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解除与出租方的合同,法院支持吗
1999年签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30年。出租方提供商场内精品屋12平方,2001年出租方方没有提供精品屋,只是个用隔断围起来的摊位。虽经协商,至今(2008年)没有给解决。2年诉讼期限肯定过了,但我要求解除合同应该可以吧。 如果现在我以显失公平为由,以出租方没提供精品屋,导致我无法出租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剩余的房租。法院能支持我吗
你可以选择更好的方式来保护你的权益,即主张对方违约,不但可以要求退还租金,还可以要对方赔偿。
答:首先,租期最长是20年,超过部分是无效的。 另外,你应该在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主张权利,目前如要诉讼,则必须主张你一直在主张权利,这样可寻求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详情>>
问:子宫息肉我有个朋友去检查子宫口那里有颗花生米大小的息肉,她打算过一个月再去做手术...
答:你朋友是宫颈息肉.推荐一文,供你参考: 什么是子宫颈息肉 子宫颈息肉是慢性宫颈炎表现的一种,在已婚妇女中比较多见。 子宫颈是子宫下端的部分,其内腔呈圆筒形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