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该支付那些合理费用
我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当住房公积金中心批复书同意后,在交付相关费用时开发商却列出一个我不理解的费用"担保合同反担保服务费",并解释为住房公积金中为了减轻其担保风险而设置的费用。随即我咨询相关部门,获得答案是我有合法相关的全套手续不需支付该费用,该费用是由开发商为自己所承担的开发项目守约而向国家相关部门支付的担保费。而且我还发现给我贷款担保的部门居然是一个私人担保公司,我很不理解,我是用住房公积金进行的担保,怎么会有私人担保公司承保,变成了商业担保?现在开发商借此停止给我办理一切手续近一个月了,我曾经去电话咨询开发商,开发商却一拖再拖,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该支付那些相关费用?
财政部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
(财综字[1994]12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
第三条 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应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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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
(财综字[1994]12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
第三条 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应缴纳住房公积金。
离、退休职工以及临时工、三资企业外方肮げ唤赡勺》抗稹?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般按属地化原则实施。
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第五条 起步阶段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各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可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
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额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
第七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
第八条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来源:
(一)企业从企业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中央企业由财政部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组)审核。
(二)行政、事业单位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资金的划转,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在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财政负担的经费,按单位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分别负担。
(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第九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发工资时代扣,连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的支付
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支出。
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偿还和转移:
(一)职工退离休、离职或出国定居时,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二)职工调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新单位该职工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
(三)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
(一)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
(二)职工自住住房大修理贷款;
(三)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
(四)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贷款;
(五)在满足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贷款后,其余额可用于购买国债。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上述范围和顺序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报当地人民政府审定后,下达给受委托银行。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程序:
(一)住房公积金使用人(或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及年度使用计划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交纳情况审查贷款申请;
(三)受委托银行按有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进行资信审查,确定是否给予贷款,办理贷款手续并按期回收贷款。
但不能对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以外的使用给予贷款。
第五章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第十七条 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有关具体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和财政收支预决算。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
住房公积金机构的具体设置,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核定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
(二)督促各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使用计划;
(四)审查住房公积金使用人(或单位)的使用申请;
(五)监督受委托银行按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业务;
(六)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七)偿还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
第二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由当地人民政府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委托指定的银行办理。
第二十二条 受委托银行要按照委托协议的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报送报表和交割凭证,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及其管理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财政部的统一规定执行,审计、监督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如数补交,并罚缴滞纳金。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
凡违反第十四、十五、十六条规定的,要限期返还,对挪用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租房公积金在帐户中扣除,个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是已工资的百分比来计算的,公司和个人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由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在帐户中扣除,个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你买了房子,可以继续购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本中心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单位提供缴存、提取情况查询服务。职工只能申请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申请查询他人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查询住房公积金,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职工申请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
不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无身份证的,不予查询。
二、单位因公务或者工作,需要查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交以下的证明材料:
1.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查询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并出示查询人的身份证。
非本单位的职工或者非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不予查询。
2.律师办理案件需要查询涉案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和《受理案件通知书》(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出示律师执业执照和身份证。
3.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者《协助查询通知书》,出示查询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三、单位申请查询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出示查询人的身份证。
带给你住房工资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同等比例缴存,所谓“个人缴一块,单位贴一块”。为什么单位要贴一块?有人说是单位福利,有人说是单位补贴,莫衷一是。
