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清楚,你付的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
在商品房交易中,定金与订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
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全部
要分清楚,你付的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
在商品房交易中,定金与订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
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方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至于你认为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签订定金协议是否有效,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或是法律机构。
。收起
是定金还是订金?这个区别是很大的。 法律上,如果是定金,你违约就不能收回钱的;对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在房屋买卖方面,如果因为双方的原因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对方才应该返还你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是定金还是订金?这个区别是很大的。 法律上,如果是定金,你违约就不能收回钱的;对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在房屋买卖方面,如果因为双方的原因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对方才应该返还你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收起
你的问题中都有矛盾的地方,同时出现了定金和订金字样,我弄不懂你签的到底是定金合同还是订金合同?如果是订金,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是定金,是要不回来的;除非主合同无效。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全部
你的问题中都有矛盾的地方,同时出现了定金和订金字样,我弄不懂你签的到底是定金合同还是订金合同?如果是订金,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是定金,是要不回来的;除非主合同无效。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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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定金不是订金,本来是不能要回的。但是,按规定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能买卖的,因此买卖无效。可以要回定金。
你好! 定金不是订金,本来是不能要回的。但是,按规定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能买卖的,因此买卖无效。可以要回定金。收起
房屋买卖双方协商妥当并签订合同后,完全可以直接到当地房产登记交易处办理过户手续,并没有规定要经过中介所。 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的流程: 1、双方带买卖合同书、身份证复印件、原房产权证到房产权交易处登记并领取有关表格。同时交易处的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就会安排日期、时间来查勘房屋(大约3天至5天内); 2、到预定的查勘时间,买方去房产权交易处接工作人员,带路到房屋的座落地,而卖方要在房屋内等候。查勘完后就会当场要双方在正式的买卖房屋合同书上签字,并且告诉何时再到房产权交易处去办理交费手续(大约7天至10天内); 3、到了告诉的时间,双方去房产权交易处办理交费手续后,房产权交易处就会给一份受理书并且具明了领取新房产权证的时间(大约15天至30天内); 4、在拿到房产权交易受理书后,就说明此宗房屋买卖基本成功。这时候双方有两种方式交割:一是双方钱货(房屋)两清(水电费结帐)成交,卖方接钱交房走人;二是等到领取新房产权证后再双方钱货(房屋)两清成交。 供你参考。
你好! 1.用你的公积金帮其买房,那你的名字也要写上购房合同,这套房将来你也占了产权了!这是对你朋友不利的地方! 2.你用你的公积金帮你朋友贷款买房了,将来你自己要买房,就没法用公积金贷款了! 3.你用你的公积金帮你朋友贷款买房,万一你朋友到时候还不出钱,虽然银行会拍买房产来收回贷款(若拍买的款项不够还贷款的,还是要向你追讨的),但你的个人信用度就受影响了,对你以后办理信用卡等需要个人资信度的事物,都会受到影响!
你好!个人建议不要购买这类房屋,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买这类房产的风险: 1.这类摇号的,一定要摇中号的本人去购买的,你没中号,不可以购买,你现在买他的资格,但到时候是中号的人去出面购买,合同上都是他的名字,但费用都是你来出,等于你出钱帮别人买房! 当然你们双方可以先签定一份协议,你出钱用他的名字买下那套房,等有了产证就过户给你,你给他多少钱等等! 3.这你和卖家签定协议,到其取得自己的房产证,再和你去办理房产过户的这段时间内,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其实对你是很不利的!举个列子:如果这段时间内,房价大涨了,卖家大可反悔,不卖了,那你也没办法啊.你们又没过户,你可以得到的就是退还你付的钱,再赔偿你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有可能,这违约金还是上法院起诉了,才得到的),但房价的上涨远远超过你得到的违约金! 再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前提下,你要购买这类房屋只有这个办法,就是买卖双方签定协议,进行协议公证!但风险是很大的!请考虑清楚!
