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二、中介无法去房屋管理部门查档; 三、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15801392399,13146826808。 胡文友律师(北京房产法律事务中心: )
不能,按揭没办下来,就证明这房子还不是你的,所以你不能卖. 只要按揭一办下来,就可以卖了.虽然房产证还没下来,但事实上你已经是它的主人了. 最好找中介,他们虽然收钱,但对这种事,他们会给你办的很好,例如:让买方先帮你清贷,你拥有全部产权,然后去房产局办更名,过户给买方. 如果没有中介公司,一般买方是不敢跟你合作的
我们在购买商品房时,房屋销售面积一般都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室内面积,另一部分叫“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指的是直接为居住服务的公共空间,比如过道、楼梯等,这部分空间分摊到每套房中,由买房人共摊,所以称之为公摊面积。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发生的纠纷中,公摊面积纠纷占有相当数量。针对这一点,建设部颁布了《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针对因开发商多算分摊公共使用面积而引起的纠纷事件,详细制定出了一定的计算标准,从而让百姓在购房时心中有数,减少了开发商对消费者进行欺诈的可能。该办法将从5月1日起实行。 现行的《房产测量规范》对住房的公摊面积分配原则进行了规定,但对一些部位具体的测绘方法尚不明确,容易造成开发商和住户之间说法不一。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张小宏处长认为,近期颁布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对目前已有的房产测量规范等相关法规的延续,将对房屋权属和面积测算做进一步的规范。 《通知》规定,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应注明施测的房产测绘单位名称、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必须由房产测绘单位对房产实施测绘,房产测绘单位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张小宏指出:正因为公摊面积容易引起歧义,或者容易引起纠纷,我们相应的规定中都特别强调要把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标识。 通知中,这次规定的内容比以前更加细腻,一直在百姓购房时容易引起争议的公共走廊、楼梯下空间等使用面积的计算问题,也有进一步的明确。《通知》规定,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或高度均应在2.2米以上;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建设部张小宏处长认为,由于房产专业知识比较复杂,公摊部分面积具体如何计算,购房者有知情权。测绘是开发商委托测绘机构测绘的,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一切的测绘报告,报告中对哪些部分进行分摊,分摊的面积是多少,作为完整的测绘报告它应该有所反应。 尽管购房者有权得到具体明确的测绘报告,为公摊面积的含糊之处寻求依据,但是,张处长认为,对于房屋面积的权属和计算问题的规范,有相应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组成,目前的通知还不能一揽子解决整个房屋面积计算的问题。真正解决房屋买卖双方对公摊面积的争议,还需要相关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房屋买卖:公摊面积难说清 目前,买房签合同时,房地产商一般只告诉购房者公摊面积总共是多少,由哪些部分组成,但各部分面积具体多少,是怎么测算出来的,消费者谢森老人一家两年前在北京市某小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现住在小区的G1楼203室。按照买房时签定的购房预售合同,谢家这套两室两厅的房子建筑面积为101.8平方米,其中包括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20.49平方米。交房入住后,谢森按设计图上标注的各房间面积逐一累加,发现公摊面积达到了24平方米,比合同上写明的多一些。 在谢家这张购房合同附带的《公摊部位说明》上,具体标明了公摊面积包含的楼梯、过道等共用场所。但这些公摊部分的面积各自是多少,具体是怎么测算出来的,谢家的购房合同和《公摊部位说明》并没有明确标注。这一点,正是谢森对公摊面积有异议的地方。 与谢老一样,感觉自家房屋面积缩水,对公摊面积部分不明白的,还有小区内的其他住户。 “感觉多了点,但咱们算不出来,有没有这么多说不清楚。” “按道理讲,他应该给我们一个图纸,或者什么解释一下,他们销售人员根本不解释。” 小区商品房销售部就在就在小区旁边,问及小区住户的公摊面积具体如何计算,是否有明确标注,销售人员表示只有在房屋正式交付入住之后,经过相关部门的测量才能做出答复,目前还无法具体说明。但是,住户已经入住小区1年多了,房屋也经过了实际测量,但销售商至今也没有就小区的公摊面积部分做出一个具体的解释。“至于分摊,任何社区,任何项目,它都会有问题,客户不会明白的。” 并不清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公摊面积的纠纷也便时有发生。 房屋买卖双方有争议,购房合同是直接的依据。但是,小区居民在购房合同上也碰到了问题。据长年处理房地产官司的北京力行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朱寿全介绍,目前通用的房屋买卖格式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公摊面积的测算方法和具体来源,也没有规定公摊面积出现误差的处理方式。房地产交易市场处在发育阶段,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开发商利用它的强势地位,做出了一些有损于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开发商义务尚不明确,购房者仍然心存疑虑,惟一可靠的购房合同也是含糊不清,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数字却是实实在在的:从1999年到2001年,消费者关于商品房计量方面的投诉分别是1234件、1389件、1432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并且,这中间相当部分就是消费者对公摊面积提出了异议。 “204条”应对购房陷阱 针对房屋买卖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种种问题,采访中记者发现,隆安律师事务所的秦兵律师草拟了一份《204条商品房买卖补充合同》,秦律师说,这其中每一个条款都曾经是一场官司。在这其中,当然也有对公摊面积的约定。 秦兵律师建议消费者签订面积条款时要写细,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具体的长度尺寸表示出来,不要标平方米,而要标多少厘米长,这样自己以后有可能检测出来复核一下。 具体的复核方式,秦律师在“204条”中主张,消费者有权从商店里购买一个皮尺,对自家房屋的公摊面积进行测量、复核;或者双方共同聘请一家有房屋测绘资质的机构,对有争议的面积部分进行检测。 