我们不妨结合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背景来做个分析。计划经济时期,住房实行实物分配,能否分到房子以及能分到多大的房子主要取决于单位效益的好坏,那时人们的工资里没专门用于住房消费的组成,人们也没有以工资积累去购买住房的消费习惯。住房制度改革取消了实物分房,单位不再给职工分配住房,转而实行货币化分配,即在工资里体现单位对职工购买住房的支持,这样以来,职工从依赖单位转变为自住其力,单位由全包全揽变成发放住房工资,因此,将住房公积金定性为住房工资应更妥切,而且这份住房工资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的特征,从而与住房福利和住房补贴区别开来,后者可以由单位根据效益情况而自主决定发放与否。
带给你储蓄和财富
住房公积金制度采用的是“个人积累制”模式,即个人帐户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归个人所有,强调“以自己的积累解决自身的住房需求”,与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采用以社会统筹为主、以个人帐户为辅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
如果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你就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这个帐户相当于在银行开设了一个“存折户”,不管是你个人缴交的部分还是单位为你缴交的部分,都归你所有,日积月累,就能形成一笔可观的“储蓄”。
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这笔“储蓄”自存入你的帐户之日起就可以获得利息,并且按年复利计算,不交利息所得税。也就是说,你即使不动用住房公积金,你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这笔“储蓄”也有收益,而且收益水平并不低,按现行存款利率测算,已接近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
因此,国家强制要求缴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以法定强制储蓄的形式为你营造着一笔个人财富,这笔个人财富可能转化为实物形式――即你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也可能表现为货币形式――即归你所有的、能产生不错收益的储蓄存款;还可以成为你的退休收入――如果你从来就没动用过公积金,或者你以前曾动用过但后来又有了积累,在你退休的时候,就可以将你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全部提取出来,作为退休收入自由支配,为你描绘安定、美好的退休生活多一份收入来源。
带给你低成本的贷款
作为缴交者,你只要按规定缴交了住房公积金,就是尽了缴交义务,依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法则,你相应地就享有了包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因此当你需要购买住房时,你不妨善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41%调整为4。59%孰高孰低,一眼即明。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利息差,在前些年房贷利率处于低位、且下降态势时,为很多借款人所忽略。但2005年3月17日央行调整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幅度小于商业性住房贷款,更加拉大了两者的利息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势可谓更加明显。
不少借款人甚至提出能否允许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动议。
当然,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在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是挂钩的,目前的倍数最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足20万元(基本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
另外,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还须连续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带给你放心的还款
借款人通常的还款方式是现金还款,或者授权银行从指定的还款卡中扣款。但你是否知道,住房公积金能带给你方便、安全的还款方式?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手续很简单,你只要带好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定期从你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自动扣款,用于归还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住房贷款,由于这种还款方式只需一次委托,即长期有效,而且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大可放心。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即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另一种是逐月还款法,即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前一种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提前还贷,节省利息支出,降低以后的月还款额,后一种减少借款人的月现金支出,减轻现金流的财务压力。
两种方式没有优劣之分,需要借款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加以选择。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是尽量用活你的住房公积金,让其持续地提高你的还贷能力,方便你的财务安排和还款计划,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提高自住其力能力和住房消费水平的体现。
带给你特殊需要的照顾
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的住房储金,其使用有严格的限制,主要用于住房消费。
但在现实中,有一部分职工已经失业,或者家庭遭到变故导致生活困难,他们面临的首要的问题也许不是改善住房,而且解决当务之急的生活困难问题,但按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定,他们之前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不能提取出来用于解决生活困难,只有在其符合购买住房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等条件方可动用。
令人欣喜的是,这种状况正在改变。据悉正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中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中规定,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等用途。
这种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实际上体现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对部分特殊群体的特殊需要给予照顾和关怀,让住房公积金能“尽其所用、利民所需”,凸现出制度的人性化色彩。收起
贷款买房都需要什么手续啊 首先要准备首付款,一般为房价的30%,然后和房产公司签订合同,然后拿购买房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未婚证明或结婚证明,收入证明,交纳相关费用就可以了/注如果结婚了。以上证明都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
贷款买房都需要什么手续啊 首先要准备首付款,一般为房价的30%,然后和房产公司签订合同,然后拿购买房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未婚证明或结婚证明,收入证明,交纳相关费用就可以了/注如果结婚了。以上证明都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 收起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该支付那些合理费用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全部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该支付那些合理费用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收起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何用途?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全部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何用途?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3。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怎么办?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经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并经指定金融机构确定机构确认后,可以提取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
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有何特点?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比其他类型贷款的利率低很多。
目前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6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05%,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5。04%。低息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特点。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6。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
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8。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
