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定金后想加上妻子的名字可以吗?
本人在金色康苑定了一套房子,当时认购书是写我一个人的名字的,(并没有签买卖合同)但是现在签合同时我想把我妻子的名字加上去,但是却遭到发展商拒绝,说不能改名,加名,减名.我想请教下这个规定是由发展商定立的,还是房管局定立的,如果我坚决想加上我妻子的名字,我应该向什么部门反映呢?
我也试过买了与沙盘小区不一致的楼花,交楼时本人拒绝收楼,用摄象机拍下沙盘与实景不符之处,与楼盘老板交涉,声明不成功就交给各大媒体暴光,因发展商有有意欺骗消费者的企图.最后发展商怕影响未卖出的楼,答应赔偿我们四万块,让我们退房.
你可能已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受理,找开发商协商估计也难办,自认倒霉吧。
中介费分担一般是双方协商。 有些中介是买方付费,有些是双方分担,有些是业主付费。 期房转让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合同要定的严谨。具体条款要看交易情况等等综合因素
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有在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当然是以房管局登记的为准。你说自己手上的那份合同有可能与之不完全一致,如果确实合同内容不一致,你则可以合同欺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并提出赔偿。
定金只要不买就不会退还,应为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除非可以证明对方有违约、违法等行为。如果对方涉及违约行为的话,定金要双倍返还
谁知道3后政策会不会有新的变化? 这个合同可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地,而且单以你现在提供的信息很难告诉你补充条款怎么签订。这种交易方式设计的合同条款很多很复杂的
产权过户后就不会有什么问题,纠纷由夫妻双方自行解决,不能影响你的产权过户。 不过很多土地局产权过户管理部门要求业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或者配偶提供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过户。不知道你那里怎么规定的。
如果规划允许改为商品住宅用地才存在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但不论买方还是卖方谁能保证能规划成住宅用地?即便在合同上明确约定了此项违约的责任,N年以后你去找谁赔偿,政府若将此地规划为其他用途,你买的可就是违章建筑,拆迁补偿无法保证!建议:撤出来,规避这不必要的风险。
合同是有效的,交易行为也受法律保护,但是这是建立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国家规定,房产交易必须进行登记,并且办理权属转移变更手续(过户手续)。不过户的话买卖双方都有风险,也就会有一些方面不受法律保护
有些地方比如厦门是一式四份,合同是在房管局买的,合同签署后一般开发商存档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存档一份,如果办理按揭则银行要存档一份,如果需要公证的话公证处还要存档,因此有时业主反而没有,所以需要及时复印,一般开发商就可以给业主复印。
两种方法都可以选择,或者接收免一年物业费,或者和开发商交涉或者打官司要求缴纳违约金
不知你买的是期房还是现房,如是现房签买卖合同;如是期房肯定要签预售合同,但开发商必须有预售许可证,不管那种合同,其文本必须是由房管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才行。
关键你要看看这家中介的自信程度以及实力。如果是小公司那就算了。房产交易里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原因是我国没有真正的转按揭。 但是合同里要把风险承担的对象、承担方式以及违约责任、赎契手续办理完结的时限预先定好
你说的应该是全额发票,如果是按揭的话一般应该在银行手中,待产权证办理完后,产权证会抵押在银行,发票给你,因为有的地区需要发票办理户口。有的地方是给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然后产权证也给你,但是上面注明抵押的内容。
土地使用是由年限的,住宅是70年,70年后国家不收回的,可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
石家庄2013年房价预测<br/>虽说政府下了政策甚至出台了法律(限购令)大城市房价下调,哈尔滨是一个大城市,房价还是向上的走势,去年各县政府抬高了房地产商土地购买价格,所以房价从成本角度来说不会降,另外哈尔滨的楼房还远远没有达到需求,距离饱和还有很大距离,所以根据供求关系来说,房价还是看涨
你可以去望园路的房改办咨询啊,排号轮到你选房了才能去选房
户口在当然可以的.现在房价不便宜哦~听说要降的.电视也说要降了.你等等看吧
开始家里肯定不会同意的,但是我觉得你可以用实际行动证明给他们看,你是有能力购买房子的,再说了,我不觉得女孩子,就一事无成的,支持你买房子,当然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允许才可以供房哪,先下手为强吧,加油!
