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收起
1.交付后一般约定开发商180天内去交易所备案,备案后就可以办房产证了。以合同为准,不可以写两人名字了。 2.不属于,婚后还款部分可作为共有财产,婚前还是属他个人的。
1、合同的生效和房屋所有权转移是不同的。 2、合同如果是按照法律的规定订立的,就会具有法律的效力。 3、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实行的是登记制度。
购房合同中有哪些主要内容 所谓购房合同也就是房产买卖合同,是指经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转移房产所有权于他方,同时由他方支付价款的契约。契约中出卖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叫出卖人,即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的一方叫买受人,即乙方。房产买卖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房屋 也就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所讲的“标的”,即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所售房屋必须是属于卖方所有,倘若是与他人共有房产,必须征得他人的同意才能转移产权、出售房屋。在售房条款里应包括房屋的数量和质量。在数量上应明确计量单位,在质量上应明确房屋是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或是平房,以及房屋座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积等等。另外,对于房屋的环境、配套设施以及物业管理都必须明确清楚。此条款可采用以下格式:“乙方购买甲方座落于___市___街___巷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 (二)价款 价款是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对方房屋的代价,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义务。它既是房产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房屋面积、房屋质量的价值表现。在合同中应明确支付货币名称、单价、总价以及付款方式。例如预购房屋按暂定价先付房款40%,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成一半时再付30%;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如是现房交易,可直接采用“乙方所购房产的交易价格为___元”的合同形式即可。对于广告售房也要进行逐一核算,切不可轻信广告价格。 (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主要是指房屋支付的日期和交付手续,房屋价款的支付日期和支付办法等等。例如,房价是现钞支付还是支票支付,是在出卖人所在地支付,还是在买受人所在地支付,都应规定清楚明白,切忌模棱两可。此条款一般采取的格式是:“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如是汇款,其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乙方交给甲方现金__元,其余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四)产权登记 这是买卖双方在售房过程中的过渡桥梁,也是购房最重要、必不可少的一环。如果不办理产权登记,房产转移在法律上也就没有效力,日后如发生产权纠纷,将对买受人产生不利,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产权登记时双方的职责分工、产权登记的时间以及有关费用等。此条款在购房合同中的格式参见《商品房购销合同》标准本文第19条。 (五)税费负担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应负担的税费。产权过户登记费、印花税、契税及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由买方承担。采取的格式为:“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权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权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六)房屋基地使用权 我国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房屋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当事人无权通过房产买卖获得房屋基地所有权,房屋所有人对其基地只有使用权。同时,房屋所有人还必须服从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此条款可在产权登记时进行附加说明即可。 (七)违约责任 即违反合同的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合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订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后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叫做违约或违反合同。