假设有一个尺寸是虚假的,消费者就有权推定所有的尺寸都是虚假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推定开发商有过错,消费者就有权拒付公摊面积的全部价款。 在主张对面积进行复核的同时,秦律师还特别提醒购房者注意,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违约责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我们的合同条款违约责任太少,让欺诈这一方肆无忌惮。必须写清楚,假设面积尺寸差一厘米,就有可能每一厘米赔给你一千块钱,这样作假的人才不敢作假。 目前,开发商一般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价,它包括住户房屋内的使用面积、墙体的部分面积和公摊面积。秦兵律师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公摊面积引发的种种问题,最直接的做法就是以房屋使用面积来计算房价。公摊面积问题是个不容易操作的事情,最好就是把它彻底废除掉。以使用面积售房的话,至少在面积条款上,大家的争议会下降70%至80%甚至更多。 秦律师认为,对于“204条”,只有一些不诚实的房地产开发商认为有些条款难以接受,而对于大多数诚实信用的开发商来说,基本上是都可以接受的。近段时间以来,每月都有购房者带着这份补充合同,与房屋销售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在广东等一些地区,已经有开发商按使用面积计算价格,受到购房者的欢迎。
我当时买的房子也是期房,但是只交了首付,五通,税费这些,大修基金我是接房的时候才交的,你可以看看你合同上怎么写的呀,反正早晚都要交的,问题应该不大,你把收款后给你的发票收好就行了
签合同的时候你要注意的就是房款的支付方式,交房的时间,还有补充条款的填写。最保险的就是一次性付款。拿到了全部房款再把房子交给下家。如果下家贷款的话,你可以等到银行放款到你的帐户你才交房那就可以了。怕麻烦的话,找个知名的中介公司,把你所有的要求都告诉他们,他们会帮你把要求写入补充条款中的,那样就好了。其实买家的风险远比卖家的风险大得多。
你好! 还应该要发票。房产证和土地证在竣工交付后3个月内凭合同和发票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国土局办理(可以委托开发商办理)。部分地方房管局和国土局是一家,只要办理一个房地产权证就可以了。
首先应当向该村的上级政府部门也就是乡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如果该乡政府不同意进行行政复议的话,你就可以带着合同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满意还可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 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见 证 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经 办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办事,不能开发商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此事应该双方协商,如果开发商在价格上让步,购房人能从中受益,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再签个补充协议
有几个地方要看清楚啊,比如大小户型什么的,不能改,但至少如果手填的写错了,可以纠正啊。 有些还是可以选的啊,比如付款方式,呵呵,不是一点自由都没有呀。 就是这样,想买他们的房子,就要同意他们的条款。没办法。
即使没有正式合同,也要看你当时签过什么合约,需按当初约定的条款办理或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购房前交定金要三思 购房前交定金要三思 通常,当购房者选中了想要的房子,发展商一般先要和欲购者签一份《认购书》,约定所购房子的房号、总价、单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约定在认购书签订后几天内到发展商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在签订认购书的同时,购房者还要交一笔钱,有的称为“定金”,有的称为“认购金”,还有的叫“诚意金”等等。这笔钱到底属于什么性质?购房者签了认购书又不想买了,这笔钱到底该不该退? 首先,“认购金”与“定金”是需要澄清的两个概念。从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尽相同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签订认购书和交纳认购金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要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而在此期限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与他人,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 定金与认购金不同,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去与发展商签订合同,但因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个体条款双方存在争议,不能达到一致意见,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认购房屋的,发展商应当退还定金。 因此,您需要记住的是,当认购书中标明的是“订金”时,购房者可要回;如标明的是“定金”而您又未在认购书中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进一步协商,从理论上讲,要回定金就比较困难了。 在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后悔的情况相当普遍,而由此引发的纠纷更是难于解决。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为了避免丧失认购金或定金,千万不要急于在签订认购书时马上交钱,而是要考虑清楚后再说。一旦决定交钱认购,不妨在认购书中书面约定,如果购房者决定放弃认购的房屋,发展商应当将定金或认购金退不。 购房前交定金要三思 购房前交定金要三思
你好! 可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对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和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购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之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买房投资比较大,即使开发商无权收取定金,但一旦交纳再办退费手续难免很多周折,所以,建议你详细了解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原因后,再决定是否购买该房。
你说的购房资格具体是指什么呢?目前武汉市购房一块儿应该查得比较严格吧,真正来说没有达到购房资格的话是没办法买房子的,但如果你有钱的话,谁会组织你买房子呢?对吧,或许有的地产公司想卖房子,你有钱,商量一下,问题或许就迎刃而解了,你可以问问地产商最切合实际,毕竟他们可以想办法让你够资格。呵呵。。。个人建议,请参考,谢谢!
