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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诈骗

怎样的行为才算经济诈骗?有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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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02 10:15:28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诈骗的主要形式
      1、借熟人关系进行诈骗
      此类骗了往往是冒名顶替或以老乡、朋友的身份进行诈骗的。
      而受害人往往碍于面子或出于“哥们义气”,也只好“束手就擒”,更有甚者,把有人寻访看做一咱荣耀,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继而“慷慨解囊”。   2、借中介为名进行诈骗   当前,此类诈骗案件有上升的趋势。现在有些同学出去做兼职、家教等,就可能会遇上这种情况。
      而此类骗子就是利用同学急于找到好的兼职、家教的心理,以招工点、兼职家教介绍所等名义进行诈骗或利用同学们作为其兼职劳动力,从中大捞一把。   3、以特殊身份进行诈骗   此类骗子多以社会上的“能人、名流”的名义进行诈骗,如谎称自己是导演、公安人员、商人、气功大师等,抬高自己身价,对找工作等难办的事表示“完全有能力”解决。
      这类诈骗手段较为单一,较易识破。   4、以遇到某种祸害急需别人帮助的身份进行诈骗   从目前来看,此类骗子多以走失的或财物丢失的学生、灾区群众、落难者等名义进行诈骗。事实上,这种诈骗手段大都比较原始,大家稍加思考就能识破。   5、以小利取信,进行诈骗为实   此类骗子极为狡猾,采取“欲擒故纵”的方法,先以曾许诺的利益予以兑现,让你感到此人所做的事可信,待取得你的信任后,就狠狠地敲你一把,让你在绝对信任和不知不觉中蒙受重大的损失,此类诈骗计划周密、发现不易,危害性较大。
       受骗原因   虽然诈骗行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在一些共同的特征,把握这些特征予以防范,是可以避免使自己误入歧途、落入圈套的。更何况很多骗子的手段并不见得很高明,受骗的主要原因还是出于受害人本身。一般说来,受害人具有一些不良或幼稚的心理意识,是诈骗分子之所以能轻易得手的关键。
      通常,下面几种不良心理意识易被诈骗分子利用:(1)虚荣心理;(2)幼稚、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心理;(3)贪占小便宜的心理;(4)轻率、轻信、麻痹、缺乏责任感;(5)好逸恶劳、想入非非;(6)贪求美色的意识;(7)易受暗示、易受诱惑的心理品质等等。
         以学生为例   1、思想单纯,分辨能力差   很多同学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有“十年寒窗”的经历,与社会接触较少,思想单纯,对一些人或者事缺乏应有的分辨能力,更缺乏刨根问底的习惯,对于事物的分析往往停留在表象上,或根本就不去分析,使诈骗分子有可乘之机。
         2、感情用事,疏于防范   帮助有困难的人,这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是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的。但如果不假思索去“帮”一个不相识或相识不久的人,这是很危险的。然而遗憾的是,我们有不少大学生就是凭着这种幼稚、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之心,一遇上那些自称走投无路急需帮助的“落难者”,往往就会被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蒙蔽,继而“慷慨解囊”,自以为做了一件好事,殊不知已落入骗子设下的圈套。
         3、有求于人,粗心大意   每个人免不了有求他人相助的事,但关键是要了解对方的人品和身份。有些同学在有求于人而有人愿“帮忙”时,往往是急不可待,完全放松了警惕,对于对方提出的要求,常常是惟命是从,很“积极自觉”地满足对方的要求进而铸成大错。
         4、贪小便宜,急功近利   贪心是受害者最大的心理缺点。很多诈骗分子之所以屡骗屡成,很大程度上也正是利用人们的这种不良心态。受害者往往是为诈骗分子开出的“好处”、“利益”所深深吸引,自以为可以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和好处,见“利”就上,趋之若鹜,对于诈骗分子的所作所为不加深思和分析,不作深入的调查研究,最后落得个“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可悲下场。
       防止诈骗的策略   1、要有反诈骗意识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防人”并不是要搞得人心惶惶,关键是要有这种意识,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
      要懂得调查和思考,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反应。   2、不要感情用事   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并且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走。因此,对于表面上讲“感情”、“哥们义气”的诈骗分子(特别是新认识的“朋友”、“老乡”、遭受不幸的“落难者”),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