在购房合同中,卖方不履行合同的主要表现有:逾期交割房屋;交割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卖方出卖的房产,在产权上存在暇疵等等。买方违约的主要表现有:不按期支付价款;无正当理由不受领卖方交付的房屋等。买方或卖方因违约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强制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此条款采取的形式为:“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的违约金。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给甲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的违约金。” (八)其他款项 主要还应包括合同主体,公证以及一些附加说明等。合同的主体就是指能够参加合同订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购房合同中应对合同主体加以说明,其格式为:“甲方是__、__、__共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乙方是___(某人或某单位),代表人是___。”对于经过公证的合同在合同中以“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公证处公证”的形式加以说明。最后合同中还应说明:“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产管理局、公证处各一份。甲方__、乙方__、代表(甲方)____(签名)__、代表(乙方)__、签名__、地址__、电话 ___”以及年月日等。 买房人和房地产商都有权写“补充协议” 房地产商在让买房人签合同时,往往会把《合同》或《契约》与“补充协议”一起交给买房人,并告诉买房人:他们用的是政府标准合同,不能修改,这时您千万不要被唬住。印有“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制”字样的《契约》是政府统一印制的,但补充协议却是房地产商自己印的,房地产商可以写补充协议,买房人也同样有权写! 要搞清公证和律师的作用 房地产商和买房人签合同时,经常会请公证处人员或律师在场,也有的是请律师或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对此,没有经验的买房人往往会产生错觉,误以为经过律师或公证的合同一定是公平的。在这里,买房人没有搞清公证的是什么?房地产买卖公证的是签约人的身份、签约人的行为和签约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注意公证上写的是“合同是否符合法律”,可并没有写“合同是否公平”。 同样,买房人也没有搞清签约时房地产商请来的律师作用是什么?他们的作用仅仅是“见证”而已,签约后发生纠纷,他们可没责任替您打官司,除非您另外花钱,专门请他为您打官司。千万不要认为律师是“公正”的,他们的执业标准不是“公正”,而是“不违法”。可能有的买房人会说:律师费可是我出的,但您想没想过:律师是谁找的?换句话说:生意是谁给的?明白这个道理,将来这个“见证”律师变为房地产商的法律代表或出庭代理人,您就不会感到奇怪了!对于“见证”律师,我个人的观点同样是:如果合同上盖了“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商品房登记专用章,“见证”不“见证”是一样的。 买的什么房要明确 买房人更要明确自己买的是成品房(不装修就能用的房),还是初装修的房(须再装修后才能使用的房)。《示范文本》对此问题并没有专门条款加以明确,只在第八条“交付期限”中的交付条件有间接反映,所以就不很明确,在发生纠纷时,对买房人显然不利。因此,建议买房人一定要坚持用专门条款将自己买的是什么样的房直接表述清楚。 面积差异处理宜选用《示范文本》第二种方法 第一次买房人可能不知道,买东西担心的是缺斤短两,买房却要注意交房时“建筑面积”增大,因为增大的面积绝不是房地产商好心送给您的,而是房地产商强买强卖的一种手段。有的房地产商为了吸引买家,在卖房时故意将“建筑面积”写小,来降低每套房的售价,交房时再以“误差”为借口,让买房人另付一笔“补差”款。大家要留意的是这个“误差”可能不是3%以内,而是百分之十几或更多,而且这种“误差”往往只出在“建筑面积”上,而“实用面积”却有可能反而减小,让作为上帝的您不仅要为筹集预算外的款项而犯愁,以后还要每年为并不实用的“建筑面积”负担沉重的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或中央空调费。新版《示范文本》第五条第二种选择避免了房地产商耍滑头,我认为买房人宜做此项选择。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比较房子的大小,直观的是“实用面积”或“使用面积”,过去公房交房租也是按“使用面积”交的。 新的《示范文本》中没有“使用面积”、“实用面积”、“实用率”等老百姓常用的词,也许是专家们认为这些用词不严谨,而用了一个新词“套内建筑面积”。虽然“套内建筑面积”不和我们老百姓理解的“使用面积”或“实用面积”完全一致,但至少这些“建筑”是建在您买的房子里,而不受公共建筑面积(诸如大堂、电梯、楼道、会所所占面积)的影响。因此,我认为买房人选择“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较有保障,当然,如果您能将房地产商在“售楼书”或“广告”上写的“实用率”补充到合同里更好。否则,您选了“按建筑面积计价”或“按套计价”,而没有约定“实用率”,如果交楼时赶上“实用率”缩水,您只能是欲哭无泪。 赔偿利率要确定具体数字 《示范文本》有几处提到房地产商如果违约“按____利率”付给买房人利息。