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需要什么条件?
申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需要什么条件?
(一)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保证供药安全和服务质量,无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国家及本省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能力; (五)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能熟练审方、配方; (六)具有与药品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用房和仓储设施,有较为优良的购药环境。
营业面积(含仓库)不低于60平方米,经营半年以上(租用场所经营的,租期不低于3年),半年营业额10万元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必须含执业药师1人); (七)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八)依法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 (一)受理申报:医疗机构首先向市人社局医疗与生育保险科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经初审合格的,领取并填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经初审不合格的,告知其...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