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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嘤嘤其鸣,求其友声 地产界的朋友可联系我们<br/><br/>古人讲:“人有恒产,方有恒心”而现代社会个人恒产中占比最重的一块就是房产,也就是家。持之以恒经营房地产的业内朋友们请保持紧密联系。<br/>2011年限购令出台,专家认为该政策是中国地产史上具有分水岭性质的标志性事件,圈地如圈钱的黄金时代渐行渐远了,整个行业普遍感受到了危机。然而正如中文词汇的玄妙一样,危机背后隐藏机会。市场变冷后合富辉煌集团发布了以“把握时机 以变应变”为主题的市场报告,结果一季度的业绩逆市飚高。走出特大城市广交朋友,加大外围区域业务覆盖,正是合富辉煌在房地产限购政策下取得优异业绩的重要原因。目前合富在中心城市拥有业务优势,并将继续保持强势,在这些有影响力的城市树立企业形象、品牌,但中心城市周边区域、二三线城市甚至城镇将是今后业务扩张的重点。<br/>合富作为最早上市的地产代理公司,从土地研究、项目前策、规划设计、营销代理、后期物业已经形成完整的服务链,限购令促使我们将目光投向二三线城市,公司最大的竞争优势是参照地方市价,但提供针对过去品牌开发商才拥有的超值服务。为此华中地区成立拓展部,希望老朋友一如既往支持,新朋友我们有缘合力同心,共创辉煌。电话零贰柒—捌五四八六九七二移动电话一八六零二七一九零九三胡总监。
只要合同还没有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可以和开发商协商更改,盖开发商的更改章即可,也可以重新签新的合同。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要到交易中心更改,有的地方收取更名费。
政策方面:你可以到行政服务总汇二楼房产局(迎宾路178号)问问,又可以到江海区的房产交易中心(蓬江大桥)去问一问。 楼价方面:市区1500-2500左右,
期,北京市住宅城乡建设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计划委召开会议,就房产竞拍人购房资历和“3.17新政”施行后,产品住宅买卖合同裁决等有关疑问进行了认真研讨。 ??会议为进一步严格履行北京市限购方针,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法院竞拍房产归入北京限购规模,竞拍者须具备北京购房条件。 ??详细会议请求,法院在揭露发布的拍卖公告中应清晰明了,竞拍方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自己应具备本市限购方针,不然将不予处理产权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住建单位请求其购房资历,审阅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履行通告书》(以下简称《通告书》),各区不动产单位根据《通告书》按规则处理产权手续。在法定期限内,买受人未能完结资历核验的,法院应在《通告书》中载明“买受人须经过购房资历核验后,方可处理产权手续”的相关内容,各区不动产根据《通告书》及资历核验查询成果,按规则处理产权办理手续。
这要看你是哪里的户口了。如果你是成都户口,只要你买了房在入住时就可以签户。如果你是成都外的户口,要想签入成都的话必须买70平米以上的哈。我是阳光100米娅中心售楼部的置业经理李文,我们有75,77平米的精装房,单价才8000多。欢迎来电咨询: 李文。
一、房租问题大多数学生租房首先考虑的是房租,房租的多少,支付的方式时间这些在租房合同签订前都要与中介或房东协商好,另外,逾期违约相关责任也要区分清楚。在缴纳时一定要索要收据,凭收据退押金。 二、位置问题租房尽可能靠近公司,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又可以避免因堵车导致上班迟到。若公司周边没有合适的房子,尽量找靠近地铁站,公交站附近的房,公交最好能够直达或换乘一次。另外,房子周边的配套也很重要,医院,菜市场,购物广场最好都有。特别注意周围有无娱乐场所,施工场地等对休息影响大的场所。 三、租房陷阱目前,租房市场上良莠不齐,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很有可能就被“套路”。对此,在确定租房之前不要缴纳任何费用。在签订合同前看好房东的产权证及身份证,若为转租,看好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在找房时,选择正规的网站和中介,以免上当受骗。 四、合租问题若要合租,合租对象最好选择同学或熟人,尤其是女生合租时一定要谨慎,千万不要在未了解合租对象时贸然合租。在合租之前,了解合租对象的工作、兴趣爱好、家庭状况等信息,互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在财物分担上也要事前协商好,还要考虑一方中途退租的话,留下来的人房租承担问题。
如果是转租的话,只需要和原经营户签合同就行了~~~~不需要和房东签的~~~<br/><br/>如果是转让的话,必需你,原经营户,房东三方在场,房东必需同意且签字~~~<br/><br/>一般转租就是:房东租给原经营户3000,原经营户租给你就变成了4000~~~
1、安置房规定房屋在未满五年不得进行上市交易,住满5年是指以购买房屋的家庭取得的契税等凭证时间或者是发证机关的时间为准。 2、安置房购买5年后后,可以经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国家规定房屋购满5年之后,是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将安置房转卖给他人,这样才是合法的交易,如果没有住满五年,就上市交易那么就是违法的。 3、居住的房屋如果还未满5年情况下,与卖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且不受法律保护,购买的安置房5年内,如果因为集成或者是赠与等的原因需要改变房屋的产权,受让人应当符合安置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安置房性质不变。
可以来看房子,但是进门必须你同意.合同上应该有说明他不能提前终止合同,除非赔偿你押金的双倍.如果你合同里没有这点,他也至少要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去找新的房子.如果出现这些问题,可以去找居委会一类的地方先进行调节.但是你是占理的.不用怕.