高高521521:你好! 我们江西省对这块制定政策的是你们江苏省无锡市过来的领导。公有住房拆迁是这样的:公有住房按房地产评估结果确定补偿价值,90%补给承租人,10%补给公有住房的所有者。 据说,我们这个方案就是江苏省搬来的。
玉郁:你好!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宅的区别: 1、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对象主要是非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有购买力的家庭。 2、经济适用住房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或者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市场运作的方式,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选择符合条件的开发商建设。普通商品住宅则必须由市场运作方式建设。 3、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由政府依法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普通商品住宅土地严格按“招拍挂”的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供应。 4、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中的规费可以依法减免。普通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中的规费不能减免。 5、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是由政府定价。普通商品住宅的价格是由开发商按市场的价值规律定价。 6、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按规定程序,采取群众评议、社会监督、政府核准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对象为所有具有购买力的家庭和人员。 7、经济适用住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具有社会保障性质,是政策性住房。而普通商品住宅为非政策性住房。 购买的条件各地不一样。一般要求: 1、当地城市户口。(广东要求的是居住时间); 2、家庭人均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设定的面积标准;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设定的收入标准。 4.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楼主您好,婚后财产不管是谁出的钱,哪怕一方一分钱也没有,一点能力也没有,婚后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 不过楼主可以和您妻子协商,相信都走到这一步了,应该冷静下来有理有节的好好谈谈,您念在夫妻之情适当的分些给她,她也念在夫妻之情不要要的太多。协议离婚应该是楼主您现在最好的方式,要是诉讼离婚的的话那肯定各50%(要是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
一个好人:你好! 你的房子是政府拆迁的吗?如果是,就这一条,政府违规了,你可以向上一级政府投诉,或者上法院进行行政诉讼。 1、政府不能作为拆迁人、或者拆迁人的代理人进行拆迁; 2、拆迁补偿要给你两个选择:或者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根据你的介绍应该是产权调换。不管你是不是买了商品房,都应该给你房子,没有什么过期的。 3、你的老房子也没有产权证,或者建房手续。如果没有,属于违章建筑,由你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但是,还是前面说的,政府没有资格当拆迁人,政府拆迁就是违规。
政府现在已经骑虎难下,搬起砸向开发商的石头却砸了自己的脚,没有办法了,房价的飞涨就是从2004年8月31日的全国土地实行招拍挂开始的,政府本来想自己垄断土地的供应可以大大的赚一笔,没想到造成土地严重供应不足,导致房价飞涨,然后被拆迁的老百姓肯定大大提高要价,造成土地成本飞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结果政府控制不住了。 由于政府已经把土地的价格抬到历史的最高,因此没有财力大量开发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了,政府也不可能拿纳税人的钱补贴部分群众住房要求,财政预算没有这笔开支。 部分当时手里有土地的开发商都乐歪了,钱不想赚都不行,可是今后就该哭了,因为以后开发的门槛大大提高了,小开发商拿不到土地而大量倒闭,房子被房地产巨头们垄断了,房价还降的下来吗? 所以说政府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就是工程师治国的情况,不是经济学家治国,没有经济头脑。
你也太狠了,想买两套经济适用房。 想想我们这些没房住的人吧,不要太贪心了。
你如果一定要买的话那只能是等到满5年后才行,5年之内的话没审批表是没办法购买的.
你好!第一,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是不具备出售资格的,他们和你签定的购房书无效,不具有法律效益!第二,开发商一房二卖,这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 一般这类情况,要按购房合同中的违约赔偿金额来赔偿!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就按当初购房定金作为赔偿标准!
1.房子是我们出的钱,办理过户时还需要再交钱吗? 答:需要交钱的!办理过户有税收 2.朋友说我们的协议未经过公证,虽然有多方签字,但未经我婆婆签字和未办理公证是不生效的。对吗? 答:这只能说是协议,没经过公证处公证,如何称为公证呢?且你婆婆作为主体,没签字是无效! 3.这个房子归我们时,是否要按遗产来继承,而且还要交遗产所得税? 答:我国还没有征收遗产税,但继承是有税收的! 4.老公的哥哥说:公婆还拿旧房折了5万,再加上打算掏5万元装潢,共计10万元,我们到时还得把这10万元再平均分成三份,还给另外两个兄弟两份,说那是父母的钱,他们有权继承。这话对吗? 答:对的!除费你公婆留下遗嘱,把这房产留给你们单独所有!不然作为遗产,其它子女有权继承! 5.以前那份协议是在出资前写的,只写着计划由我们出资,但没有写明是我们已确实出资这一事实,现在需要再重新签定一份吗? 答:是的!要明确你们已经出钱,这就是证明! 6.无论是新协议还是旧协议,多方签字后是否还需要再办理公证? 答:你公婆一定要签字,在法律上是认可的!公证下更保险!
