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法律问题。

首页

法律问题。

父母生前欠下的债务应该有女儿来偿还吗?(家里就一个孩子),可女儿也没能力来尝还。怎么办?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19-03-19 13:05:00
    简单地说就是:
    1、父母生前所欠的债,由父母所留下的遗产先偿还。(法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如果父母所留下的遗产不足偿还债务的,所剩下的债务女儿可以不偿还。(法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3、但是女儿如果愿意偿还父母所留下的遗产不足偿还的那部分债务的,法律准许。(法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4、假如女儿对其父母的遗产放弃继承的,其父母生前所欠的债务女儿没有偿还的责任,也就是说女儿没有从继承的遗产中拿出来用作还债的责任,更不要求女儿另外拿钱出来还债。(法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爱***

    2019-03-19 13:05:00

其他答案

    2019-03-19 13:07:06
  • 很简单,根据《继承法》继承遗产就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不继承遗产就不承担债务。女儿只要不继承遗产就可以。

    陈***

    2019-03-19 13:07:06

  • 2019-03-19 13:06:11
  • 看看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分***

    2019-03-19 13:06:11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债权债务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