可以商量的,你要是去找小中介。<br/>要是你去找大中介,基本上就是那个价格,月租的50%中介费。
你去搜房网看看,另外去附近自己去问,记住不自己动手的话,怎么租都是中介的!
你这种房子法律上规定是不可以买卖的,只能赠送的形式转让,你们可以私下定一份协议,协商此房的具体细节,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
小同志现在混的不错呀,大一就出来租房子了啊!回来得请我们吃饭呐,不然怎么说得过去啊!
去中枢小区租吧<br/>就在新一佳后边,往南走有解放桥菜市场<br/>建议你找那附近的中介,省心省力
只要你和房屋出租人签订了合同,对方房屋产权人的话,即使中介没有在合同上盖章,那么租赁合同还是有效的。
当时你要求看房屋结构图,都被种种原因推托。为什么还要签署合同呢?承重墙在房屋结构改造中是不允许被打通的!这样看对你不是很有利!和房东商量商量是否可以为你的改造付费!如果同意不是更好吗!但是他不愿意那只有去律师事物所咨询!看看是否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这个问题是不太好解决。这是代沟我很佩服你能和婆婆在一起生活。你的做法很好,不要和她顶嘴。还要学着顺着她,这也没什么哄她高兴呗,你也别往心里去婆媳本来就不好相处。她说你答应着就是了,不为难的话就按她的意思做。哄的全家都高兴,不好吗?千万不要拿老公出气,老公是要和你生活一辈子的人。他既心疼老婆也爱妈。你们叫他受夹板气,时间长了心情好不好影响健康。你不心疼?当然了,如有条件,老人又没意见,还是独立生活好。祝你们家庭睦,万事兴!!!
没权力的,如果房东卖出去了,他最多给你一些补偿。<br/>人在屋檐下哪有不低头啊,这房子是人家的<br/>你只是租房时,跟房东签了合同,没权力阻止
我建议买 <br/>年轻的时候辛苦一点算什么 <br/>以后房子供完了就很轻松了 <br/>而且那时候都有两套房子了 <br/>我觉得现在年轻的时候早点供,比较好 <br/>我觉得你遇到合适的就可以买了
直接委托律师去谈就可以了。<br/> 嗯,肯定可以要回来。<br/><br/>还有一个办法,寻找当地媒体帮助,实话实说即可,包括律师竟然。。。 <br/> 不错不错!
中介当然会骗人,尤其是看房的费用。<br/>中介收了费才会领你去看房。你对房子不满意,那就再领你看一家,再不满意可能就暂时没房看了,你慢慢等着吧。反正钱是不会退给你的,既使你只看了一家也算是看过房了,你相不中房子是你自己的事,不是中介的问题。甚至中介可能手头根本就没房子,只是带你去“房托”那里看房子,空手套白狼。<br/>其实,这种手法不仅房屋中介在用,婚介也在用。很多都是骗人的把戏。
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你现在有权继续租住。原房东应当将剩余租期内的房租退给新房主,原房东退出租赁关系。如果你不愿意继续租赁,可以要求与原房东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br/>如你所言属实我认为情况对你较为有利
依照你说的情形的确是很令人怀疑,如果她交的一个月租金能抵不过你里面的东西就不要租了
早还完早利索。如果你有其他投资除外。你有房子就租出去。没房子住就自己住。看个人需求。【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请点有用噢,新年快乐】
首先,你要明确合同是跟谁签的,如果是跟物业签的,那你就开。绝对没事,如果是跟房东签的,那么房东必须帮你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解决问题必须赔偿损失。你有合同,别怕!~
既然你说16号已经签了合同,那自然就不能退了,如果只是下了诚意金,没有正式签合同的话就可以推
这要看你与中介怎么订的合同,也就是说要看你给中介的什么权限。如果合同规定他要为你管理财产,那么他就要承担责任,可以将中介作为被告。
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br/>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br/>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br/>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br/>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br/>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br/> 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
既然你提到押金的问题了,这件事情的处理顺序应该是:<br/>(1)合同里是否写需要交押金,如果需要,那么房客就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br/>(2)如果明确约定可以解除合同你就赚到了,要挟他解除合同然后涨祖金;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你也可以要挟他,但是如果上了法院可能有些争议(这需要看具体条款约定);<br/>(3)不符合第一点要求的,找其他理由威胁解除(法定或者约定),比如哪次房租晚交了、有没有转租的行为(你没有同意的前提下)、是不是动了房子的结构;<br/>(4)不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你就可以开始找麻烦了(自己想办法);<br/>(5)总之一句话,合同法定期限内是无法涨租金的。<br/>(6)另外,解除合同需要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法定催告要求,特此提醒。
直接租赁的,怎么会有转让费呢,应该是交租金嘛<br/> 你得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的
丙方需支付9月份的租金,因为丙在9月1日才告知乙取得该房子的所有权,乙、丙合同终结的时间为9月1日,所以丙应支付乙9月份的房租2000元。若丙提前通知乙合同于2003年9月1日该房产的所有权发生改变,合同终止,则不需支付9月份的租金。
如果原房主退还房租给租客,有权要求租客离开<br/> 或起诉原房主违约 我的补充: 2014-10-21 10:42 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br/>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公房撤迁的被拆迁人书承租人和同住人,一般考虑户口因素。可能会有影响!
