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准则》中对应收票据处理有一段话是这样描述的,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或“短期借款”科目。我想请问高手,那么是不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时将其视为短期融通资金,贷记“短期借款”呢?我想明白究竟是不是持有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时,是不是借记“银行存款”,按应收票据账面余额贷记“短期借款”,按差额借或贷“财务费用”?贷记短期借款对不对?还是应该贷记“应收票据”?
1、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时,如果该商业汇票属于“银行承兑汇票”,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2、如果持有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 汇票到期企业承兑时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会无条件支付货款,对企业不附有追索权。所以在企业持该汇票向银行贴现时,可以结转“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即贷方为“应收票据”;如果企业持“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时,由于该汇票到期不是由银行来承兑,而是由企业来承兑,即该汇票是附有追索权的,应当把它做为企业的一项“短期借款”来处理。到期企业承兑时,再把“短期借款”转入到“应收票据”中。
答:如果是商业承兑汇票,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借款” 跨年度时,在出报表前对应收票据账户看是否有坏账,有坏账的,有坏账的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里计提坏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