第一步: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 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居民家庭情况表》《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 第二步:填表领表 1.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2.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3.填写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第三步: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如果属于非国有性质并且无行政级别的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个体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合资企业等,购房者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一律为70平方米;如果购房者的单位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所在单位核定。购房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超过80平方米的,审核表上除盖单位公章外需加盖人事和组织部门专用章。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审核表上核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并不是购房者可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面积。按照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最高购房总价标准计算方法为: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承租和按房改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2002年底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元。即:可购面积=[核定面积(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承租和按房改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4000]/所购经济适用房单价。 第四步: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第五步: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 第六步:超标加钱 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注:本购房程序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留学回国人员可凭《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居住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最高总价标准按40万元人民币执行,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10%的综合地价款
你好!如果你已经找到买家,那你就问他要1000元,让他把其余的4000元给持号人!对原持号人来说没损失,他还是拿到5000元! 如果持号人不同意的,那你就直接报警,他这行为其实是非法的!
你好!要看城市了! 有的地方,未满5年的要出售的,只能按照原始价格出售给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购买者 有的城市5年内可以买卖,但经济适用房5年内转让的,需要对审批面积与实际购买方产的差额部分交纳10%综合地价款; 满5年的,上市出售时候按照成交价格交纳10%的综合地价款。 至于,是否可以便宜,这你要和卖家协商了!一个愿卖,一个原买才行!
金刚:你好! 目前的政策就是只要是属于拆迁家庭,就可以申请购置经济适用房,没有其余限制 。 那么,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呢?准备哪些文件呢? 我们来看一看一位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者都走哪些步骤? 1.首先,要经过排号等待,认购到一套经济适用房,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书。 2.签订认购书后,要从开发商那里拿到一张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表,或者到市建委开发办或到网上下载。 3.填完表后,到单位盖章,无单位者由街道盖章,拆迁户由拆迁办公室和街道盖章。 4.申请者填写了自己的收入状况并加盖了单位公章后,要将表格拿到由市建委开发办认可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初审。 5.进行初审时,申请者要记得带身份证和户口簿,还要带现住址的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 6.带齐了上述所有资料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就会通知申请者初审通过了,将进入为期十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通过之后,就可以等到经济适用房开盘,购买自己喜欢的住房了。
基本上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计委办理任务,可到市规委去买本书
告诉他们你是公安局的。 重要的是你要保留所有的证据,毕竟他们要做生意,不敢造次。
地理位置不同,环境、室内设施等条件不同,价格有差异,一居800-1300元!二居1000-1800元!我家有房出租,在大观园,南二环边上,一居43平米,3楼,室内有家具(衣柜、书桌、床、化妆台等)电器有(冰箱、热水器、电话等)室内有暖气!我就准备租1200元!
我强烈支持你,也想加入你,但是在这里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公之与众,总不太方便吧?如果你能留下你的QQ或者其它联系方式,我想会有很多人与你联系的。祝你成功!
如果不是对方愿意的话。是不可以退回定金的。。。。。 很遗憾!!!!!!!!!!!!!
最重要的是自己要喜欢啊! 要是自己都不喜欢那怎么买啊?就算买了也是不想住啊!要不就找自己的女友帮忙 那样就能有点欣慰了啊!至少那是你的爱人选的心里是另一番滋味不是吗? 要是在选房的时候不能统一意见那么就还是不要买的算了啊 买了总有一个不开心那个不开心的往往是男方不是吗 ???
大可不必太过复杂,注意地段、交通、周遍设施、是否临街,室内户型是否合理、墙体有无开裂、有无漏水,承重结构是否遭到破坏改动等等。
如果你长时间呆在珠海,偶建议你还是买房子,现在的房价不是特别高,月供的钱和租房的钱差不多。真的是租房不如买房,而且租房的时候,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一般情况下房东会欺负欺负你di
如果选择投资的话,个人认为南汇比崇明岛要更值得: 一、投资见效快,上海的房地产经过去年上半年的相对稳定期后,下半年又有不小的涨幅,南汇属于浦东新区的边缘,现在浦东大部分地区的房价想必你也了解了,其增长幅度是有目共睹的,南汇也在去年开始成为开发的热土,便利的交通,城市发展的需要,都是崇明岛目前无法相比的,其升值速度几年之内肯定会比崇明岛快得多。 二、硬件设施相对完善,南汇也是上海的老城镇,其交通,教育,经济发展都要远远超过崇明岛,试想一个上海人,在上海市内工作,想买一套比较偏远但价格便宜的房产,他会选择比较成熟的南汇?还是选择需要跨海的崇明岛? 三、长远发展有潜力,浦东目前已经有了国际机场,距离南汇很紧,目前正在建设的泸潮港将来也会成为上海重要的进出港口,南汇处于港口与上海市区交通的枢纽地带,有着不可估量的发展潜力,这些也都是崇明岛目前没法儿相提并论的。 因此个人认为选择南汇应该是值得的,只是担心你五十万现在在南汇还能不能买到一百平米的房产。
有制约,中介公司可以依据该确认书追究您的“跳单”行为。 中介公司胜诉的概率是99.999%。 除非你能证明该中介公司是在欺骗的情况下让您签定的确认书或是伪造你的签名,但是这种可能几乎没有。
大梅沙我不太清楚,盐田的房子我知道,800元/月就能租到1房1厅的了。
向阳律师回复:新房肯定有这些配套设施,并且还要达到一定的标准,交房条件对此都应当是有约定的。
你的这个问题很平常的!目前的住宅楼设计大部分在于此!就是利用部分管道的半设备层兼储藏室!如果把它做净的话,则整个楼需要加高3米左右!按说房地产商不应该卖,谁买了同样也要注意使用,不要破坏了管道设施!以便维修使用! 目前如此详细的规定还没有!我的说法不绝对!