过去《契约》文本上是“按XX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我建议买房人不要这样选。因为贷款利率不是老百姓能查得清的,不同银行、不同货币、不同时期、不同对象、不同科目,五花八门,最难的是没有一个银行接受老百姓查询,法院也不会帮您查。因此,您和房地产商签合同时最好规定一个明确的数字(如:年息8%)。 交付期限免责条款要特别小心 过去《契约》中,房地产商延期交楼惟一可以免责的是“不可抗力”,他们为了保护自己,拼命地把并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条款往“补充协议”里塞,例如:“天气影响”、“异常困难”、“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市政配套”等等。这次《示范文本》“不可抗力”免责变成了“特殊原因”免责,“不可抗力”有“法”界定还争论不休,“特殊原因”则根本无“法”界定。 在这里,买房人保护自己办法是:尽可能不让房地产商在《示范文本》第八条“特殊情况”里加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一定要加,就一定要写详细。比如:天气影响以政府向社会正式公开发布为准,不然谁能保证天不下个雪、刮个风;“异常困难”、“重大技术问题”每个工程都会出现,这是房地产商应事先估计到的;“市政配套”如是配合工程完成的一个内容,当然也不能接受为“特殊情况”。 为了多一些对自己的保护,买房人最好能在签署合同时说服房地产商在《示范文本》第九条第2款里约定:“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房地产商逾期交房的,最多不得超过XX日,超过时,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买房人书面通知房地产商之日起生效。房地产商应将买房人交付的定金、房价款及利息退还给买房人。”没有这个约定,可以说《示范文本》第九条关于房地产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条款如同虚设。能说服法官:房地产商逾期交房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已经是少之又少,要想说服法官:房地产商逾期交房不属于“特殊情况”,恐怕更是难上加难。您买房后能做的只有慢慢等,有关房地产商逾期交房赔偿的条款早已与您无关。 交房条件要写清 《示范文本》第八条里规定了交房条件,但1至4项条件都不具体,我建议买房人最好自己选择填写第5项,如果您买的是成品房,要写明房地产商交房时应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如果您买的是初装修房,要写明房地产商交房时应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初装修质量核定单》。 自己要能监察产权登记 《示范文本》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比以前的《契约》对买房人更有利,但也有新的问题:如何知道房地产商是否按时去办理了备案手续?如果房地产商按时去办备案手续,但产权登记机关认为材料不全,房地产商算不算违约?产权登记机关接受备案的时间是多长?从备案到发“产权证”的时间又是多长?要解决这些问题,我建议买房人可考虑以下几个方法: 1. 最好的方法是在合同里规定买房人得到《产权证》的具体时间,但目前较难做到。 2. 规定房地产商交房时要出示自己的大《房产证》,也就是说房地产商已有了房产权,已经具备向买房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条件。 3. 约定共同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直接了解房地产商是否按时做了这件事和具体了解从备案到领《房产证》所需的时间。 4. 明确在约定的时间里,房地产商提供的材料未能满足产权登记机关的要求,即属房地产商违约。 买房不像买日用品,您虽然住进房子,可房子并等于是您的,直到有了房产证,房子才真正属于您。您不信?您把房子租出去,租客不交房租,您告到法院,看您告不告得赢。需要特别告诉大家的是:房地产商说房地局办证慢,他只告诉了您一半,目前,办《房产证》是需要些时间,但可没人拦着去办手续,手续都没办,等着拿证不是白等!真正的秘密是:您把钱交给了房地产商,但房地产商却不一定向国家交了土地出让金,不交土地出让金,即使房子是房地产商盖的,但并不等于他就有房子的产权,房子还没有属于房地产商,他怎么过户给您。明白这个道理后,我劝您在签购房合同时千万不要忽视了《房产证》的重要性。 钥匙谁来给 新的《示范文本》取消了过去《契约》规定的买房人要接受房地产商指定的物业公司管理这一内容,分清了本来就不属于一个合同,不属于相同签约人的责、权、利关系。建设部虽然要求新的楼盘不再由房地产商指定物业管理公司,由社会招标产生,但在落实上还有一个过程。因为,新楼盘的物业管理工作不可能回避,《示范文本》没有的东西,不等于房地产商不写进“补充协议”里,所以,您一定要留意在您该拿钥匙时,会不会杀出一个“程咬金”。 以上是本人对《示范文本》的一些拙见,“补充协议”每个房地产商各有不同的版本,本人无法评说,但房地产商的“补充协议”有一点肯定是共同的,那就是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作为买房人只能是见招拆招、有样学样,用自己写的“补充协议”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好在目前房地产市场是买方市场,主动权在买房人手里,买房合同又有了选择余地,只要您谨记,买房子也要“一慢、二看、三通过”,不头脑发热、心血来潮,应该比早期买房人幸福得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之规定,显而易见,超过3%的那部分就是法定由商品房开发商白送你了.3%之内的你还是要出钱买的.