据限购令您属于外地户口只能套房!只要您有再西安一年的纳税 或者社保 就可以买房,其他按正常手续!或者您把户口转回来到西安,也可以买房子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要件,签订了合同如果不约定违约责任,出现了一房二卖的情形也会使很多购房者吃亏。 <br/> <br/>2、所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你可以申请预告登记,这可以有效地维护你的权益。看一下物权法的规定: <br/> <br/>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br/>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现在首套房认定国家是要求以家庭为单位了~~~你原来用自己的名字贷款买的房子,卖掉再贷款买,还是算二套房的,银行贷款系统是全国联网的,都可以查到的。建议你不要报侥幸心理,有的开发商许诺你没事啊,可是到时候查出来你有过贷款,责任他们会都推到你身上的~~~
以自己为单位申请的话,工资明显偏高,而且得到35岁才可以。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居住面积人均不足20平方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居委会填表申请,一般会告知是否符合条件及是否有房源。
从物权的角度分析,婚姻关系是晚于购房合同存在的,且购房首付和购房款均为甲女自己支付,因而可以认定此房的归属权在女方。女方未就此事做婚前财产公证,这是个不利因素。如能提供一系列的物证,如购房合同、发票、银行款项往来账单等,也可以依法予以认定的。
1、现在能够直接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 2、有备案,但需要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办理合同转让。 3、该房屋未下产权,到银行转按揭办理过户后领取产权做抵押。 --------------------------------------------------------------------------------------------------- 房产证押在银行,具体参照以下:三---柒条 一般要注意以下八个步骤: 1.是签订定金协议、居间协议,签订协议后付定金; 2.是签订买卖合同,也就是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时在网上做合同备案; 3.是付首付款,若上家有贷款,通常上家会用首付款去提前还贷;(如果无力一次性付清贷款,可以按第4条继续办理银行申请贷款转按揭) 4.是办下家的贷款手续,下家贷款要持买卖合同等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5.是办过户交易手续,过户手续办好后,交易中心会出具收件收据; 6.是领取市房地产权证,在收件收据出来后20天,下家就可以拿到房地产权证; 7.是贷款银行向上家发放贷款,放贷款的时间有可能在产权办出前,也可能在产证办出后,这取决于下家和银行怎么约定; 8.是交房和付尾款。 ---------------------------------------------------------------------------- 在交易中手续及费用要注意: 买方持身份证,卖方持房屋两证等相关证件到房产交易所具体办理。 需要: 双方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不能过期); 卖方的房产证。 手续: 去公证处凭有效身份证办理公证手续。 手续费: 第一部分费用:公证的手续费; 第二部分费用:根据二手房的价格,上缴税,具体税率是多少,看公证处给出的税率。 二手房交易费用包括 一、房管局费用: 产权证登记费:80元一套(买方支付)。 印花税:成交价X 0.1%(双方各付50%)。 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双方各付50%)。 契税:1.5%(买方交)。 印花票:5元/张,(买方交)。 测绘费:住宅面积1.36/平方,门面2.07元/平方,多功能房(带门面住宅)2.72元/平方。(买方交) 二、土地局费用:(买方交) 1、年代基金费用:年代基金数X产权面积X1%(买方交)。 2、土地证公本费:100元。 三、地税局费用:(卖方出) n级地段X n元X 产权面积 = 个人所得税 (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 一级地段为50元 二级地段为40元 三级地段为30元 四级地段为20元 五级地段为10元 个人用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购买二手住房均免征契税。 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转按揭”的推出,引起了广大购房者的关注。那么,到底什么是“转按揭”?“转按揭”到底适合于哪些购房人?以及如何办理“转按揭”呢?下面就将“转按揭”的相关知识介绍如下,以供你参考。 “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转按揭”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也就是说,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购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时购买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发生“转按揭”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房产转移由银行进行处置所发生的贷款主体的变更;另一种则是由房产的转让发生了产权关系变化,使贷款主体也发生改变。这其中,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 ■如何办理“转按揭”? 目前,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一般是发生在同一银行之间,其中,中国工行北京市分行“转按揭”操作具体程序为: 首先是银行将重新审核“按揭房”的合法性,并按照新买主的收入情况,重新审核新买主也就是新的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确定新买主的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其次是银行核实新的保证人资格或落实新的抵押物。 第三,新买主经审核合格后,如果转让的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新买主可与开发商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如果房屋产权证已经办理,那么新旧买主可直接签订购房合同。 第四,如果新买主用新购置的房产作抵押,则须重新为抵押物办理保险。 第五,银行与新买主就新的贷款金额和抵押物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同时,终止原借款合同,收回原贷款,撤消原抵押登记手续。 未取得产权证如何办理“转按揭”? 如果购房人还未还清购房贷款,并且还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前,那么需要办理再转让时,该购房人需要与开发商之间签署中止买卖合同的协议,由新的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署新的买卖合同,同时银行对新的购房人资信进行审查后,由贷款银行与新购房人签署新抵押借款合同,同时中止您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借款合同。 ■办理了按揭贷款的住房能否拿到房屋产权证? 按揭贷款只是购房方式的一种,并不影响购房者所购买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只是在取得产权证后,需要与贷款银行办理他项权证,在他项权证办理完毕后由贷款银行收取,该房屋产权证取得后由业主自己收取。 ■“转按揭”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购房者在办理“转按揭”时,由于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经在房管部门设定抵押,所以当发生二次转让时,首先需要征得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其次,在完成第二次交易后,银行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银行在办理转按揭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 另外,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时,该借款人在工商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时间应超过1年,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抵押物必须为现房,并且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具有合法、完全的产权。此外,如果原贷款有连续两次(含)以上违约记录,那么该借款 人将不能再申请加按揭贷款。另外,借款人所能获得的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额度加上原贷款余额之和,不能超过原住房购置金额或评估价值的70%,商用房不超过50%。
月薪6000供房不成问题的。<br/>首付20万以内可以考虑80平左右小两室均价7000左右的。<br/>这样的条件在西郊,东郊,北郊二环内,经开区凤城十二路,三环外,南郊三环外,电视台附近,高新区二次创业区等都可以买到。
要退房,协商不成,看合同有没有约定仲裁等争议处理方式,如果没有约定,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br/> 建议起诉前,先看看合同确认有没有约定无法贷款的处理方式,同时弄清不能贷款的原因,如果有证据证明售楼方承诺肯定能办成贷款,也最好先收集证据。全权代理,不代表承诺肯定办到。这是有区别的。
我教你一招,如果你能确定房东已经和第三方签了合同,你就和房东说不退房了继续住到合同期满,这样的话她就要陪对方违约金,叫她里外不是人.她会主动叫你退房的.另外有线费你是应该交的,不管你用不用,提供房屋时都已包括这项设施了.
