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障义务
有甲乙2人共同去距离家中80公里的A地做客喝酒,甲由于有事情需赶回家中,委托丙代为照看乙,乙在喝过酒后不听丙的劝告,执意离开丙家,后独自一人至B地继续喝酒,由于饮酒过量造成死亡,甲此时已离开乙6个小时。现乙的家属起诉甲,要求甲承担乙的意外死亡赔偿,请问:按照最高发院的司法解释,甲有没有对乙的安全保障义务。
考什么呢,是转委托还是什么安全保障义务。。。 我觉得甲没任何责任。因为没有任何的过错。。。。 按公平责任,也许会适当补偿,。。
你没有说明乙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 如果乙是未成年人,而甲是成年人,甲对乙有监护责任的情况下,那么,甲和丙都有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乙是成年人,他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是他自己不能自控,饮酒过量造成死亡,只能是自负其责了。
答: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规定不动产共有人须全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证 书,所以婚姻关系使得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无法反映房屋的真实权属 状况。在以房屋为标的的不动产...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问:溜冰会不会使腿变粗经常溜冰,一旦停下来,会不会长胖。 是不是溜冰会使腿变粗。
答:会,怕粗就别经常溜或别停。祝你如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