正规开发商会提供商品住宅楼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在这些文件中,对于包括防震抗震性在内的房屋安全性能都会有较具体的说明。而查验开发建设单位的相关验收手续,也是购房者对房屋的防震抗性能进行考察的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另外,你可以给你的房子买保险~
可能是因为中介公司的合作银行太少,所以没有办法帮你把贷款申请下来 如果想找其他银行做贷款可以找知名的贷款服务机构如伟嘉安捷,他们都有13家以上的合作银行,如果其中一家合作银行走不了贷款,可以尝试其他的合作银行。 直接让你的中介公司去找他们也成。
从来没有听过要拿预售合同去国地局备案的. 他们没有权力扣押你的合同的这是作为你预定这房子的最重要的依据之一,是不能暂停按揭的程序了.
不能。因为产权证已经是你名下的了。 最多只能跟房东商量一下。尾款推迟一些。到时候支付一些利息。得到他的凉解。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上面可能会出现这么一条是几月几号之前乙方必须支付所有尾款。不然就得支付违约金。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可以,主要依据合同、发票、契税发票,以及公积金卡、身份证明等即可。
这种情况很难办~你可以申请法律支持,但是胜算很低~开发商通常都是霸王条款~你胜了有的比较差的开发商也会整你!~ 另外你买房子的时候承诺你是在7月30日前交房吗? 还是说12月31日前? 或者说在签合同的时候写错了!~ 因为一般开发商在签合同的时候很仔细~ 都会确保日期前后交钥匙,有时候可能会延期半个月到1个月~这个是正常的~可能房屋验收或者交钥匙人多需要分批进行,但是你这5个月的时间就很长了~你可以回忆下~ 是不是卖房中承诺你的日期和合同日期不同,估计是写错了~~ 但是不管写对了还是写错了~~ 你都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进行法律求助支付你违约金!~~~ 最后提个小建议~其实如果该开发商的房屋品质~服务等方面做的你可以接受而且满意~这点小事犯不上去和开发商计较~别整来整去对自己不利! 呵呵 怕你被开发商抱负~ 这事有不少!
这个问题,你需要按照合同办理. 如果合同证明你有理,你需要提出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不用担心,按法律是怎样就是怎样. 同时要注意:在以后买房的过程中,一定要多个心眼.将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写入合同中.
赶紧看看你的合同, 一般合同中都有关于“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如果对你有利那么恭喜你,你会得到赔偿,如果免责方是开发商,那么你很不幸,就请接受全国人民给你的捐助吧!
每一小区的情况都不一样的,一般来说能不能更名都是由开发商来定的.但是像你这种情况开发商是不应该拒绝的.
1、应明确授权,不能简单的写“全权代理”。 2、对方的授权委托书要留存。 3、共有产权人应一致授权。
一般来说,买方是全款的话就是在交完房款的同时立即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是贷款的话,买方批贷以后就可以进行过户。过户当天还得交税。
1.上海有明确规定,外地户口(有居住证的例外)只能选择参加综合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和意外+工伤,并且跟我们平时所说的社保不是一回事,这个只能在上海范围内使用,也不能转移的,养老在参加满1年后可以得到一本老年补贴证,也就是将来到60岁了可以根据交费年限领取一笔老年补贴,然后完事,医保等可以在上海范围内使用,出上海也不能用了 2.关于住房补贴的并不是很明确,尤其是你说的请假怎么扣,就帮不了你了
去找城管~在不你就研究下治安管理条例 和合同法~不过最重要的还是 你个人的原因 是不是有好多时间和这些人磨~要是有 你就赢了~中介国家该管管了~ 参考资料:合同法
可以的,这属于私下交易。但你要问中介几个问题,首先是你的条件达不到,怎么解决。其次是费用问题,合理收取,向谁交钱。
那个城市缴的公基金只能在那个城市贷款买房,而且需要缴6个月以上才行。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公积金hg管理咨询,因为每个城市执行不一,像深圳公积金就可以在东莞用啊!首付比例高点而已
各地情况不一样,最主要的是要看与你打交道的房地产开发商了。你签购房合同应该是要先交了首付的,如果开发商不错,你想换的房子也有小户型,好好说说应该可行,只要更改购房合同就可以了。如果开发商不同意,你是不能变更的。好好找开发商谈谈,还是买他的项目,购房合同一周内多数地方都应该是没有上报建委备案的。
上海:上下家审税加急多10天,不加急正常流程15个工作日.
