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原单位辞职后单位扣押了我的职称证件,我该怎么办
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即可。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问:员工辞职后单位恶意扣押其档案转出造成员工社保中断,法院该如何判决?
答:《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详情>>
答:适合自己的..才是重要的...详情>>
答:在我们这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只有这样的办法是唯一的。 符合中国的国情,形式上体现人民的心愿,虽然政府存在腐败的现象,但腐败是各国政府都存在的问题,可喜的是,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