你要问开发商,一你们怎么约定的 二是谁审核的资格(你自己去的还是开发商),按照不可抗因素你不算违约 是没有影响的
1.如果是贷款买房,两个没有关系(别说你们早发生了,不是指这个)的人是不可以一起贷款的.<br/><br/>他们需为夫妻或者直系亲属,两个只是认识,再好的人也不给贷的.<br/><br/>所以,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对的.<br/><br/>写他的名,是理.写你的名,是情.<br/><br/>2.你们买房前要先结婚嘛,这样,写谁的名字就都一样了.<br/><br/>3.如果已经买了,之后才结,那么的贷款,则是共同的资产了,只不过是负的.<br/><br/>如果你们将来走不到一起了,如果房子判给男方,你曾共同分摊的负资产,<br/><br/>他应该给你一半的.没有房子首付的事儿,你本来也没有出钱呀.<br/><br/>例:首付10万买了房了,写男的名字.然后你们结婚了,你们一起还贷,2000/月.<br/><br/>还了3年后,感情破裂了,那这个男子应该至少给你2000*36/2=18000元.<br/><br/>房子是他的.<br/><br/>建议你每个月都花他的钱,贷款让他还,吃他的,用他的.......自己不花一分钱<br/><br/>哈哈哈哈.<br/><br/>你为啥不匿名提问呢.如果让男朋友看见,怪不好的.
报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每个孩子的义务。你可以很快乐的答应他,也同时告诉他你会努力的工作挣钱,等有了钱就给他买房。父母能理解孩子的心情的。
当地房屋管理局。<br/><br/>房屋权属的行政确认是以房产登记为准,当地房管局依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进行房产权属登记,确认购房人对所购房产拥有所有权,在登记时,房管局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审核,只对符合相应法规取得的房产所有人办理登记,不符合则不予登记。<br/>一般开发商对当地购房政策是清楚的,会根据这些政策规定向购房人做出相应解释,对限购人员做出建议。但最终是以房管局能否给予登记为最终审查结果。
外国人买房有两个问题要解决<br/>1、购房合同是否能备案?<br/>2、银行是否能给他贷款?<br/>对于不动产的买卖,合同只有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才受法律保护。对于以上两个问题,直接交给开发商处理,问开发商购房合同能否备案?还有银行能否做按揭?如果能要提供什么资料?首付要付几成?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其他都没什么限制了。
银行贷款主要看你的 收入证明,你可以在你单位开具收入证明来证明的,基本是还贷的钱不能超过你的收入一半的。
这个可以去当地市公证处咨询.如果可以,那就做一份委托公证就可以了。
不可以,他的资格申请的经济适用房.房主必须是他本人.而且申请完以后是不可以更改产权的
老兄我也是大连的,2010年通过的,2011的公示里查不到你的,只要有认定单,而且不过期就行,<br/>如果丢了,尽快到社区和街道去问问,应该可以补的,
【法律分析】<br/>针对您的描述,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您只是户口在该房屋内,对该房屋并无产权,所以也无居住权,建议您与您阿姨协商入住该房屋。<br/>【行动建议】<br/>同上<br/>【相关法律法规】<br/>《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应该是能够统一办理的,当然办房产证需要交钱.所办理的房产证到居委会领取即可.不过,你怎么没提到土地使用证呢?也应该有土地使用证.
建议你如果手头不是那么紧可以租出去,单位的房子你看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可以吗?不过前提是你有连续一年缴住房公积金,而且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虽然有贷款上限,可是不超过你需要的15万
坐北朝南是指房屋的朝向,即楼盘的大门朝北,主卧室窗朝南. 设计合理是指房屋的结构,即房间布局和公共面积分摊合理.
江北的房价这两年也在走高,二手房也在2000元以上,如要小区配套比较好的,一般在2500-2800元以上。
我好象也听说过这个规定,建议你上百度找找吧.
