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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属女方,结婚双方一起供房贷,这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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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属女方,结婚双方一起供房贷,这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急

女方正在供楼,房产证上所属人是女方本人姓名,未结婚登记前女方和她父母三个人共同已供了3年(开始供时女方父母已经付了首期)还有12年未供完。如果现在就结婚登记,因为双方都是在大城市工作,女方户口是在大城市,男方户口在外地小城市,现在房价很贵男方买不起,男方只好到女方家与她家人一起生活,结婚后男方与女方一起每月平均每人一半房款供楼(女方父母不参与),那这间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男方有没有份,如果有份那有多少? 
  如果房产证上所属人是女方父亲一个人名字,那结婚后男方与女方一起每月平均每人一半房款供楼(女方父母不参与),那这间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男方有没有份,如果有份那有多少? 男方怎么做(保留什么票据或资料)才能证明与女方一起供房贷?为防止离婚后保留男方应有的房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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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1-12-03 13:30:29
    结婚后男方与女方一起每月平均每人一半房款供楼(女方父母不参与),那这间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回答:不是。
    房产证上是她父亲姓名,那这间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回答:那更不是共同财产,只有房产证是女方姓名而且她愿意加上男方姓名才是共同财产

    p***

    2011-12-03 13:30:29

其他答案

    2011-11-24 19:25:07
  • 结婚后男方与女方一起每月平均每人一半房款供楼(女方父母不参与),那这间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是。
    法律上男方有没有份,如果有份那有多少?
    :对于还款部分,女方给付男方补偿。
    如果房产证上所属人是女方父亲一个人名字,那结婚后男方与女方一起每月平均每人一半房款供楼(女方父母不参与),那这间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男方有没有份,如果有份那有多少?
    :不是。但还款部分,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男方怎么做(保留什么票据或资料)才能证明与女方一起供房贷?
    :注意保存还款凭证。

    5***

    2011-11-24 19:25:07

  • 2011-11-24 17:00:25
  • 房产证上不管是女方或是他父亲的名字离婚后房子都与男方无关(房子是你们婚前购买的那是属于婚前财产),男方只能是保留你们共同还款的证据以便到时要道赔偿。

    1***

    2011-11-24 17:00:25

  • 2011-11-24 15:01:44
  • 男的没份,只能得到还贷时拿的钱。

    1***

    2011-11-24 15:01:44

  • 2011-11-24 14:28:24
  • 婚前那部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婚后的的则属于公共财产!!!

    y***

    2011-11-24 14:28:24

  • 2011-11-24 11:29:13
  •   如果房子属于女方父亲,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本息,只能算做与女方父亲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离婚,男方父亲应该把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承担的贷款本息的50%还给男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房子属于女方,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本息,如果离婚,男方可以主张共同偿还贷款本息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的权利,女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但是后一种情况很复杂,就是如何确定各时点的房产价值,以及共同偿还贷款本息对应的增值了。实在算不清,只能协商解决了。 比如房子原价100万,30万首付,70万贷款,婚前还款10万,其中本金5万,利息5万,这时房子增值到120万了,构成就变为已付款40万,净增值15万,贷款余额65万。
      这时女方是55万,贷款65万。 这时结婚,开始夫妻共同还款20万,其中本金10万,利息10万,这时房子增值到150万了,构成就变为女方55万,共同还款20万,贷款余额55万,婚后净增值20万,这时对于婚后净增值的20万,哪些应该属于婚前女方财产对应,哪些属于婚后共同还款对应,以及120万、150万时点房产价值,就不容易分清了,尤其是离婚时如果再有争执,女方如果不想多给男方,就可以把结婚时的价值多算些,离婚时的价值少算些,反过来男方也一样,想多要点,就可以把结婚时的价值少算些,离婚时的价值多算些。
      贷款余额对应的增值可忽略。

    2***

    2011-11-24 11:29:13

  • 2011-11-24 08:58:53
  •  首先要看房产证的名字是谁的,一般判定是以房产证名字为主,所购房子是婚前就购买的,还贷是婚后发生的,那就必须提出还贷款的证据。房子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段认证。

    玉***

    2011-11-24 08:58:53

  • 2011-11-24 08:04:21
  • 你想做什么啊,想离婚啊?我觉得你是没有出息的,能得回自己一部分补偿就不错了,你还急什么啊?想要房子啊?本来就不是你的!!!!

    1***

    2011-11-24 08:04:21

  • 2011-11-23 21:10:57
  • 把还贷的补给男方

    2***

    2011-11-23 21:10:57

  • 2011-11-23 17:03:19
  •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该房子都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1、女方正在供的楼,房产证的所有权人是女方,且是未结婚前购置,并由女方和她父母三个人共同已供了3年。如果现在登记结婚,男方到女方家与她家人一起生活,在结婚后男方与女方一起还贷,房子的归属,可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同意,可以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女方不同意,房子将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可以根据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给男方相应补偿。 2、如果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是女方父亲一个人名字,那就属于女方父母的共同财产,与男女双方都无关,结婚后男方与女方一起还贷,充其量算作借给了女方父母,不可能因此变成男女双方的共同才产,更怎么可能有男方的份呢?! 3、 第一种情况下的还贷,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个人,或是男女双方共同偿还,都将被认定为是从夫妻共同收入中支付,无需男方再单独举证了。
      第二种情况下的还贷,确实有必要留下相关证据,因为男女双方偿还的贷款,并不能改变房子是女方父母共同财产的属性,因此,最好事先双方有个约定,或保留好每次还贷的凭证。

    海***

    2011-11-23 17:03:19

  • 2011-11-23 16:51:11
  • 以产权证上的名字为准。如果是女方的名字,根据高院最新解释,就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在分割时要考虑男方还贷部分及带来的收益。如果是女方父亲的名字,那你更要小心了,从法律上来讲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即使他去世后的继承还要看他的遗嘱怎么写。还贷证据是一定要保留的,比如可以每月自己到柜台存款,存款人一定要填自己的名字,然后保留存根,或者从自己的账户转账,保留转账凭证,但是即使这样,如果今后有纠纷,你也最多能拿回你还贷的那部分钱,而不会判房子有你的份。你的这种情况女方父母肯定是不会同意把你的名字加到产权证上去的,所以你最好的情况是产权证上是你老婆的名字。

    2***

    2011-11-23 16:51:11

  • 2011-11-23 16:45:46
  • 第一种情况:房屋产权属于女方,法律上男方只拥有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金额。就是说夫妻双方共同还款5年后离婚,5年中共同还贷款10万元,女方只需要付给男方5万就可以了。
    第二种情况:房屋产权属于女方父亲,法律上男方没有份。男方可以保留转帐凭据等来维护其应有的房产权益。

    h***

    2011-11-23 16:45:46

  • 2011-11-23 16:38:28
  • 婚前那部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婚后的的则属于公共财产,部分谁还多少的问题。

    1***

    2011-11-23 16:38:28

  • 2011-11-23 16:36:06
  • 如果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是共同财产,但是离婚后谁首付房子归谁,另外一方只是可以获得赔偿。如果房产证上是女方父亲的名字,则不是。

    j***

    2011-11-23 16: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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