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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0年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但我不属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档案存放于人才(身份是工人,企业编),当时领过一次住房补贴,我在2005年调入另一家事业单位,我的身份仍然是工人,企业编),2006年3月我因家庭矛盾与丈夫离婚,离婚后我又买了一套住房,今年我知道这家单位有在单位工作两年以上有享受住房补贴的政策,请问您我还能享受住房补贴的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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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8 13:58:59
  • 住房补贴是原来实行“福利房”时的产物,现在已经不属于法定的福利了。
    现行的是住房公积金,但你是在2005年调入这家事业单位的, 到现在怎么算也不足二年,是吧?还不符合政策。
    但别急,到明年你在这家单位工作满二年后就够条件了。

    北***

    2007-12-18 13:58:59

  • 2007-12-18 13:18:52
  • 根据你的描述,好像单位没有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你就享受不到住房公积金的待遇。至于住房补贴,国家没有具体规定,各单位有自己的土政策。你应该到单位咨询,看你符不符合条件,有没有补贴。别人无能为力。供你参考。

    1***

    2007-12-18 13: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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