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买房、租房有“诀窍”
文章来源:
4月2日12:17:27
买房、租房,对于许多老百姓来说,不仅要费精力去寻找中意的房源,还要花掉自己相当一部分积蓄,不能不说是一件慎之又慎的事。
现在的二手房交易手续烦琐,办证周期长:办理一套物业的产权证,先要审核,再要律师见证,最后送交易中心……,一个圈子下来至少2个月;如果再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大约要3个月左右。
一般的老百姓不了解房地产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也不可能自己花时间去学习、了解,故而在实际买房、租房的过程中往往会碰到一些本可避免的麻烦。最近,有不少市民来电、来信反映自己在实际买房、租房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在此我们就其中一些具代表性的问题提请广大欲买房、租房的消费者加以注意:
一、千万找准中介公司,切勿被巧言所诱惑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
A买房、租房有“诀窍”
文章来源:
4月2日12:17:27
买房、租房,对于许多老百姓来说,不仅要费精力去寻找中意的房源,还要花掉自己相当一部分积蓄,不能不说是一件慎之又慎的事。
现在的二手房交易手续烦琐,办证周期长:办理一套物业的产权证,先要审核,再要律师见证,最后送交易中心……,一个圈子下来至少2个月;如果再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大约要3个月左右。
一般的老百姓不了解房地产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也不可能自己花时间去学习、了解,故而在实际买房、租房的过程中往往会碰到一些本可避免的麻烦。最近,有不少市民来电、来信反映自己在实际买房、租房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在此我们就其中一些具代表性的问题提请广大欲买房、租房的消费者加以注意:
一、千万找准中介公司,切勿被巧言所诱惑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
中介公司难免良莠不齐,一些没有资质、操作不规范的“大兴”中介公司为了做成一笔业务,往往在成交前讲得花好稻好,一旦佣金收讫后发生了纠纷,却置之不理,置若罔闻,有的甚至一走了之,使换房者投诉无门。
二、千万问明价格,切忌付了代理费又付差价有些中介公司除了收取佣金,还趁机赚取差价。
在客户委托挂牌出售时,拼命压低价格;而在出售时抬高价格,既收取客户的佣金,又从中赚取比较可观的差价利润。市政府有明文规定,房屋中介公司赚取了佣金后不得再赚取差价。当委托的物业成交后,只能按物业的成交价向卖出方收取不超过2.5%的佣金,向买入方收取1%的佣金。
一些操作不规范的中介公司从中拼命赚取差价,损害了换房者的利益。虽然表面上收取的佣金比例看来很低,有的甚至连1%都不到,可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因此,在实际成交签约时,最好是买卖双方互相见面,并明确成交价格。
三、要租房,没有理由先付看房费有许多人想租房,找了几家号称“专业租房”的中介公司,结果付了看房费却看不到房,或是给你看几套离你要求相差甚远的房子,还拖住你几次三番的收取看房费,否则就不让看房。
结果折腾了半天,房子没有租到,看房费却莫明其妙付了一大笔。其实中介行业并无任何规定可收取看房费,法规允许的只是在租赁成交后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中介服务费。
房屋置换、租赁市场是近几年刚兴起的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市场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难免有不少混迹于市的中介公司籍此侵害老百姓的利益。
作为一个消费者,买房、租房是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最佳的选择是找一家操作规范、透明度高,且又有品牌影响和一定规模的房屋中介公司委托交易比较好一点。
目前有的中介公司“挂羊头买狗肉”打着某公司的招牌,实则与之并无任何关系,从事无照经营,招徕顾客;也有的是自然人从事租房业务,收取中介费。
他们大都打着“租房中介”的招牌,开具白条收据,收取定金,帮顾客租赁房屋,事成之后收取佣金,然后一走了之。这样无论对出租方或是承组方都会埋下不安全的隐患。
有的中介公司擅自扩大经营业务,以经营范围中“信息服务咨询”为幌子,混淆经济业概念,从事专业的房地产中介经济业务。
还有的中介公司,在交押金的时候声称,如果顾客对所看的房子不满意时,可退还押金。但当你要求退还时,中介公司就会以各种借口拒绝,往往让顾客有口无凭,难以索要。 但即使是合格的中介公司,有时也会存在不少问题,如果不注意,随时可能吃大亏。这些问题主要有:
押金难退
在交押金时大多数中介公司声称,如果顾客对所看的房子不满意时,可退还押金。
但事实上,中介公司会以种种借口拒绝:有的中介公司表示将提供另外的房子给顾客看,请消费者另订时间;有的表示已按顾客要求提供了房子,至少也要从押金中扣除一部分服务费或信息咨询费;有的对押金的解释同最初的说法不同,例如在一定时间内或提供一定的服务后,押金不再退回;有的认为顾客与房主私自联系,违反协议内容,押金不再退回;还有的在押金收据上写着“信息咨询费”或“服务费”,让顾客有口无凭,难以索要。
信息不实
某些房屋中介公司掌握的房源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在报纸或其他媒体上求租信息得来的,然后把反馈信息进行记录、归类、汇总以后就变成了自己掌握的房源来源,然后再刊登在报纸上。这些反馈来的信息限于人力、财力等各种条件限制,不可能或者根本无法核实。
但为了拉住顾客,赚取服务费或信息费,中介公司往往不管实际情况,大包大揽,先让顾客交钱再说。因此很容易造成信息不实,甚至出现假房主行骗事件。
所以,无论是房屋买卖还是租赁,在选择中介公司的时候都要小心谨慎,提防上当受骗。
。收起
我来回答: 不管贵与便宜,只要不太靠里,宽敞些,气氛好的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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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资料齐全的话5个工作日。 一、提出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 二、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 1、符合条件进行合同登记的(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例如: A、《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 B、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 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D、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 E、拍卖竞得已生效的法律证明文书; F、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文件。 