愿意去,我可以辞职吗?还有可以要求武汉公司补发期间武汉停发的工资吗?再就是辞职可以要求赔偿合同未到期的损失吗?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从劳动合同法的这条规定来看,你辞职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且依据这个理由辞职的,法律规定可以要求补偿的。
但要求赔偿合同未到期的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答:实践中往往出现公司注册地和营业地不一致的情形。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中规定“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对该类争议的管辖问题,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我结婚三年了,但一直没有怀上小孩,到医院...
答:输卵管是一条弯曲的管腔,开口于子宫角两侧,外端游离,靠近卵巢,全长约8-15cm,在临床上,30%原发性不孕和80%继发性不孕是由于输卵管因素而造成。输卵管阻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