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的企业产更换新房本问题
我家所住房屋隶属于河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并委托由东新房管站代为收房钱、修缮房屋等。 我一家三口居住面积为17.95平方米,居住条件十分艰苦,为改善居住环境,决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然房本为1995年所发至今未更换,且2010年更换时该房管站并未通知,现想跟换为新房本,十分困难。 河东区环卫局负责人说他们委托给东新房管站管理他们理应为住户更换房本,而东新房管站说他们没有房本,到了河东房管局询问过后得知房本应该在产权单位。 这件事情到底如何解决
你好: ——★1、“房本”是租赁方与房产所有人(即产权单位)确立租赁关系的合同文本,双方按照合同文本的有关条款使用、及维修。有变动应该找房本签字方协商、处理。 ——★2、根据你的情况,房屋原先属于“企业产”。“东新房管站代为收房钱”并不能说明产权属性。如产权已经转移到房管站,应该由房管站重新签发合同(房本)的。 ——★3、你的情况属于互相推诿的典型表现。你可以到所属(河东区)房管局查询房屋的产权。另外,可以致信到《今晚报》寻求舆论帮助,在舆论介入的情况下,会很快解决的。
你好: ——★1、“房本”是租赁方与房产所有人(即产权单位)确立租赁关系的合同文本,双方按照合同文本的有关条款使用、及维修。有变动应该找房本签字方协商、处理。 ——★2、根据你的情况,房屋原先属于“企业产”。“东新房管站代为收房钱”并不能说明产权属性。如产权已经转移到房管站,应该由房管站重新签发合同(房本)的。 ——★3、你的情况属于互相推诿的典型表现。你可以到所属(河东区)房管局查询房屋的产权。另外,可以致信到《今晚报》寻求舆论帮助,在舆论介入的情况下,会很快解决的。收起
你前后所说的有矛盾,因为你要贷款,如果不过户的话是不可以来给你做贷款手续的。你的营业税也就避不了。向你说的情况,还是最好等产权证下发以后直接办理过户事宜,因为这样是最安全的,不要为了省钱最后失大,因为你这么大的钱都掏了,就不要在乎这个了。
三八广场的家乐福楼上,都是小户型的公寓式住宅,不过位置好,价格可是不低啊,你可以去个电话问问,好象是82766666吧,记不住了。
物业管理费一般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绿化、卫生、保安等项目的日常维护及公用水电等。 你家房子的进户门锁坏了,如属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由物业公司联系开发商或进户门生产、安装厂家修理;如果已过保修期,或属使用不当,业主可以自行请人维修,或要求管理处请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负担。 业主向管理处反映的任何问题,如果管理处都一推六二五,是不对的。管理处应该向业主耐心解释清楚。
考察周围环境,了解开发商信息,了解当地的楼盘价格。户型结构,还有就是合同中约定的条款细则。交房日期等。不过一般新房很难从品质上面来判断,毕竟是期房,这个跟二手房有本质区别。
你的沙发和背景墙可以换个地方那样会更加好 沙发在墙后面会更有安全感 背景墙 可以出新出一个 那样会更加好里 我是深圳嘉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如果您的房子还没有装修好的话 可以来找我们 这是我们公司的网子 电话:0755-29639685 传真:0755-29639686 手机:13421842345 Email:jiayazhangshi@ 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天悦龙庭雍华阁4C 欢迎你的到来
这类房屋出现的瑕疵开发商应当为你处理,但不能成为你拒绝交付房屋的理由。 国家的“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是指房屋竣工需要取的国家建设部门的验收通过和房屋产权的完整,并达到购房合同中的交付使用标准。 开发商如果达到了以上要求,交付违约是得不到支持。 应该多通过沟通,催促他们返修,按交付时开发商必须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向他们提出合理要求。
等一年?太可怕了 好像很多人一拿到钥匙就开始装修了,肯定不会等一年的
1、房屋的面积开发商说了是不算的,都是由专业的测绘机构测量出来的,这个你不用担心的,一般是由房管局下的测绘队测量的; 2、卖房时面积是从图上测量出来的,最后交房时测绘队还会到现场实测的,实测与以前面积误差在3%之间是正常的,多退少补; 3、这个面积只要没特别约定,指的都是建筑面积,是包括公摊面积的; 4、房价一般不会包括车库和储藏室的,但有一点要注意,层高2.2米以下的地下室开发商只能送给你的,不能卖给你的,但如果是有产权的则可以卖给你的; 5、山东德州的楼价应该不会下降的,总的趋势应该是稳步上升的。 6、维修基金和契税是统一规定的,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首先,值不值要看你买房的目的。如果你是居住,你认为这房子出行和居住都比较方便,那么即使价格高一点也值得。如果你是投资,那么就要好好考虑了。 其次,在你是居住的前提下,我觉得房价还要有上涨的空间。而且无论房价上涨与否,只要住得舒服就行了。 再次,现在行情看有点高,尤其是有税,最好能与卖方谈房价,同时让他也能出一部分税。 重要看前两点 本人意见,仅供参考
如果租農民房的??畏吭?00-400左右,租小?^房的?在500-700左右.
国家规范是这样的: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5.1.5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由此可见,你的窗户是需要做防护设施的,防护设施可以是栏杆,也可以是同窗户做在一起的竖杠(>0.9米),这个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问清楚,让设计人员给个说法,这种事一般由建设局管,实在不行可以找他们(一般就别去了,麻烦啊!)
呵呵 我也在担心这个问题,不过前段时间我朋友买了房子 让房屋咨询网的人看了一下,效果还是很好的 强烈建议要买房的人或买了房的人到他们网站上看看 房屋咨询网
您不可能一生只有一次购房,现在购房的年轻人一般是一是解决现时住房问题.二是结婚用.而且经济基础都不是很高.这时就要考虑一下现实.如果你真是费了很大的劲.又是贷款就买了一套特别好的房子.但是每天生活在连一瓶可乐都舍不得买.要还贷款.那就不如先宽松的买一套差不多的.等过几年有了经济实力在买比较好的房子.
其实即使漏雨是房屋质量原因引起,也应该由开发商负责,不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如果物业公司要求你写材料,就侧重写房屋的质量问题导致漏雨,从而使柜子被淹。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