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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老公贷款买的房子是他个人财产吗?

婚前,老公贷款买的房子是他个人财产吗?

结婚前,老公自己付了首付,并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买了住房。结婚后,这房子是我们共有财产吗(因为关系会自动转为共有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才是共有财产呢?

听过很多种说法,真的搞不清了,有没有专家,给予答案

全部答案

  •   第一,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如果这套房产是贷款购买的,如果能够证明在你们结婚后用共同生活的费用来偿还这套房产的贷款,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会成认这个事实,日后可能会判定您享有部分按份共有产权,至于具体会为多少份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如果这套房产是贷款购买的,如果能够证明在你们结婚后用共同生活的费用来偿还这套房产的贷款,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会成认这个事实,日后可能会判定您享有部分按份共有产权,至于具体会为多少份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收起

    1***

    2008-09-09 13:55:27

  •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才是共有财产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才是共有财产收起

    s***

    2008-09-08 14:45:05

  • 简单点说就是在结婚前你先生用他自己的钱所购买的财产就是婚前财产。如果你先生在婚前全部付清了这房子房款,那么这整栋房子就是你先生的个人财产,和你没有关系。如果你先生只付了头款占房款的20%,婚后你们共同付清了剩下的80%房款。那么 这房子前面的头款20%部分属于你先生的个人财产,而后面的80%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你先生头款有部分是用借债方法支付的,结婚后你们共同付清了这借债部分,那么这部分也是你...全部

    简单点说就是在结婚前你先生用他自己的钱所购买的财产就是婚前财产。如果你先生在婚前全部付清了这房子房款,那么这整栋房子就是你先生的个人财产,和你没有关系。如果你先生只付了头款占房款的20%,婚后你们共同付清了剩下的80%房款。那么 这房子前面的头款20%部分属于你先生的个人财产,而后面的80%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你先生头款有部分是用借债方法支付的,结婚后你们共同付清了这借债部分,那么这部分也是你们 的共同财产。 就算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但是你先生在付头款的时间,你们结婚的时间这都是有官方证据的。有关部门会依据有关法律,事情发生的时间前后来判断婚前和婚后的财产,这是很容易的。收起

    j***

    2008-09-07 20:22:07

  • 结婚前,老公自己付了首付,并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买了住房。结婚后,这房子不是我们共有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才是共有财产

    结婚前,老公自己付了首付,并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买了住房。结婚后,这房子不是我们共有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才是共有财产 收起

    4***

    2008-09-07 19:43:00

  • 这个网站有相关的资料可参考一下 希望能对你有点帮助。

    这个网站有相关的资料可参考一下 希望能对你有点帮助。 收起

    g***

    2008-09-07 17:37:02

贷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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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认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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