可以置换,也就是卖掉一套再买进一套。直接购买是限购的
你别急,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你的想法有点过于理想化了,你希望结婚后什么东西都是你们一起的东西,想和你爱的人同甘共苦是吗。既然是这样,做为即将成为夫妻的你们,就应该意识到你们将要一起面对所有问题。房子只是你们结婚的必须品,现在由男方出,说明他愿意和你一起分享。在他心里你占有很重的位置吧,不然他也不会付出这么多。他愿意和你一起还贷款,证明他也愿意和你在以后的婚姻里同甘共苦,经受所有的困难。
您好,您需要满足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条件才行,,(一)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无房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你没有资格可以去办一下,年收入全家不足六万。到东花市一号领表盖章,你要到全市最大的公正处再咨询一下,如果到五年了还要交一个3%的土地出让金,或者你找一家中介公司问一下,他们在这些方面办得多。
恩,赞成楼上的说法,你要自己奋斗啦。即使女方家有钱买大房子,你们以后也容易出现问题,自己和家里商量下,哪怕买个期房那。女孩家的钱其实早晚是你们的,但现在还是你自己奋斗的好,会让老婆比较安心!即使你没钱。你老婆也会觉得自己找了个不错的男人,
1.相对浦东来说,徐汇的私立更强,杨浦也是这样,所以买公办,我基本推荐浦东2.如果你能托关系进打一民办,那么就不用控二了,如果省钱,控二也不错。就像你说的,不如明珠等顶尖公办,但是在浦东二流中控二可以排的进去的3.同济不怎么样,如果你真的想保底,还是去浦东的二中心、浦明师范等不太热门的学区附近看看房价
肯定不行了 ,一个家庭多只能有2套!广州来说! 你的是哪里户口,要买哪里?
可以阿 <br/>只不过房本的名字得使你朋友的名字啊 <br/>建议最好还是别要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br/>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br/>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可以放心的购买!
影响,户口不在郑州不行 <br/>户口必须在(郑州)三年以上才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 <br/> <br/> <br/>好不容易有这资格,可别浪费了啊,买完再迁吧
贷款二套房的政策是为了防止没钱的人贷款炒房,这种人不是象你这样还款能力强,而是靠房价上涨的利润还补前期欠债。很不幸,这个政策正好把你这种存款少的人套进去了。在目前北京房价高企的情况下,短期内想要政策放宽是不可能了,可行的手段只有二个:<br/>1、抵押贷款,把外地的房子抵押了,能让你有大笔的现金周转。前提条件是你的还款能力确实强。<br/>2、离婚。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的概念的,手续办了就是真的离了,马上就变成首套房。这个风险极大,弄“假”成真的比比皆是。<br/>1、各个银行都是在基准利率上执行一定的上浮标准,上浮多少各分行、各地区略有差别,而且根据你的还款能力,还能讨价还价,你要自己去银行谈。个人建议,这种事,还是找大银行比较好。<br/>2、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且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较新的商品房)。能不能贷到30万要看房屋的估价情况和你的还款能力,银行会控制在房价的50%以内,最高不超过70%。贷款利率一般为年7%多一点,如果含银行收取的各项成本一般为年9%--12%,放款速度是1-2个月。最长贷款期为二十年,但一般银行会控制在十年。<br/>2、办离婚的风险就是弄“假”成真!夫妻吵架说要离婚的,多半是气话,毕竟中国离婚的成本还是很高的,但如果已经办了离婚手续,就很可能泼水难收。甚至有些夫妻本来就有小三在外面等着,办了离婚手续就是天赐良机了,而且这种“假”离婚对财产分配不会很认真,有小三的一方以有心算无心,没小三的那位到时哭都没地方哭去。
销售员的解释纯粹是扯淡,这个是有明文规定的。如果已经签订了交易合同,参看下面:<br/>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br/>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br/>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br/><br/> 至于你说的第2个问题,是否可以理解为你还要买一套房子?(因为你上面已经提到房产证了)这种情况就是所说的炒楼花的一种变异手法(因为炒楼花是被明文禁止的)。这种订金如果你到时候不买,一般是会退的(碰上濒临倒闭的,卷款私逃的例外)。房产商的目的无非就是拿一个屁都没有的东西先开始出售,看看买的人有多少。如果排号的人很多,那么对不起,到了交首付的时候房价就会订的偏高,因为人多嘛。即便人不多,也可以拴住一部分客户。
