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房产开发商的纠纷,烦请律师大人解答!
本人在06年7月初购置一套期房,价格40W。合同规定06年7月底付清36W(包括贷款),尾款4W交付时付清。若逾期60日以内付违约金万分之3,逾期60日以上付违约金万分之5(按日计算),经销商有权利收回房子。 另外规定,房子于07年12月31日交付,逾期60日以内付违约金万分之3,逾期60日以上付违约金万分之5(按日计算). 我于06年7月底付现金26W,12月25日贷款9W(因为房子要结构封顶才能公积金贷款,所以12月才贷到)。欠1W未付清(本来想贷款10W,后来看公积金帐户有1W,我想和尾款一起付了,当时我想的很天真)。结果房子延期交付,直到08.1月20日收到开发商通知函,上面写到:请于三日内来我司办理余款及违约金手续,延期者开发商有权转让他人。我于接函第二日将1W余款与2K的违约金转帐入开发商帐户,之后前去售楼处要求开出发票,但对方要求我签一份协议,表明是由于我拖欠1W尾款导致开发商工期延误(真是笑话),说白了,就是让我的违约金要与他开发商延期交付的违约金相抵才承认与我合同继续履行。我未同意签那协议,他们就没同意我交尾款拿房子! 请问:1,我只是通过银行转帐将余款与违约金,并没有直接去他公司办理,法律上是否承认我按照通知函要求履行,合同继续生效?开发商有权收回我房吗?(这个是我比较担心的) 2,开发商的违约金我是否拿的到?
1,我只是通过银行转帐将余款与违约金,并没有直接去他公司办理,法律上是否承认我按照通知函要求履行,合同继续生效?开发商有权收回我房吗?(这个是我比较担心的) : “08.1月20日收到开发商通知函,上面写到:请于三日内来我司办理余款及违约金手续,延期者开发商有权转让他人。”应该属于开发商给你的补充合同要约,你“于接函第二日将1W余款与2K的违约金转帐入开发商帐户”即为对该补充要约的承诺,那么,开发商就失去了“转让他人”的依据,,你可以放心他们不能收你的房了。 2,开发商的违约金我是否拿的到? :购房合同是双务合同,即你给他钱他给你房的双向义务。现在你已经履行完毕你的合同义务,如果对没有依照合同规定履行给你房的义务,那么,你就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向他要违约金。
答:既然调解书下达了,对方拒不履行,你必须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个申请你到法院申请时,会给你一个表格式的执行申请书,你按民事调解书中的相关内容填写就成了。...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