我觉得写清房子的位置,项目大的直接写名项目名。然后留下电话就行了。还是电话里比较好沟通。
可以查查鹏润家园,一个开发商,肯定也是一个物业管理公司。而且我不喜欢电器,打广告吹价格最低,实际上远不是那么回事。
一定要签,而且之前一定要把价钱谈好,合同最后一页还有一些手写的条款,中介会写上如果因任意方终止合同中介费还支付。
前期准备 1.核算家庭收入 2.明确房产所有人 3.确定房屋价格位置 4.房屋基础知识 网上选房 1.楼盘搜索 2.户型搜索 3.专家指点买房 4.量身选房 实地看房 1.验看五证二书 2.销售过招 3.实地考察 4.选择户型 楼盘比较 1.地段交通 2.配套 3.开发商实力 4.户型 认 购 1.排号 2.交定金 3.签定认购书 4.如何退定金 合 同 1.购房合同范本 2.补充协议 3.合同陷阱 4.如何签定合同 贷 款 1.商业贷款 2.公积金贷款 3.一次性付款 4.分期付款 收房 1.收房流程 2.如何验收房屋 3.缴纳税费 4.收房实例解析 入住装修 1.房屋隐蔽问题 2.选装修公司 3.建材城大全 4.装饰图片 房 产 证 1.业主办理房产证 2.委托他人办理 3.办理步骤 4.不登记的弊端 物业 1.物业管理内容 2.成立业主委员会 3.物业纠纷 4.更换物业 房99置业网 整理!
不是说“垃圾是错放的资源么”。找房,你的室友可能认为是你的长处,其不如你,挑大房、争房钱方面,却可能是ta的擅长,合理利用,是你的财富。况且,合租是双赢的,经济若能承受,无需什么理由。
这用找啥理由啊 不用不好意思 就说两人住不方便呗。
呵呵呵呵,看到楼主的院子里长满了草啊,特意进来踩踩哦,请楼上楼下的千万不要见怪哦。。。 看协议上的规定,如没有的话,当事人之间可以自己协商。
可以。只要房主将他的户口全部迁出。落户受房子所在区的派出所户籍处管理。拿房产证直接申请户口迁移。这样就没有任何麻烦了。
别忘了试一下电器什么的是不是都能用。。。
1 可以,银行要看男方是什么单位,如果是中石油,中石化,银行,等等这种国企,那银行是一路放行,也就是银行不用担心他没钱还款 2 房产证只有一本,上面写有两人的名字。 开心
找开发商去房管所解除合同,再重新签,开发商可配合的话费用不贵, 几百元就行。解除费每平方3元。
这个问题很好解决的,首先联合业主找开发商,开发商不妥协的话,就诉诸法律。我买房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后来走了法院诉讼程序。类似你的问题绝对是开发商单方面的问题,只要合同上白字黑字写的清楚明白,你是完全可以获得赔偿的。我当时的合同上写的是延迟交房每天赔偿总房款的万分之2.5,开发商全部照赔来的。诉讼的程序是先自己写好诉状(可以花钱找律师代写),然后投递到法院,然后等开庭通知,到了时间去法院打官司就可以。诉讼费按你要求赔偿的金额收,要是你的赔偿金额很少,不到10000元,估计诉讼费也就50-100块。至于房子挑高问题,个人认为严重的说可算违反合同,可以申请退房了,这个建议你再去咨询律师,可能还要找正规公司测量。 补充一句:对于无良开发商,我们不能妥协,一定要坚持自己的利益到底!就是打官司也不要怕,对他们一定要摆明自己的态度,这样才能少有豆腐渣工程啊!大家拼命的买套房子,太不容易了!!对于开发商的忽悠行为决不妥协!!!
