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种类在有所不同的国家有有所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等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等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发·明·者的定义是:“发·明·者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良所明确提出的新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融合所明确提出的适合于简单的新技术方案。”同发·明·者一样,实用新型维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维护的范围较宽,它只维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维护方法以及没相同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侧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者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维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良性的技术发·明·者,可以称作“小发明”。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融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融合所做出的富裕美感并适合于工业应用于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