答: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0。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贷款银行有关住房按揭贷款的规定。
具体来说,
⑴ 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⑵ 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⑶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⑷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⑸ 有用于支付所购房产总价款20%以上首付款的自筹资金(首付款从贷款银行规定);
⑹ 自愿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⑺ 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⑻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组合贷款应当提交:
⑴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⑵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⑶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
⑷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及其他批准文件;
⑸自愿以所购房产抵押的书面承诺;
⑹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
⑺借款人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证明;
⑻公积金部门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2。
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程序通常为:
⑴借款人需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⑵借款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⑶银行同意贷款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⑷合同签订后,根据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和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管;
⑸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
⑹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向其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还款帐户归还贷款本息;
⑺结清贷款后,向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收起
你说的那些和保人没关系,但是他要给你承担担保义务,你还不上了他要替你先还。 可以找担保公司给你担保。
你要不把房子卖了,就没有资格申请。把房子处理掉然后把资产数控制在限价房的标准内就可以了。
可以改成您的名字!需要您和你丈夫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
1、首先应明确的是:划拨用地是不允许搞集资建房的,应先将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并在土地、建设、房管等部门办理集资建房审批手续。 2、集资建房一定意义上带有福利性质,本人觉得其管理办法应类比房改房(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所以其转让、抵押等应按房改房管理办法操作。 3、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应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评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后,同时办理房屋和土地转让手续。 4、未经批准的划拨用地不能转让。 5、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是在房管部门,但同时要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的话则属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如果当地土地房管是一家(如上海),则两证应属一个部门颁发。
首付四成12万左右,贷六成,贷18万左右,依现在的利率,选择贷30年,月供1200不到.花几万简单装修,再留点钱在手里备用.因为以你的名义贷,所以你作为主借款人收入不够需要增加共同还款人,你们两个加起来肯定够了,因此要你们两个的收入证明.至于压力大不大,买房合不合适要自己考虑了.
能继承你叔叔房产的是你叔叔的兄弟姐妹,也就是你伯伯、你爸爸。你只能在你爸爸办了继承后再由你爸将他的份额赠与你。
你好! 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 目前, 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是住满5年之后,才可以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办法上市交易,出售给任何人;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房屋,政策 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者由政府回购。 二手经济适用房缴费已购经济适用房业主出售房屋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业主出售已经住满5年的房屋,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依据房屋所处区域的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总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另一种情况是业主出售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必须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客户,而对出售方来说,可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其它地方的经济适用房。消费者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缴费情况对应地也有两种: 一种情况是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购买5年之内业主按原始价格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政府对购房人审批的总价大于实际购买房屋的成交总价,则购买该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仍是经济适用房。 举例来说,业主出售经济适用房原始价格28万,而政府审核该购房人购房总价标准达到30万,高于实际购房总价。则购买该套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的税费为:契税:28万×1.5%=4200元;印花税:28万×0.05%=140元。 另外,同样是购买5年之内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政府对购房人审批的购房总价低于实际购买房屋的成交总价,则购买该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和差价部分的综合地价款10%。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仍是经济适用房。 举例来说,业主出售经济适用房原始价格30万,而政府审核该购房人购房总价标准达到28万,低于实际购房总价。则购买该套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的税费为:契税30万×1.5%=4500元,印花税30万×0.05%=150元,综合地价款(30万-28万)×10%=2000元。 另一种情况是对于5年以外的经济适用房,任何消费者都可以购买,而且业主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消费者购买该类房屋需交纳的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是商品房。例:业主出售一套5年以上的经济适用房,原始价30万元,现在按目前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价格50万元出售,则消费者购买此套房屋需交纳的税费为契税50万×1.5%=7500元;印花税50万×0.05%=250元。 证件及过户时间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的权证过户和完税取证都是到各区房地局进行,只是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购买者需先到北京市房屋交易中心申请《经济适用房购买审批单》,以证明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然后才能进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程序。
楼上的说的太复杂了吧!我是做二手房中介的,楼主你是想怎么买二手房,是想自己去找还是通过二手中介!如果你是想知道有什么流程,什么税收,本人建议您去二手中介了解!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自己去看了才知道,心理才清楚!一般到二手房中介都有整个买卖流程图!各种税收报表,提醒楼主如果选择去中介了解一定去正规中介公司,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经适房未满5年不能上市交易,现多由政府原价回购,有购房资格的可向相关部门申购选房。如果现在双方转让也办不了过户,买方风险较大。
一、交房付款问题。开发商在交钥匙时,一般都会要求付清全部房款,否则,开发商难以制约购房人,这是惯例。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也是这么约定的,你得按照合同约定付清房款,这点上开发商没有错。 二、面积问题。我不知道你是如何丈量的面积,开发商售房时,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建筑面积包括墙体中心线以内的面积和公摊面积,具体的计算审核是由当地房产局负责的,你有权力要求开发商提供计算审核的依据。面房前面的走廊不应该计算在建筑面积之内。 三、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应该按照当初的承诺,以及合同约定,为你办理房产证。但合同中约定“包各种证件在内”,有点含糊,包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包办手续,也可以理解为还包办手续过程中的各种费用。我认为,维修基金确实是业户自己受益的事,一般购房也没有总价中包括维修基金的。建议你与开发商具体的协商。现在你是处于一个弱者,房证办不下来,损失的是你自己
有效期是有的,但是区域不一样,规定也不一样,您可以到您所在区域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处询问一下您的审批是否过期!