有钱了就一步到位买好的。你的情况我认为应该买单位的。 其一是因为你买房要借钱,无形中现有的生活水平会下降。其二单位房有许多有利方面呀省许多钱呀,对于生活水平又是一个相对的提高。你可以把这样相对省下的钱去买车子。将来生了儿女也就不愁上学远近的问题了。同时你可以先行步入有车一族享受现代的生活。十年后你的单位房子说不定又成了中心地段了到时你就没有事偷着乐吧。不要只看眼前要放眼未来。
1、要不要做喷淋系统?以及200立方水池? 要做喷淋 2、规划部门会不会要求做停车位配套?如果要可以怎样做? 会要求车位配比的.可以做地下成本高,可以做室外. 3、如果2层设计全层架空4米高,会不会算容积率? 架空不算,但你在二层就算了. 看你的情况,可能刚开始做房产,这个都是可以找相干部门协调的啊. 规划是可以更改的,不赚钱谁盖啊
你应该缴纳新的契税的规定的数额,因为开发商没有权力确定契税的数额,合同也不能约定(合同没有这个内容),应该以办理产权登记时的国家政策为准,只要开发商给你的契税完税凭证和你缴纳的数额一致就可以了。开发商不会赚这种没有道理的小钱。
扬州哪家楼盘? 1要看地段; 2要看价位; 3要看新旧程度。 你都没有说哦, 不好回答的。
在看之前事先了解你的客户的情况,大概知道他想要的房子和能承受的房子,在自己心里先帮他们找好大概适合他们的房源,然后作到心里有数,之后只带看适合的3套房子左右,别太多,要不他自己都不知道选哪套了,但你要保证你选的3套是最好的3套. 看房时,多体现利处,比如:上午看东户,下午看西户.晚上看阳光一天不好的.带其走的路线能能看到配套医院市场商店等
不购成违约或需要负责任,1.没因为使用假名而获取不当利益,2.对合同履行没实际的影响。 当然你可以去房管租赁登记部门投诉,但估计只是责令整改。
“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例如: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容积率越小,居住密度越小,相对舒服。
首先要看你的收入水平!如果你可以每天开车上下班那还是市郊好点!因为市郊应该是今后地产业开发的趋向.县城也不错的.如果生活方便的话还是可以的.至于孩子上学的问题很简单.你可以接送啊.最多就是麻烦点.可是也值啊.为了下一代嘛!孩子大一点就可以自己上下学了!还可以锻炼他独立生活.就这么多了!你自己好好考虑考虑!和佳人商量下!不一定网上的朋友就可帮你!毕竟还是不够了解:城市 收入水平=================和多因素的
还是新房子比较好,老房子不免接触到以前主人的种种。脾气、气味、等等等等。会感觉越住越不舒服。即使装修过感觉也不会很好。 但如果二手房是新房,价钱又便宜,倒是可以考虑。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所以你如果借钱把余款还清,对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而言,你的贷款已经结清,而且没有再购买房产,是不允许再进行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所以你就只能按上述的方法提用公积金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在你购买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进行贷款,贷款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性贷款低。
1:签完买卖合同后立刻可以办理了,但你是房屋共有人却没在合同上签名,小心有以后有麻烦。 2:办理房产证只需身份证复印件就行了。 3:不用担心,如果你是房屋共有人,房屋任何的处理都要经过你的同意,不然是无效行为。
总价是指成交总价,指的是房产出售购买的全额,不包括利息。 契税是按照1。5%收取,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话,按照3%收取
也可以用EXCELL计算,比如年初贷款余额为1,年末余额就是(1+i)^1,第二末为(1+i)^2,第三年(1+i)^3,依此类推,i就是利率。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签了三年,那单位知道你走有没告你违约呢?没有的就好办了,可先放着,不要取出来,到你研究生毕业找到有同样福利的的单位时,可以移过去,事先要跟现在的单位打个招呼.而且公积金的话如果你没用他贷款或帮人当保,是以买房的名义取出去的.
住房公积金应该是建立了个人帐户,不管怎么改制或调动工作个人帐户是不变的,等到退休或现在有购房等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的条件时就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两部分)。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受委托银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当前的计息办法是:每年6月30日结算住房公积金利息,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上年余额部分,按三个月定期利率结算利息,本年度缴存部分按活期利率结算利息。
可以到出具发票的部门看能不能补开一张,如果不能,可以把情况向他们说清后,将原发票进行复印,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写明与原件无误。然后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取款手续。
1、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买二手房。 2、公积金贷款15万30年的月利息率千分之3.825,每月等额偿还441.10元。 3、商业贷款5万元,假设期限5年,年利率5.58%,每月等额偿还956.91元。
可提前一次性还清,亦可提前还一部分 银行根据所剩贷款本金重算月均还款额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提前还贷协议 提前部分还款的额度是1万元或其倍数
2006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58%提高到5.85%;5年期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6.12%上调至6.39%。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为4.59%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