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判决怎么办
是不是只要签定卖房合同,中介哪怕不服务,只要合同签定的时候有付款日期就视此合同有效,除非我们不交易,事情是这样的:去年的时候我在中介公司和一买房人签订了一份买卖房屋的合同,当时签定的时候说中介费在过户的前支付,当时认为反正是要付的,所以没有对支付的时间做讨论,签完合同后,中介就开始不再热情,一再的爽约,所有的事项都是我们买卖双方自己办理的,就连要求他做个见证都不履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提出中介费要在他们帮我们办完过户手续后再支付,因为这是他们唯一为我们实质性的一次服务,但是遭到他们拒绝,其实当时合同有很多问题,因为在签定的时候没有想到,事后也可以更改,却在这件事情上怎么都没的商量,当时我也是赌口气了,我就要求在过户后支付,想不到中介叫嚣着说不支付费用就不交易,那我和他说,你不交易我们就自己交易,房子是我的,为什么我不能卖,再说我也没说不付钱,只是时间晚2个小时,你如果不帮我们过户是你自己毁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自行交易,当时也没有想到要打官司,否则我一定把他们的话录音下来,我就不明白,中介公司提出在过户前支付的要求合理吗,现在想想你的服务都没有结束,我为什么要支付费用,我觉得本身这个约定就不对的呀,我支付你费用是因为你为我服务了,而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你的服务没有结束,我怎么就要支付你费用了呢,我如果坏点,我就不和这家做交易,我另外找人交易,我是不是就不需要支付这家的中介费.法院怎么就判我们和中介的合同有效呢,是不是我们只要签合同了,最终交易,中介就是什么都不做,只要到时间来收费就可以了,我们不付就是违约.我们买卖合同不是原来的合同也不管.
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确:1、从法律的角度讲,你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是居间合同(有称中介服务合同)。居间合同又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报告订约机会的居间称为报告居间。媒介居间,指不仅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还在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进行介绍、撮合、促使双方订立合同。你看合同中约定明确吗?2、中介人对你和买房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只负责向你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你和第三人订约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不参与你和买房人订约的具体商洽活动。3、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你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具体而言,(1)报告居间不包括成立合同的目的,所以不能要求报告居间合同不成立,就不能取得报酬。(2)媒介居间包含了成立合同的直接目的,故可以
答: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对原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予以纠正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不是...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问: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
答:您的这个情况,如果是“一惯性”的,那要考虑是否颈锥有一侧骨质增生(颈锥病),如果是偶而的一次,那有可能是您“贪”凉而受到了冷气的刺激而产生的颈部肌肉痉挛或者是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