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餐饮业开业前期的开办费的问题
我单位为餐饮业:开业前购入的打印机、电器、电视机、自行车(员工用)、通信服务费、汽车加油费(不是单位的车,是个人的车,但是发票是给单位开的)、物业代收的水电费、飞机票票费用该怎么走账呢?请高手指教每一笔费用该怎么样走?谢谢!
1、凡是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以上的物品,如,打印机、电器、电视机等,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2、通信服务费、汽车加油费、水电费、机票等,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 3、单位开始经营后,长期待摊费用的帐务处理: (1)可以一次摊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2)也可以按5年进行摊销,摊销分录同上。 (3)如果采用一次摊销的,年终要做纳税调整。建议,按5年摊销。
答:1、根据原始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可以是会计员的份内工作,也可以出纳员的份内工作,这要看公司是怎样规定的,也可以协商决定; 2、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按新的会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