观澜不是太远,最近龙华房价大涨看清楚再买也不迟
当然要找一个你住得好的房屋了,但最好房屋还要有保值、增值的作用,这除去价格不说之外,还要考虑以下的问题: 一、房屋本身是否在设计上合理、实用空间大,通风、采光良好,质量好 二、房屋的周边设施如:花园、市场、车站、医院、学校、有没有商业城等等(包括治安好与坏) 三、将来的规划情况是怎样的,你所买的房屋几年到十年在什么之列 四、算下投资回报率有大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和总占地面积的比值乘100% 总建筑面积就包括项目内的所有面积,自然是楼体每层面积的累加。 绿化面积和容积率没有关系,它属于占地面积中的部分。所谓占地面积就是项目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不考虑立体的楼层部分。
花点功夫可以自己制作一份,主要包括看房位置,看房人姓名,看房人身份证号码,带看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还有 就是业主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双方的违约责任(就是私下成交的违约责任)。不过这个一般只不过是给对方心理上的启示,最重要的还是你 最好能把握一方。
很认同你对“跳单”的看法,客户的“跳单”行为让中介公司的劳动付诸东流,站在客户的角度来说,中介公司“食价”的行为,也是白白挣了老百姓的辛苦钱。人的素质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也不健全,不管是中介公司还是客户都不能保证这种事情不再发生,要律人应先律己,中介的名声好了,这种情况自然会少很多。
如果你想以后留在北京 而且经济实力也允许的话 那就在北京买房 但是如果你想转房赚钱的话 我个人不赞成 北京的房子可能还有上涨的空间 但是现在二手房子交易成本大了 而且二手房交易也不是很容易
实际上此题为合作开发建房中的常见模式,只是把建成的房产不是拿去销售变现,而是变成了长期的置业投资了。 假设B集团的成本利润率为H%,现解答如下: (1)对于B集团而言,假设为N年可以收回投资并达到目标利润率,那么对其而言,年纯收益A=3600*(1-35%)=2340万: 项目开发总价值P=2340*(P/A,10%,N) (2)项目开发成本: A、建造成本=建安单价*建筑面积=4000*(4000*5)=8000万元 B、专业人员费用=8000*10%=800万元 C、管理费用=(建造成本+专业人员费用)*5%=(8000+800)*5%=440万元 D、融资费用0 E、财务费用:(建造费用/专业人员费用/管理费用利息) (8000+800+440)*[(1+10%)^1.5-1]=1420万元 项目开发成本合计:8000+800+440+1420=10660万元 (3)B集团开发利润=10660-2340*(P/A,10%,N) (4)利润率=(10660-2340*(P/A,10%,N))/9240=H% 所以你自己算算就知道是N年了
是一个概念,但最准确的说法是: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
纯板式小高层(11+1一梯二户)二层好 明楼梯, 不临街,前后楼间距35米 比较好吧,主要看你喜欢什么样的风格和环境了
从房子本身的条件讲,应该是第1个房子最好.纯板式住房的优点就是一般南北通透,采光通风都很好,而楼的间距35米还不错,一梯二户也不错.只是二层有点可惜. 第2套房子应该是条件最差了,18层高,离另一个楼房只有15米好象不符合标准,非常的影响采光和通风,而且还是在客厅和卧室的一边. 第3套房子比较实际,临街肯定是进出都方便,楼层也比较合适.至于楼梯是明是暗没什么影响,以为你的每天在楼梯里的时间太少了 综合比较是第1套最好,当然如果你比较懒又不怕吵的话可以考虑第3套.
这种房子危险性非常大! 首先房主的身份不能确定! 再就是中介公司是否正规! 买房子千万不要相信个人!就是给你看房本,你能认的出真伪吗? 最安全的方法就是去房管局去确权。去确认这套房子是不是他的,有没有抵押,查封等! 再就是买住房一定要通过大型的中介公司!
