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老师殴打学生致精神病,是否触犯刑法?

首页

老师殴打学生致精神病,是否触犯刑法?

    一个小学生在校被老师殴打,造成小儿精神病!经鉴定是老师殴打直接原因!并打掉一颗牙齿,请问老师是否触犯刑法?是否可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8-04-14 21:28:23
      
    一个小学生在校被老师殴打,造成小儿精神病!经鉴定是老师殴打直接原因!并打掉一颗牙齿,请问老师是否触犯刑法?是否可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该老师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同时,依我看:这样的伤害后果肯定构成了重伤害,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因此花费的医疗费等,孩子的父母可以以孩子为原告、自己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学校和老师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精神病的程度到底能否构成重伤,不是你我分析的问题,关键要有法医对此所做的法医鉴定确定。你既可以先做鉴定交给公安机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由其委托鉴定。
       附 相关法律规定 1、《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第七十八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

    非***

    2008-04-14 21:28:23

其他答案

    2008-04-25 00:50:49
  • 1,有故意伤害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看小学生的法医鉴定报告。
    2,如果殴打过程中有侮辱行为则构成侮辱罪,因为小学生变成了神经病极有可能是教师在殴打过程中还夹杂着一些严重的侮辱行为使其受到了刺激发生的后果。
    对于小学生变成神经病的情形,个人认为应该在刑事审判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毕竟孩子只掉了一颗牙,赔不了几个钱,更严重的是精神上的伤害。

    l***

    2008-04-25 00:50:49

  • 2008-04-17 16:11:33
  • 解答如下:1、首先要区分几个问题:其一,你说的“殴打”,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伤害;其二,你说的殴打造成孩子精神病,并且是鉴定结果,不知道是哪家鉴定机构作出的?如果要刑事立案,必须由公安机关所属的法医进行鉴定;其三,要看事情的起因;其四,确定伤情的情轻重应以受伤时的情况为主,结合治疗后的情况,全面分析,合理认定。2、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刑事责任有较大的区别,分别规定在《刑法》234条和235条。

    诺***

    2008-04-17 16:11:33

  • 2008-04-16 17:30:52
  •    一般法医学鉴定和一般的医院鉴定标准不太相同。应该在司法机关指定或者认可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当然也可以先行起诉,然后由公安机关委托有关单位鉴定。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故意伤害罪,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罪所指的伤害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也就是指人体组织的完整和人体器官机能的正常活动。精神方面如何鉴定,关键是定性,属于身体还是精神伤害,也可能是两者都有。
       轻重伤害的划分标准一般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90年3月29日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及当年4月2日联合印发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也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
    

    柳***

    2008-04-16 17:30:52

  • 2008-04-14 21:29:24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等级的,即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该“老师”肯定是有罪的,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因题中对精神病的具体状况没有描述,无法在此确定具体的等级,仅提供相关标准供参考吧: 重伤二级 4。2。9 颅脑损伤致智力障碍,智商评估参考值在(21-34)之间,日常生活明显依赖,社会功能损害(重度),言语功能严重受损,不能进行有效的语言交流,持续6个月 4。
      2。10 颅脑损伤致精神病性障碍,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经常出现危险或者冲动行为,对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社会功能损害(重度),持续6个月 重伤三级 4。3。18 颅脑损伤致智力障碍,智商评估参考值在(35-49)之间,日常生活需要帮助,社会功能损害(中度),持续6个月 4。
      3。19 颅脑损伤致精神病性障碍,精神病性症状明显,日常生活需要帮助,社会功能损害(中度),持续6个月 4。3。20 颅脑损伤致记忆障碍,记忆商数评估参考值在35分以下,日常生活需要帮助,社会功能损害(中度),持续6个月 轻伤一级 4。
      4。13 颅脑损伤致智力障碍,智商评估参考值在 (50-69)之间,日常生活基本自理,社会功能损害(轻度),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能力受到损害 4。4。14 颅脑损伤致记忆障碍,记忆商数评估参考值在(36-49)分之间,日常生活基本能自理,社会功能损害(轻度),持续6个月 4。
      4。15 颅脑损伤致人格改变,社会功能损害(中度),不能继续从事职业劳动,经常出现危险和冲动行为,持续6个月 4。5。19 颅脑损伤致边缘智力,智商评估参考值在(70-86)之间,日常生活或者社会功能受损 轻伤二级 4。5。20 颅脑损伤致记忆障碍,记忆商数在(50-69)分之间,日常生活或者社会功能受损,持续6个月 4。
      6。11 颅脑损伤致人格改变,社会功能损害(轻度),情绪不稳,易激惹,不能保持正常人际关系,持续6个月 轻伤三级 4。6。12 颅脑损伤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清醒后表现为木僵、假性痴呆、缄默等症状,社会功能损害(重度),持续6个月 。

    北***

    2008-04-14 21:29:24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刑事辩护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