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共享资料 医院库

我的退房理由充分吗?

我的退房理由充分吗?

小区已有两书一表,但小区道路建设未完工、楼道瓷砖未贴(合同附件中有该项),开发商还要收取测绘费及电视初装费,现在已到合同约定的收房期限,我可否以此为退房依据?
答:根据您的合同约定,如果交房条件只约定了两书一表,那么开发商就符合了交房条件。关于配套问题,虽然有过文件要求,但文件不是法律法规,目前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据此很难说服法官认定发展商不符合交房条件。合同附件提到瓷砖如果没有约定是交房的必要条件,你只能要求发展商补贴瓷砖,但成为不了拒绝收房的理由。

全部答案

  • 这个问题得找开发商.这是开发商的问题得找开发商解决.否则的话则要开发商赔偿相关的违约金. 但房管局所说的理由不充分.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还是要找开发商的.

    这个问题得找开发商.这是开发商的问题得找开发商解决.否则的话则要开发商赔偿相关的违约金. 但房管局所说的理由不充分.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还是要找开发商的.收起

    果***

    2008-06-20 16:49:29

看房选房

买房准备

签约认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相关推荐换一换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关注
爱问

关注爱问微信公众号,开启知识之旅,随时随地了解最新资讯。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