租房合同<br/><br/> 房屋租 身份证号 (简称甲)<br/> 房屋承租 身份证号 (简称乙)<br/> 房屋租赁双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致原则,达租赁协议<br/> 租赁费交付<br/> 乙租赁甲房屋用于 ,房租赁费民币 元/ 每 (月)交付; 点交付;<br/><br/> 租赁间<br/> 暂定合同期限 自 月 起至 月 止期同等条件,甲优先与乙签订新租赁合同,新合同期间租赁费等重新商定<br/> 甲责任与权利<br/> 1.房屋自损耗维修漏雨、油漆门窗等;<br/> 2.按收取房屋租赁费,签订合同收取租赁费收取具收据;<br/> 3.随意终止合同,若终止应加倍赔偿损失 元并支付违约金 元;<br/> 4.发现乙任意损害房屋及设施等,甲权要求乙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br/> 5.若旧城拆迁等原需要终止合同需要提前告知并赔偿损失 元;<br/> 乙责任与权利<br/> 1.按付给甲租赁费,承担房屋租赁期间关物业费、水、电费等 ;<br/> 2.私自房屋进行改造,任意损害房屋及设施;<br/> 3.合同期间内,随意终止合同;<br/> 4.经甲同意装修房屋;<br/> 双其约定<br/> 1、经甲同意乙装修费用抵用房租款;<br/> 2、若遇拆迁给乙经营造损失拆迁发放补偿款由乙所乙与述第(3)条第(5)补偿款款重复;<br/> 3、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应本着相互谅解原则按律规定协商解决;<br/><br/> 甲 乙<br/> 月
在北京一般二手房买卖的网签合同和实际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不一致的,主要是为了贷款和少缴税收之类,一般不会给卖方造成风险的,即使有风险也是双方共存的,不过在过户前一般此类合同是不会给上下家拿走的,所以你的担心通常是多余的。如果在上海那就必须一致了,当然也有人钻空子,另一部分价格用装修补偿款的协议方式来避税了。从理论上来讲网签合同应该是和大合同一致的,但既然一直存在着,那就有它存在的道理。当然如果你坚持网签的合同和大合同一致,那下家也没办法。不过如果政策规定上家应该支付的税费如果没有在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下家不给你缴纳你也没有办法的。
合同已经签订了,需要按照合同办理的。如果是因为你的原因终止合同,中介费还是要付的。
转租要经过房东同意或者直接找房东协商,就说你承担不起,给他找新租客,一般房东没损失的话是会同意的!<br/>你也是,签合同没你这么签订的,最起码第二年和第三年合同表明要递增多少。<br/>你怎么就直接签随行就市?
手写的房屋出租合同房屋出租合同北京房屋出租合同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内容没什么问题,经过双方盖章签字了应该就具有法律效率,如果实在是不放心的话也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可以。<br/>起诉至法院可双倍返还已交的定金一万。中介费可能退不了。
首先中介公司的协议中一般都有免责条款,可否向中介追讨损失要看当初丙方和中介公司签订的中介服务协议有没有相应的条款。<br/><br/>如果没有甲方委托或同意乙方出租的相关文件,那么乙方和丙方的合同针对出租物业来说是无效合同。<br/><br/>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而不让丙方继续经营。如果甲方不与丙方签订租赁合同,那么丙方就十分被动了,就算丙方向甲方支付了相应的租金,也是不受保护的,丙方可以根据租金的收据想甲方要求赔偿租金,但是却无法要求甲方允许丙方继续经营。<br/><br/>甲方可以像乙方追讨损失,但是乙方已经逃匿,那么只能想有关部门报案寻求协助。<br/><br/>总结:<br/>1:甲方只和乙方有租赁关系,就算都知情,但是没有相应的书面文件,丙方对于租赁物业是没有使用权的。因为乙方在没有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具有出租权。<br/>2:丙方被动的原因就是因为租房时不谨慎,而且再不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又继续想甲方交纳租金,更是错上加错。丙方目前能做的仅仅只有想乙方追讨损失而已。但难度也是相当的大。
做的好点的中介都是双方收佣金的,一般单方收佣金可能小中介战取市场的手段,但是现在这个行业吃差价的多了,不过合同嘛,3方到场还是一样的哈,就是里面的一些内部操作可能你不懂,吃了差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