因为你们首要解决的是现实的居住问题,所以建议你们还是买下来比较好,但是由于经济能力有限,最好还是购置一套,若以后条件好转可以将房产转手之后购置其他住宅,或者干脆将该小户型出租。如果条件有限而且有了孩子的话,那么亦可将该房产出租后再行租赁其他较大面积住宅
公积金各地的规定不一样的,比如成都就是缴费一年以上就有贷款资格 具体情况可以打电话到个人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公积金贷款只适合购买住房,不适合购买商业店面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上面规定,如果你购买的是店面用房(即商业用房),则不属于住房,那么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你已经申请了商业贷款了 而且之前你是没有公积金的 所以是不能吧贷款方式改为公积金的 但有的我们这里(江苏)可以把公积金拿出来还住房贷款的 各地的情况可能会不太一样 你在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好了
如果觉得居住条件还满意的话,应该是可以做这个选择的。北京的房价目前还是一路攀涨,而且通州目前是北京市发展的重点地区,京通快速正在整修,北苑去年刚刚整修完毕,目前交通情况非常好,而且从新华大街一直向东下去的路段目前正在扩展,而且通州的楼盘这几年也是层出不穷。所以我认为这里还是很有潜力的,我家就是在通州买的房,已经快四年了,我个人很看好这边的楼盘,你也可能再多做些调查,权衡利弊。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抵押中的房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不能办理过户,你可以与房主一起到抵押权银行咨询可否提前还贷,解除抵押。如果银行同意提前还贷(一般都会同意的,只不过有的银行收手续费),就可以按当地房产局要求的资料申请办理。首先要签个合同,如果保险一点就办理合同公证或选择一家双方认同的中介公司,如果互相信任也可以双方直接签合同,签合同后你就可以付款给对方先偿还贷款,解除抵押。抵押解除后就可以到当地房产局办理过户,然后你再付余下的房款。 我今年就买了一套抵押的二手房,程序如上所述,并且是直接签合同的,免去中介费,现已过户完毕,没什么问题。关键是第一笔款对方要用于还贷,当时我约好银行经办人和对方一起三方在场办理的,我一付款到对方帐号,对方就开收据给我,银行即从对方帐号划回贷款(先申请的)。
第一个问题。关于银行人员收走证明材料。这个问题其实没有什么,关键是你能否证明他是银行的就可以。如果严格来讲上应该给你开一个收条。但是有一点要注意,这些资料给他就无所谓了,但是关于费用的缴纳一定要索要收据(带章的) 第二个问题。关于不能公积金贷款。我觉得这是地方自己的政策,国家没有严格规定客户的住房能否利用公积金贷款。如果你问了公积金中心,他们的答复是不能用公积金贷款,那么肯定就不能,如果是开发商给的答复,那么基本上是骗你的。建议最好利用公积金贷款,因为利率相差很多。 第三个问题。利率的问题。你所说的4.845%应该是商业贷款5年以上的月利率,今年8月19日央行调整5年以上贷款基准年利率是6.84%,商行可下浮15%,这样算来年利率是5.814%,月利率是4.845%。没有问题。如果您能告诉我贷款金额和年限,我就能帮你算一下月供是多少? 从以上来看,你的贷款利率没有问题,是优惠之后的。而且是最大权限下浮的。最后的建议,如果能申请公积金,就不要申请商业贷款,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
一般情况下银行是规定按揭满一年后才能申请提前还贷,还贷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银行图方面,规定每次还款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且一年只能还一次,有些银行甚至规定不能部分还贷,因此你最好是致电你办理按揭的银行,了解他们的政策。
可以.只要是买房或装璜都行,没有第几套的约束.
我觉得不对。现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40万。40万以上的要评AA和AAA的才有资格。而贷款的额度和公积金缴纳的金额和年限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含)或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的职工才可以。至于能够贷多少,有很多要参考的。但是有一个公式大家可以看看 借款金额=(月缴存额/缴存比例-400基本生活费)/拟贷款年限1万元贷款的月还款额。 解释:月缴存额就是公积金帐户上的月缴存额。缴存比例可能是8%或10%。拟贷款年限就是你想申请的年限。比如5年1万的月供是183.98,10年1万的月供是103.21,15年1万的月供76.04,20年1万月供62.78。30年1万50.14。你把这些数据输入就是你能贷款的金额。 提醒,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因为利率的变动对其有影响,以实际情况为准
不知道你在哪里,现在北京没有这样的政策。北京目前的公积金还款采用自由还款法,每个月可以自由还款三次,电话申请就可以,然后直接存款到还款帐号,不用去银行。因此不存在缴纳违约金的问题。外地的政策应该没有吧,你是不是听错了。商业银行现在收取违约金的都很少,公积金中心隶属国家政府直接管辖,不应该有这方面的政策吧
没有什么办法,根据本人的工作经验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如果房主确实不同意贷款,那你最好的结果就是要回定金。千万不要和中介讨价还价
是9月份全还吗?你的情况很复杂,因为尼月放款,那么10月第一次还款吧。现在假设这样的话,那么你到今年9月的时候,你剩余本金194167.01元,还有一部分利息,这个利息的计算就是你上个月的扣款日到你全部还清日的利息,按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