      最好能对比一下在常理下应作出的反应,如认为对方的钱财要求不合实际或超乎常理时,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卫部门反映,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3、对过于主动自夸自己“本事”或“能耐”的人,或者过于热情地希望“帮助”你解决困难的人,要特别注意。   那些自称名流、能人的诈骗分子为了能更快地取得你的信任,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大多都会主动地在你面前炫耀自己的“本事”,说自己是如何了得,取得什么成就,而且他正在运用他的“本事”、“能耐”为你解决困难或满足你的请求。
      当你遇到这种人时,你应当格外注意,因为你面前的那个“能人”很可能是一个十足的诈骗分子,而且他正企图骗取你的信任,此时你的反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此后是否上当受骗。   4、切忌贪小便宜   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
      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克服贪小便宜的心理,就不会对突然而来的“好处”欣喜若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总之,诈骗分子行骗的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博得信任,二是骗取对方财物。对于行骗者和受害者来说,第一阶段都是最重要的,也是行骗者行为表现得最为突出的阶段。
      虽然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我们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克服内心的一些不良心理,保持应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后行,三查而后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的。 网络诈骗   行骗“五步曲”   第一步:在网上发布精美的商品图片和价格信息,给消费者一个直观的眼球刺激,造成“物美价廉”的假象;   第二步:在消费者心动之时,指令其往指定账户汇购物款和手续费;   第三步:收到汇款后,寄出少量比消费者订购品质量更好的产品,让消费者觉得物超所值,同时称剩余货品待寄;   第四步:自称公司领导主动打电话向受骗人介绍公司情况,说最近商品供不应求,让受骗人更加深信这是一家有实力的大公司。
         第五步,受骗人收到产品后,觉得比预期的质量要好得多,就会再次汇款,此次可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再打电话已无人接听。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上网购物时要常持警惕心,认清工商注册标识,不要在未经资质认定的网上商场进行商品交易。
      警方同时呼吁受害网民,一旦遇到网站的诈骗行为,应该立即报警,以便警方及时制定对策,打击不良经营活动和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防骗秘笈一   头脑清醒,天上不可能掉馅饼   防骗秘笈二   利用银行,商检等第三方机构   一、那种非要见面见产品才能定夺的生意,就要利用电话、传真以及网络(特别是阿里巴巴的诚信通等)先要好好了解对方的资信,确信对方有此实力,有此信誉,而且有此买卖意愿的时候,才能进一步进行面谈、洽约等实质性合作。
      相信此法可以尽可能的规避那些虚情假意的交易。   二、凡是可以明确文字表述,有公认标准,如化工、纺织、五金、药品等等产品,为何不可以进行准入交易制度,首先排除那些没有真正交易的对象,让实在想交易的才能进入到交易场所来,然后在向股票交易方式学习,无论是买是卖,先掏出能够交易的资金来,再洽约。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双方赌博,不论你我是否相识,全都现对现,否则就有麻烦:大家一般都是将钱交到双方认可的公正方,然后才来按游戏规则进行。生意是否也要按照一定规矩来办,才能保证各自利益? 如果你我双方想做生意,可以!通过实地交易市场或网上虚拟交易市场先进行初步联系,OK,却是有交易意愿,那好,卖方将产品质量保证金打入交易市场提供的银行:买方将合同保证金打入交易市场提供的银行,并各自授权银行冻结资金。
      做到这一步,我相信双方都是有实力可以进行洽约了,这时就是发样品、去人,那都是可以顺便办的事了,最好直接在交易市场报出卖盘合同或买盘合同,合同纠风由仲裁机构或法院来裁决,质量由质检局来保证,钱还在银行冻结着,谁也不怕谁跑了,要知道,有时一笔生意可能让人翻不了身哦!   防骗秘笈三   利用阿里巴巴网上查询劣迹   阿里巴巴即将推出的诚信通产品恰恰是网络查询的一个加强版本,首先它邀请了第三方机构对会员的公司进行认证,看是否存在这个公司,另外还有该公司的信用记录,里面包括该公司在阿里巴巴活动的信用评价,当你看到一个公司的信用如此之差,相信不用说,您也知道怎么做了。
      对!直接删除他的询盘。   防骗秘笈四   不见兔子不撒鹰。

    律***

    2009-04-02 10:15:28

其他答案

    2009-04-02 10:26:32
  •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66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部分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 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

    1***

    2009-04-02 1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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