7月23日,海丰县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的海悦名城与深圳南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举行签约仪式(上图),正式引进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企业,打造海丰物业管理新标准新模式,为海丰县建设宜居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南油物业是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企业,通过ISO9001、ISO14001等国际标准认证。该公司秉承“乐活服务、精诚至善”的服务管理理念和“敬业、规范、创新、卓越”的企业精神,对内提高凝聚力,对外提高美誉度,对业主提高亲和力,创建了月亮湾、荔庭园、世纪广场等一批国优物业管理小区,是我省一家具有很高知名度和雄厚实力的物业管理专业公司。 海悦名城地处海城南二环路,地理位置优越,建筑布局根据当地实际,东西展开,南北朝向,户户向南;建筑风格融入西班牙风情,是一座宜居的高档小区。开发商从海悦名城的楼盘设计、工程质量、绿化美化、配套工程到物业管理等,都注重并抓好每一个细节,从整体上提升整个楼盘的品位和档次。海悦名城首期推出的楼盘倍受消费者青睐。目前,海悦名城各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周边道路等配套建设正有序推进中,预计将于今年8月底全面封顶。它的建成,对加快海丰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城市居民住宅环境作出贡献。 这次海悦名城引入南油物业,志在引进先进物业管理理念和模式,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全力打造宜居小区、示范小区和品牌小区,为业户提供一个舒适优雅的居住环境。(伟生 木辉)
大兴这些年已经做得很完善了,特别是金地仰山那个位置,楼盘比较多,又挨着地铁,所以该有的全有,在网上搜罗了一下,直接贴上来自己看,不过只是一部分,详细的就要自己慢慢去转了。  配套设施:中小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北京小学翡翠城分校、君谊中学、兴涛学校,项目自身规划初中;  综合商场:华堂商场、吉星德亿商城、玫瑰园商城、帝园商城、宜家亚洲旗舰店;  幼稚园:十一建华幼儿园、幸福泉幼儿园、项目自身规划幼儿园;  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农村信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邮局:翡翠苑邮局、骏城邮局;  医院:北京仁和医院、大兴区妇幼保健医院、大兴中医院;  休闲娱乐设施:琵琶草堂(SPA足疗);  餐厅:孔乙己酒店、红孩儿水煮鱼、晋贤居饭庄、百年食府、福提烤肉岛、翡翠小厨等等。
摇号不会通知你的,要自己时刻查看消息的。在摇号之前如果没接到他们的电话那说明你已经通过审核了,如果接到电话那就没通过,只能下次重新申请。
合同里写着不能转租 但现在你只是想转租,但还没有跟他人签订转租合同,所以还没有达到违约。 如果和他人签订了合同,房子才是真正转租出去了,那时才算违约。
没合适的不买,住房子毕竟是一辈子的事,别花钱买个一辈子的不愉快,房价如下调,就更不开心了。市场摸不准,但国家在调控,这是一个事实。
没听说过啊,我都是直接跑楼盘看房,想当房奴还真不容易啊
想要一套合适的居所又哪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啊。我近期也正在研究这个越秀地产的网上实景看房服务呢~这个网上看房是真的不错,网上销售中心,打破了传统的看房模式,更是建立起一种新型、时尚而又便捷的方式,我是登录了那个越秀地产集团主页,然后直接点进各项目的虚拟售楼部的,里面可以了解越秀地产旗下各楼盘的详细情况啊,看房超轻松啊。 而且在它的网上销售中心还能直接点播各楼盘的3D宣传片,360度看样板房及在虚拟园林中漫步等等。很有意思,像虚拟人生的场景一样,不仅可以了解到售楼情况,选自己适合喜欢的,还可以同时娱乐一下啊~~很好玩。还有一个,你可以在看的同时,和那里的在线客服联系一下,那里是有问必答哦~~还能在网上和同样在看房的购房者聊天交流。 对了,一定不能错过的是,想要省下一笔的,一定要留意,就是在注册网上销售中心成功注册了以后,还可下载打印1万元购房优惠券哦,用于购买越秀地产旗下主要在售物业。 我省下的这一笔,就可以和老公开开心心的去个旅游了啦~~回来就能新房入住了~!哇咔咔~~~
公积金贷款有明确的房屋性质、面积和总金额的限制,这些硬件你要合格。其次,是否能够按时批下来,有些人说难,但我们单位同事办了都很容易的,不过我们是机关,不知道你的情况。
高氏集团旗下鹤问湖壹号6月26日开盘了,之前国际明星杨紫琼都出席了这个楼盘活动,开盘当天人山人海,呵呵 当然我也是其中之一了,当天活动力度也挺大的并且只接受vip会员的认购签约,后续也有些优惠活动。以下是我当天看到的优惠信息:1、 VIP卡3万抵5万;2、 一次性付款95折,按揭付款97折;3、 开盘当日每平米优惠100元;4、 七日内签约每平米优惠100元;5、 凭驾照每平米优惠100元;6、 签约前提供一张八里湖美景照或项目周边配套实景照(电子版和冲洗版各一),每平米优惠100元。