2、不符合登记条件,需要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房屋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出租人为个人的 A、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C、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2、出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承租人为个人的 A、本市居民提交特区身份证;暂住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进入特区有效证件,其中20至49岁的育龄妇女需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核验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境外人员提交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留证件;(以上均须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2、承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如果能够通过建设局或建筑档案管理部门找到该楼房的施工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维修。<br/>其次看是否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br/>如果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启用的话<br/>根据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公平原则,需要由需维修的部分的所在单元的楼层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 在这个阶段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还定金的问题。 2、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尚未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签订正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后签订的解除协议的效力)。 3、已经签订合同并部分实际履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已经付完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在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比如卖方觉得房价在上涨,不想卖了,想反悔。或买方觉得房价在下跌,也不想卖了。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果卖方违约,装修的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果达不成协议买方可以向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办理退房的。如果卖方已经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约定如买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要求,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其实导致房屋漏水的根本原因,是业主对防漏环节不重视所致。在购买新房时,业主就应当着手起检漏工作。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出具室内检验报告,然而开发商几乎无人愿意出示,这就给房屋上下排水和防漏埋下了隐患。所以,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应当先检查房屋的防漏设施是否合格。其次,入住后装修不过关也会引发渗漏问题。装修过程,砸墙、开水槽、铺线路时,很可能破坏房屋原有的防水层,导致漏水。在新建的楼房中,卫生间和厨房地面的防水层如已按规范完成,只要防水层不被破坏,一般不会出现渗漏问题。但不少房屋在装修中,往往会因增加了洗浴设施或进行水路改造,而导致原有的防水层被破坏。因此,装修后必须对防水层进行修补或重新做防水施工。尤其在更换卫生间原有地砖时,要先用水泥砂浆做地面找平工程,再将地面完全清洁干净后,做防水层,这样可避免防水层因厚薄不均而造成渗漏。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业主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退房情形以及退房注意事项: 1、开发商延期交房即合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但是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规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每逾期一日,开发商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或六个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应承担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约定过低,所以购买期房的购房者一定要对开发商信誉有所考量 2、开发商未经过购房人同意私自变更设计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3、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若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这里要注意,合同中如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有相反约定的,按合同处理。 4、开发商开发手续或者资质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证件不全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5、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也可退房依照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已经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6、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经济纠纷等情况若开发商出现一房两卖或一房多卖、 或者卖房前后私自将房屋抵押,造成购房者购房目的不能实现。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退房。
一、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