外籍人士是指非中国大陆居民,包括港澳台胞、外籍华人及国外人员。
你不是北京户口的话,你不能买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是北京市城八区户口,而且全家年收入抵于6万元以下才可以。你要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户口落到北京市城八区。不过你现在可以买商品房。还有什么疑问可以问我:wangzhibin18@ 电子邮件联系。
如果已经办理了房证,只能按照转让办手续,上传资料供参考。。。
看你想选择的地方了.如果想买新房,也有比二手房更便宜的.具体看你为什么在这买房子.图的是什么了.我可以给你建议,但要知道你的想法了.我过两天再来,你把你的需求写清楚,什么时候入住等.我给你建议.
干洗店.或是 擦鞋店吧. 中档小区...咱就得为人服务来赚钱.
自己做决定吧,要有点主见的好,不要优柔寡断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多金啊!我觉得通州比较好,但现在房价也一路高涨.如果就环境来说,我很喜欢通州,也许是住过一段时间的原因---个人意见
南坪到重邮还好远哦!而且南坪没大学!最近的是四公里的教育学院和工商,你就校外短租就行了,去工商大学里面找“浪漫日租”的广告。
一定要签好合同,看好房东的一些证件和权证一般都没有问题
规划部门是继土地房管部门后一大“油水部门”,一是,所有的房地产建设建设项目均需要规划部门审批,批不批,批下来的时间它说了算;二,受贿机会太多,除了审批可以操作外,规划部门最大的弹性空间和受贿来源于“容积率”的把握上。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开发商来说,容积率决定被开发土地的含金量,因此容积率越高,开发商的利润就越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积度一般比较低,开发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也就越少,容积率是多是少,决定权在规划部门手里,这意味着规划部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开发商的成本和收益。 如果一块土地的容积率为3,可以建3万平方米房屋的话,将容积率提升为6,在同样的地块上就可以建6万平方米房屋------如果每平方米赚1000元的利润,这一改动就可以为房地产公司敬净增3000万利润,那么同时房地产公司老板就会轻松地甩出1000万给规划部门,因此可以带来2000万利润。 上述情况仅仅是一般住宅项目的审批,如果是商业大楼的楼盘,其容积率就会更加高一点,一些商业大楼的楼盘的容积率可能达10-15。商业中心楼盘是容积率为8还是15,小小的数字变动,背后就是几千万乃至于上亿元的利润变动!
