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出卖人没有在出卖之前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就与你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显然是违反了《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如果承租主张优先购买权利,那么,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就无效。但你可以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要求出卖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出卖人没有在出卖之前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就与你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显然是违反了《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如果承租主张优先购买权利,那么,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就无效。但你可以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要求出卖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收起
出卖时,如果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没有表示的,你的合同就有效。或者,他的价格和条件低于你的买家,合同有效。 当时,要是没有通知承租人,你们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如果承租人也愿意出这个价和其他同等或更优惠的条件购买,你应当出让给承租人。 这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出卖时,如果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没有表示的,你的合同就有效。或者,他的价格和条件低于你的买家,合同有效。 当时,要是没有通知承租人,你们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如果承租人也愿意出这个价和其他同等或更优惠的条件购买,你应当出让给承租人。 这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收起
这个很简单,谁出的价格高就卖给谁。虽然租户有优先权,可是如果他给不起你要卖的价钱,那他还买什么?这个什么优先权其实没什么的,反正你可以带租约一起卖的撒!就看你自己想卖给谁了。当然前提是价格不要掉!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条件,看哪一个能满足你,你就卖给谁!
这个很简单,谁出的价格高就卖给谁。虽然租户有优先权,可是如果他给不起你要卖的价钱,那他还买什么?这个什么优先权其实没什么的,反正你可以带租约一起卖的撒!就看你自己想卖给谁了。当然前提是价格不要掉!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条件,看哪一个能满足你,你就卖给谁!收起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收起
只能卖给已签订了合同的买方.所谓优先购买权利是在同样都没有人与你签订合同前,该租户在与买家竞争购买你房产时具有优先权.但既然你已经跟买方签订了合同,只要是法律承认的有效合同(无非法,违法条款),就具有法律效率.就说明你必须按照合同办事,即必须把房子卖给已签订了合同的买方,不能给任何其他有意向的购买者.
只能卖给已签订了合同的买方.所谓优先购买权利是在同样都没有人与你签订合同前,该租户在与买家竞争购买你房产时具有优先权.但既然你已经跟买方签订了合同,只要是法律承认的有效合同(无非法,违法条款),就具有法律效率.就说明你必须按照合同办事,即必须把房子卖给已签订了合同的买方,不能给任何其他有意向的购买者.收起
是的,租户有同等价的优先购买权,就是同等的价格他优先,你们签的合同由于侵犯了承租户的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但你可以和他同等竞争,你可以高于他的价格购买。
是的,租户有同等价的优先购买权,就是同等的价格他优先,你们签的合同由于侵犯了承租户的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但你可以和他同等竞争,你可以高于他的价格购买。收起
有法律效益,你只能和买方谈了。
有法律效益,你只能和买方谈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