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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肯求,劳动争议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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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肯求,劳动争议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时效问题???

明天要开庭仲裁了!我在公司工作26个月,7月31日自动辞职.其间,公司未买社会保险,未签合同,且26个月,周六周日还加班! 
我申请的仲裁,请求 
1.未签合同又倍工资问题 1到7月, (求问,是否有时效限制) 
2.补交社会保险 (同问,是还有时效限制) 
3.加班费 

〓〓求问,以上的请求,是否都有时效限制,明天答辩怎么样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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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8-09-26 21:40:42
        1、补充一下,根据《社会保险条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补缴社会保险没有时效限制;从法理上说企业应该为你补缴26个月社会保险费。但上海地区通常只补缴两年内的。
        2、新的《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生效,只适用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劳动合同关系,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劳动关系仍然适用以前的法律,要求双倍工资的期间应自2008年2月自2008年7月。
        3、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迟延支付加班费、工资的,除足额支付工资外,还应支付拖欠加班费的25%赔偿金;
        4、单位没有为你交保险还拖欠加班费,属于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及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即使你自己提出辞职,你仍然可要求单位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你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

    上***

    2008-09-26 21:40:42

其他答案

    2008-09-27 00:00:59
  •   不知道你是在什么情况下向公司提出的辞职?也不清楚你的仲裁请求都是哪些?基于你给定的在公司工作26个月,但未签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周六周日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等条件分析,你的仲裁请求并不全面,事实和理由自然也不是因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而被迫离职和争取利益最大化的角度阐述的。
       既然明天就开庭,建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向仲裁委阐述辞职事由,增加请求事项: 1、裁决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2、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08年2月-7月); 3、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之日止); 4、支付克扣的26个月的加班费。
       时效问题在08年5月1日前,适用《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的规定。08年5月1日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的规定。 。

    海***

    2008-09-27 00:00:59

  • 2008-09-26 21:07:12
  • 1、补交社会保险没有时效限制。
    2、其他有时效限制,但你的都没有过。
    北京市尚剑律师事务所 提供法律支持 010-51281680

    法***

    2008-09-26 21:07:12

  • 2008-09-26 19:15:49
  •   明天要开庭仲裁了!我在公司工作26个月,7月31日自动辞职。其间,公司未买社会保险,未签合同,且26个月,周六周日还加班! 
    我申请的仲裁,请求 
    1。未签合同又倍工资问题 1到7月, (求问,是否有时效限制) 
    2。补交社会保险 (同问,是还有时效限制) 
    3。
      加班费 求问,以上的请求,是否都有时效限制,明天答辩怎么样就对! --------------- 1、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请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应当办理劳动保险,不办理当然要补交。请参考法条: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请求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请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4、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平时加班要支付150%的工资,周六、日加班的要支付平时工资的200%,你可根据你加班的时间计算应补给你的报酬。

    引***

    2008-09-26 19: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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