金沙洲那边现在N多个楼盘,二手的有城西花园、金域蓝湾、四季花城、恒大绿洲等;一手的有越秀星汇金沙,看小区配套和房子朝向,二手楼均价大概是在1万6左右,配套和朝向好的自然就不是这个价了,一手的话比较少,越秀星汇金沙刚好前几天开始发售,你可以着重留意下,开发商搞了个3D网上销售中心,能在网上3D实景看楼,你可以上去直接跟客服人员在线沟通,跟用qq一样非常方便,上面还能直接打印万元购房现金优惠券,还有其他一些优惠,具体你自己搜索下吧。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 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 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 (一)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二)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三)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四)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五)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如何确定 1)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个人缴交比例+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单位缴交比例(个人及单位缴交额元四舍五入)。 2)住房公积金如何结息? 资金管理中心于每年6月30日进行公积金结息,并打印结息单。 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图 领取《贷款申请表》->信贷科提供贷款相关材料->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手续->与信贷科签订借款合同并填写贷款转存小票->中心委托银行放款->借款人每月按时还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不仅广泛应用于新房的购买,在二手房购买方面的使用也十分普遍。由于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仅为4.41%,比现行的商贷利率5.51%低了近一个百分点,因此在大多数购房者脑海里已经形成普遍的概念:使用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贷款省钱。我爱我家金融理财部的专家向记者透露,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不仅仅只限于其利率优惠,还有贷款额度高、年限长、还款灵活方便等多种优势。 一、 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 (1)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年限,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能节省数万元利息。以一套40万的房屋为例,贷款28万。若商业贷款年限为25年,则月均还款1721元,25年付款总额516300元,支付利息总额高达236300元。而同样是年限是25年的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1548元,25年总还款464400元,支付利息总额184400元,比起商业贷款而言,每月能少支付173元月供,25年共节省利息支出近51900元。 (2)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数额,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不仅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更少了许多。同样的,28万元贷款,若同样以1721元/月的金额还款,商业贷款还款300个月,历时25年,支付总额达516300元,支付利息236300元。而公积金贷款在还款到第251个月,即在第21年时,全部本金及利息就已经还清,支付总额430715元,支付利息仅150715元,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支出85585元。 二、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灵活方便。 (1) 还款方式灵活: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极为灵活,借款人只需每月的还款额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就可以随意确定月还款数额,非常便于借款人的资金安排。 (2) 提前还款方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3) 数额灵活,便于资金掌控。商业贷款提前还款,其数额必须为1万或5万的倍数,而公积金贷款则无具体规定,只要大于“最低还款额”的,全部视为提前还款金额。 (4) 次数不限,可按月提前还款。商业贷款对于提前还款次数有的有明确规定,如1年仅能提前还3次款。而公积金贷款则是每月都有三次提前还款机会,贷款人甚至可按月随时调整自己的提前还款额。 (5) 先冲本金,降低利息总额。商业贷款提前还款,所冲金额包括部分本金及部分利息。而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其金额全部冲抵贷款本金。