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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取得房产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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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取得房产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的单位房改房,婚后才付清,才取得房产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男方结婚前单位的房改房,到结婚后2年才取得房产证,在男方的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假如离婚,子女有权力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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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7-27 23:40:12
          首先要确认的是:在你们领结婚证之前,你是否确认已经拥有了这套房子的权力,即使没有拿到实际的房子或者房产证都不重要。如果房子是你领结婚证之前所买,虽然没有拿到房产证或者没有拿到房子,单买卖已经成为事实,这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参考第十七条第4款相关规定)
        以下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该规定,供你参考。
       夫妻共同财产是以结婚当时(领证时)开始,夫妻共同生活所取得的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未经过婚前公证的财产,只要有证据证明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其间的财产,就不能定义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归婚前一方所有。 。

    风***

    2010-07-27 23:40:12

其他答案

    2010-07-28 00:51:51
  • 既然是婚后才买的房,当然属于夫妻双方,这是不可更改的。但具体情况是,一方住,一方得到补偿。婚前只有居住权,居住权是不可分割的。

    我***

    2010-07-28 00: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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