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杀人为何不算犯罪?
我觉得王子与庶民同罪,那么病人和健康人也应该一样,杀人偿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嘛!否则,如果想杀一个人,先把自己整成神经病再去杀,就可以逍遥法外,那天下还有王法么?不知大案有何高见?他可懂法律啦
为了生命,这个社会不能让杀人再精神病下去了。 由于精神病人杀人将不必承担刑事责任,或必须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也就是说,精神病人可以“合法”地杀人和进行某些犯罪,因此,在中国就流行起了一股从精神病角度进行犯罪并寻求免责的潮流,越来越导致形成了一种社会性恐怖和恐惧。现在一发生什么严重的和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各方面就会本能地想到会不会是精神病人犯罪!可怕!!! 对精神病人犯罪予以免责及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刑法》规定并没有错,但面对精神病人犯罪特别是杀人的严重现实,政府和社会再也不应该忽视这种情况所带来的恐怖了,应该花大力气扭转这种局面。特别是政府,尤其应该承担起责任,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措施,采取有力的行动才行。 而对精神病人的医用费用方面政府投入就不够,再加上各地土地爷盘剥,真正用于精神病人身上的寥寥无几......
谁也不想成为精神病人!也不是谁想成就能成的,精神病人已经跳出三界不受现实各种道德法律的约束!回归动物的天性!~
也只是证明他在精神病发作时不犯罪。不过这个挺难。
对对对,这太不合理了!俺要是法官管他是不是精神病杀人就要让他偿命!
你不会是想杀某个人了吧?是不是想把自己弄成精神病先再杀啊?恐怖哦!
制定法律的可能精神也不怎么正常。
可能法律没有把精神病纳入“人”的范畴。 偶也觉得这种规定不太合理。 刨除以精神病为幌子逃脱罪责的因素,单就那种精神病对社会潜在的危害,和受害者的公正问题,也是一种不公平。 我们国家对精神病尤其是重度的武疯子,并没有纳入国家管理系列,家人为了病人放弃了工作和正常的生活,收入来源没了,病人便没有治疗的机会,形成了恶性循环。 那些重度罪犯,因为留在世上对社会的潜在危害要远远大于他的生存价值,也是为了警示作用,所以中国一直有死刑犯。可是对于精神类的重度疾患,难道只有让悲剧不断地发生吗? 但从人道的角度,谁也不敢让精神病患者承担法律责任,这就像安乐死一是一个道理。
因为精神病人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答:精神病有多种。 一是完全失去了心志,就是我们所说的疯子。这种人有暴力倾向,以遗传的居多。他们不知道自己是精神病。 还有的是思想超出了寻常,就是所谓的幻想狂,总幻...详情>>
答:太简单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