使用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其最终还款利息总额会远低于商业贷款同等金额提前还款后最终的利息总额。 (6) 预约方便,无需书面文件。商业银行提前还款,不仅需要提前数月电话预约,有的甚至还需要贷款人提供书面文件,非常不便。而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致电预约即可,电话调整提前还款额无需书面文件。 三、 公积金贷款的其他优势。 (1) 贷款成数高,首付压力小。商业贷款最高一般只能贷到七成,购房人首付压力较大。而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到9.5成,购房人首付压力较小。 (2) 贷款年限长,月还款金额少。商业贷款的贷款年限最高只能贷到25年,而且大多数二手房最高只能贷到20年,月供压力较大;而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最高可达30年,月供压力较小。 (3) 房龄限制较灵活。商业贷款对于房屋年龄的限制有严格要求,大部分银行对于85年以前的房屋不予贷款,并且贷款年限随着房龄的增长而降低。而公积金贷款对于房龄的限制较为灵活,房龄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超过50年即可。 (4) 各区县房屋皆可贷。商业贷款一般只对北京市城八区内符合条件的房屋进行贷款,远郊区县的房产审核极为严格。而公积金贷款除对城八区房屋放贷之外,也能对北京市远郊区县的房屋进行放贷。 (5) 对借款人年龄无限制。商业贷款借款人的年龄加上贷款年限必须小于65岁,而公积金贷款则对借款人年龄无限制。 公积金贷款使用的误区 针对许多购房者对公积金贷款使用的误区,我爱我家的金融理财专家指出,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时不会像商业贷款那样设定固定还款额,而只会要求贷款人在还款时不低于某个“最低还款额”。以28万贷款25年还清为例,公积金贷款只会要求贷款人每月还款数额不低于1344元,许多贷款人往往每月仅缴纳1344元用以还款。但这么做的结果是,贷款人偿还最后一月贷款时会发现仍有47000多元的贷款本金尚未偿还,并最终导致末期还款压力巨大。 针对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我爱我家的金融专家建议:贷款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若有富余支付能力,最好每期能多还款。每月多支付的金额将会直接冲抵贷款本金,对贷款人而言只会降低还款总利息,缩短还款日期,有益无害。
住房公积金是指城镇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个人是不能办理的。需要工作单位为职工办理。职工和单位每月各交一定数目的金额。 目前对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没什么限制,不贷款的话和现金购买没什么区别。 如果要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有少数的开发商的楼盘不接受住房积金贷款,大部分的楼盘都可以使用。
当然不可以。公积金的贷款申请或提取只有夫妻关系的双方可以,其他的人都不可以,所以要贷款的话,那么只有你是借款人才可以
不用,你需要的就是调入单位接受证明、在调入地新建立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及转入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等,自己把这些资料交到新的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了
和正常的一样,没有什么要求,象你情况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 第一,有当地的城镇户口或居留证明 第二有还款能力 第三有购房材料 第四,连续缴纳公积金6个月(含)或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 第五有担保 申请资料就是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购房合同、发票等
公积金只要没有销户,当然可以存和可以取的。但是提取公积金不是无限制的,要满足提取的条件,比如发生住房消费等,提取的总额不能超过你购房总金额
垫款当然是在贷款前呀,贷款都下来了还用别人垫款呀。其实就是中介借给你钱,你把全款给了房主。贷款下来了给中介就可以。但是银行不允许,所以贷款的程序还是按照正常的买卖来做
贷款次数没有固定的限制,但是可能在房屋数量、房屋面积上有要求,所以不可能还清一笔又无限制的贷款下去。公积金提取额度的要求就是提取的总金额不能超过第一次提取时,交给公积金中心的购房发票的总金额。也就是还清了依然可以支取的。
楼上说得不对吧,怎么叫"两种还款方式支付的利息是一样的,选哪一种都无所谓。" 不提前还款,等额本息要比等额本金多不少的利息吧.
以下引自19973037(新手): 不能支取公积金做为房屋的首付款。因为公积金的支取的前提是要有资金的流向,也就是指个人购房付款之后才可以把公积金取出。我建议先向人借钱交了首付款以后,再拿着您的购房合同(复印件)、首付款发票、身份证办理支取手续,取出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