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检查是如何的?
发票的检查是如何的?
第三十一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㈠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 ㈡调出发票查验; ㈢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㈣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㈤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版。
第三十二条 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第三十三条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
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第三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帐核算的凭证。
第三十五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国家法律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2)调出发票查验;(3...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