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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帮我解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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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帮我解答这个问题

我的父亲2001年去世了,最后留给我们三个儿女的遗嘱是房子归三个儿女所有,我的继母也知道此事。但是2009年的1月2日我的后母去世了,在处理家里的问题之时,我和姐姐才知道我的后母在2006年就和我的弟弟进行了私下买卖交易,现在的房子已归弟弟所有。 我就是想问问律师,像我继母这种做法,她有没有权利私下处理我的爸爸的房子,法律认可吗?他这种做法在法律上站的住脚吗?我急需等待你们的回复。谢谢了 !  注;这个房子是我父亲和继母婚后的共同财产。父亲去世了一年这个房子产权证才下来,机关按第一继承人就把房子过户在我的继母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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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9-01-09 12:24:01
    像我继母这种做法,她有没有权利私下处理我的爸爸的房子,法律认可吗?他这种做法在法律上站的住脚吗?
    :你继母的做法在法律上是不认可的,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你父亲去世时,留有遗嘱,将他的房产留给你们三个子女,但当时并没有进行财产的分割,则该房产转为你继母与你们三个子女的共有,与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无关。在没有分割前,任何一人对该房产的处分均是无效的。那么,你继母与你弟弟进行的未经所有共有人同意的私下买卖交易自然就是无效的了,你们几个作为房产共有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他们的行为无效,要求撤销他们的房产交易行为。你的继母去世以后,由于没有留遗嘱,那么她所占的房产权利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由她和你父亲的子女共同继承。

    答***

    2009-01-09 12:24:01

其他答案

    2009-01-09 10:17:54
  • 1、“机关按第一继承人就把房子过户在我的继母身上”,这个“机关”指谁?到底是发证部门还是售房单位?此做法的依据是什么?
    我这个问题也很急,说清楚才能往后说。
    2、待续

    全***

    2009-01-09 10:17:54

  • 2009-01-09 09:49:48
  • 照你所说,你父亲的房子应该是房改房,在你父母没办房产证之前这房子所有权属于你所说的“机关”,你父亲去逝后,房子不是遗产,不存在继承问题。“机关”把房子过户给你母亲,是在你父亲去世后一年,房子就是你母亲的财产,她可以处分,卖给你弟弟也是合法的。

    放***

    2009-01-09 09:49:48

  • 2009-01-09 09:19:56
  • 该房产你父亲和母亲各占一半,你父亲去世后,他的那一半由你继母和兄弟3人按平等份额继承,就是各1/4(一半的1/4).此时房产属于你们共有,继母无权以自己名义出售。
    但是继母既然去世了,房款仍然是遗产,如果她没有自己的子女,房款还是由你们继承,打官司 没有必要了,自己商量一下就可以。
    如果她还有其它子女继承,那就通过诉讼解决吧。

    1***

    2009-01-09 09:19:56

  • 2009-01-09 09:19:42
  • “这个房子是我父亲和继母婚后的共同财产”,他与你继母一人一半。那么,你父亲的遗嘱只能处分他自己的那一半,而无权处分你继母的那一半,即该遗嘱部分有效(按理,你父亲的一半中,也有你继母的1/4)。你们姐妹三人可能共同继承你父亲那一半的房产。 每人1/3  即房子的1/6。
    同理,这房子不是你继母的个人的财产,她只有处置一半房产的权利,她只能把属于她的一半房产赠与给她的儿子,无权把你们的财产也给他的儿子啊。这是侵权行为。 
    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他母子二人,要求他们返还或赔偿。 
    也可以连带起诉发给房产证的房产部门,要求撤销错误的房产证,别行办理为相关产权人的共有的房产证。 

    我***

    2009-01-09 09:19:42

  • 2009-01-08 21:42:53
  • 从你注的“这个房子是我父亲和继母婚后的共同财产”说,这房子不是你父亲个人的财产,应该他与你继母一人一半。那么,你父亲的遗嘱只能处分他自己的那一半,而无权处分你继母的那一半,即该遗嘱部分有效,你们姐妹三人可能共同继承你父亲那一个的房产。
    同理,这房子不是你继母的个人的财产,你继母也是只有一半的产权。即她只能把她这一半赠与给她的儿子,无权把你们的财产也给他的儿子啊。这是侵权行为。
    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你继续母母子二人,要求他们返还或赔偿。
    也可以起诉办理该房产证的房产部门,要求撤销错误的房产证,别行办理为相关产权人的共有的房产证。

    北***

    2009-01-08 21:42:53

  • 2009-01-08 20:41:06
  • 要是你父亲的遗嘱,你能够出具确切证据证明的话,那么你的继母可以处理的房产是二分之一,你们三兄妹各得六分之一。
    但是按照不动产的公示和公信原则,你弟弟取得的产权如果已经登记的话,法律是认可的。你们只能依无权处分追究你继母的责任。个人觉得你们可以我你弟弟及继母协商,让他(她)们给你二人适当补偿。

    1***

    2009-01-08 20: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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