查看wiki百科全书里有详细解释 板楼 定义: 板楼是对建筑结构的构筑物的称呼,板楼一般建筑层数不会超过12层。 板楼的平面图上,长度明显大于宽度,板楼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长走廊式的,各住户靠长走廊连在一起;第二种是单元式拼接,若干个单元连在一起就拼成一个板楼。 高品质的板楼人部采用板式结构,让电梯与楼道位于后立面,将朝阳面让位于居室。比较典型的是一梯两户式设计,南北朝向时,位于前面的客厅、主卧等有充足的朝阳面;东西朝向时,前后居室各有半天的朝阳面。在房型的组织上,尽量有利于风的直线流动,常保空气新鲜。同时还强调户与户的独立性,避免因凹凸过多、户与户之间窗户过近而导致互视,很好地保证了私密性。 品质: (1) 制面宽和进深的比例。 板楼的发展在经历了八十年代长板楼之后,近年逐步过渡到舒适度较高的纯板楼。前者因电梯少而隔几层设置长通道有显而易见弊端,后者则是一梯两户,并保证一定的面宽,使日照充分,同时将各种功能区配置得更完善。随着住宅的发展,一种只有两三个门洞的短板楼也开始出现,它不仅保持了纯板楼的优势,还克服了园林规划单调、布局呈兵营式排列等弊端,并在楼体上增加了开槽,形成明卫生间、明餐厅,有效地提高了舒适度。 因此,要尽可能选择进深短、面宽宽的户型。一般来说,低层板数进深控制在14米以内,高层板楼进深则在18米以内,有些超过20米的户型。如果不是靠板楼两侧在面采光,尽量慎选,因为过大的进深会使户内灰色空间增多,影响居住的舒适度。面宽则根据户型大小而定,通常板楼户型多在二居室以上,二居室面宽在6米至8米,三居室面宽在10米至13米,四居室面宽在12米至15米。 (2)注意卧室和客厅的日照。 设计上要着重考虑把房间和辅助房间的位置摆放严格区分、不错杂分面,要动静分开,这一点是板楼的优势。在户型间隔上,开门是厅或玄关,餐厅和厨房相邻并置于背阳面。起居室和主卧室置于朝阳面。走廊尽头是主卧室。 在朝向上,正南正北的户型布局一般是“二居室,主卧室和起居室朝南,或两个卧室朝南,起居室朝北;三居室,主卧室、一个次卧室或书房和起居室朝南,或主卧室和起居室朝南,另两个次卧室朝北,或三个卧室朝南,起居室朝北;四居室,三个卧室和起居室朝南,或两个卧室和起居室朝南,或三个卧室朝南,起居室朝北。作为东西朝向的板楼,则以东侧为主要朝向,其他而已规律与南北朝向相同。 板楼最大的优势是户型规矩、互视小、通风、日照良好,因此尽量选择直板楼,对于U形和Z形板楼要根据日照和互视状况慎重考虑。但是,户型种类少也是板楼的劣势。 优点 1.南北通透,便于采光通风 板式住宅多是正南北方向,进深在15米左右,南北通透,便于采光与通风,而且户型方正,平面布局合理,各功能空间尺度适宜。通常而言,由于板楼的面宽充裕,因而户型设计更容易出精品。 2.板楼均好性强 眼下一梯两户的小板楼非常受宠,正是因为整栋板楼中各套户型的优劣差距很小,均有若干套朝北的户型难于处理。板楼由于住户不多,居家生活也比较清静。 3.管理成本不高 通常而言,板楼的管理成本普遍较塔楼低廉,多层板式住宅可以不设电梯,不设变频供水系统,包括外墙粉刷在内的日常维护费用当然要比塔楼便宜得多。 4.住户使用率很高 板楼户型的使用率通常高达90%以上,而塔楼户型的使用率通常仅为75%,因为塔楼内的电梯井、候梯厅、变配电机房等都将作为公共面积摊到每个业主的头上。同样是购买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住房,板楼户型的使用面积往往高出塔楼住户约10平方米。 缺点 1. 建筑密度低,房价高 板楼社区多属低层低密度,容积率较低,尽管居住舒适很强,但房价会高,特别是在城区内寸土寸金的地段,主流产品仍旧是塔楼,为数不多的板楼非工薪阶层能消费得起。 2. 户型格局不宜改造 板楼特别是砖混结构的板楼,户内多数墙体起重作用,不可以变化,这一点不如塔楼的可改造性强。
绿地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绿化率,亦称绿地率:指的是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规划地块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 绿地率=绿地面积/土地面积 绿地率通常以下限控制。这里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
签的租赁合同没到期你就有权利继续居住,如果房东赶你,他违约,要赔偿你,你不到期就不要搬,你占理,如果你没到期就搬走了,压根就别指望什么房东赔偿你,那属于你自愿退租
谈成之后给!!! 三方都在场,签合同,然后交钱 注意要看房产证的,别被骗了 还有如果有的中介让你先交钱千万不要上当,现在没有让先交钱的了,行情不好
买房子的人在看房之前要签署“看房确认单”的,那上面写的清清楚楚:如不通过中介方私下和房主交易,要赔偿违约金的。还有很多公司发现跳单的人,就会使用很阴险的恶招来对付他们,很恐怖的,警察来了都不好管,谁让他们理亏的。再说了,中介公司又不是白痴,哪有那么容易就让他们跳单的呀,要是那么好跳单的话,中介公司早就关门大吉了!你看现在的中介公司不是越开越多吗,这行要是那么好骗,就不会谁都想开中介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