可以的,我们这里有好些人买的是拆迁证,现在也过户了,你最好找中介,签合同公证。OK。没问题
办理按揭手续一般要等到开发商那到预售许可证 开始售楼后 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后 您准备好银行按揭需要的资料之后 如果你的资料符合银行的要求 一般一个星期会安排你去银行面签 面签过了之后45个工作日 贷款会批下来 楼盘要拿到预售许可证 要符合要求才会拿得到 多层要封顶 高层要见到3/2才行 才有拿预售的资格 达到要求后开发商向当地的房管局申请就可以了
公摊面积太大了,一般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7%-20%之间。你这都30%了吧,不划算。
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率低些,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少为30%,二手房还要高些。且公积金贷款额最高30万。应该所有的正式预售的房子都可以办公积金贷款,该种方式贷款最划算。
当然可以了,贷款额度只要不超过四十万,年限只要不超过三十年您就可以。但我想您几十万的房子都买了,也不差这一万块钱吧。再说,您要是真的贷款一万,十五年的话,就算是用等额均还的这种还款方式,本息合计也要一万三千多呢。我觉得没必要。
20%比较容易,如果是10%的话就很困难了(也不是没可能)。 主要看你买的是一手还是二手,房屋评估价值、公积金缴存额度以及个人资信状况
公积金是用来购置住房的,你可以用于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商业贷款利率低,也可以用于装修房子,建房。如果你在缴存公积金期间没有于购房的话,退休以后可以取出养老。
房屋的使用年限一般都比较长(50—70年),自已一时资金短缺,不访先买套较新的二手房,重新装修好也一样,况且二手房也在增值,等条件许可时再买新房也不迟。
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以及职工本人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基金,属于福利分房的范畴。就是国家由实物分房转变为货币分房。单位交存公积金的大部分,职工交存小部分。如果购房或者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或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或者也可以在退休时一次性将公积金于一体去。
在需要贷款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是最划算的了
很难,因为开发商巴不得能有一次性付款的,这样可以尽快回笼资金。公积金贷款是所有付款方式里开发商回笼资金最慢的一种方式,而且购房合同已经在房地局备案的话就没有办法更改了。
这就和很多单位不给员工上三险一样,你可以投诉单位,要求单位必须给你缴纳公积金,但是投诉之后的结果往往是......
不能支取公积金做为房屋的首付款。因为公积金的支取的前提是要有资金的流向,也就是指个人购房付款之后才可以把公积金取出。 您办理完贷款的手续以后,再拿着您的购房合同(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借款合同,身份证办理支取手续,取出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给你个计算利息的公式:当月利息=贷款余额*天数*月利率/30天 贷款都是要付利息的哦,你可以根据你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贷款额度。 贷了款以后,要提前还款的话,根据你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来确定什么时间提前还款,一般的话你只有能力提前还清的就还清啦(还清就不用付利息啦)
如果房子是用您先生妹妹的公积金贷款买的,那购房合同中一定有他妹妹的名字,在法律上也就认定您先生的妹妹为这处房产的所有权人之一,以后房产证上肯定也有您先生妹妹的名字。您现在要弄清楚的,就是将来这处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您先生的妹妹一个人的名字,还是您先生和他妹妹两个人的名字。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您先生的妹妹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这处房产和您没有一点关系,如果将来您离婚,这处房产也就不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不能进行财产分割,我想这不是您愿意看到的。但等贷款还清以后,您可以要求您先生与她妹妹到房地局去办理过户手续,这样一来这处房产就是您夫妇的共有财产了。 如果房产证上是您先生和他妹妹两个人的名字的话,那就比较好办了。将来您结婚以后,可以让您先生和他的妹妹到公证处去做一个房产比例的公证,您先生所占这处房产的比例,将来也就是您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就不用再进行什么手续了。 其实有很多人,在婚前由于面子的问题,不愿意把婚前的财产说清楚,以后如果真的面临离婚,吃亏的还是您自己。当然,没有人结婚的时候就想离婚,但事事难料,还是把财产的问题弄清楚以后再说吧。给自己留条后路,不然当你离婚的时候,不光丢了感情,你还会发现连自己在金钱上应得的安慰都没了。 最后再提醒您一下,这种只凭嘴上说的房产的归属,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效力的。
北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40万。根据《个人信用评估报告》的评定等级,AA级上浮15%,AAA上浮30%。所以等级最高的可以贷到52万。贷款期限最长30年。
确有规定,但是如果你也是属于被拆迁人并且拆迁协议上有你的名字的花那么还是可以免一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