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按揭
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就是转按揭,通俗的说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不过,这个还要看不同城市的具体规定,也许有的城市会有不能办理转按揭的情况出现,如果想要办理最好还是提前去银行了解一下相关信息。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这样就可以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者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这时就可以采取利...全部
1、转按揭
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就是转按揭,通俗的说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不过,这个还要看不同城市的具体规定,也许有的城市会有不能办理转按揭的情况出现,如果想要办理最好还是提前去银行了解一下相关信息。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这样就可以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者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这时就可以采取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的方式。不过,这就要求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用来申请贷款,比如用其他房产抵押,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4、自己筹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卖方可以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去缴清剩余贷款,比如向亲戚朋友借用等方法,等到筹齐了房屋剩余贷款后,就可以撤销该房产的抵押登记,也就可以成功地促成交易。不过,卖方一定要记得尽快还款给亲戚朋友,以免造成纠纷。
5、典当融资
典当融资的特点是下款快、手续便捷,只要有合法的抵押物,比如珠宝,汽车,在估值之后就能马上放款。
但是要注意的是,典当融资的费率很高,融资方的利率负担沉重,所以,除非买方已经认可房屋并承诺一旦贷款还清即可马上成交,否则就要谨慎选择这个方法。收起
他们说的不对,问题在于银行(或则说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可以办转按揭.以前这方面有松动过,现在好象又紧了.这看地方及银行政策.不妨看下当初你签的贷款合同上的地址电话,咨询一下.如果不能办转按揭,你又想买卖的,只有将收到的首期房款部分用于一次性还清了.如果是家人间的买卖只有在家人间协商处理.
您的这种情况,只用使用转按揭的方式, 但是目前转按揭贷款操作起来有一定的困难,目前大多数银行在央行最新房贷政策的指导下,严格禁止操作转按揭贷款 而您的亲戚及您又没有足够的能力将贷款偿还清楚,再去过户 因此目前最适合您的方式是找一家类似【伟嘉安捷】这样的专业贷款服务公司或是信誉较好的中介公司,为您操作垫资转按揭的业务 垫资转按揭业务有一定的手续费 同时您的房屋由于是五年之内进行过户的房屋,会有5.5%的营业税,再加上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具体您可与电话咨询我们
公证处说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买卖不能公证,因此也没有公证。由于种种原因,房产证到现在也没有办理下来,所以也一直不能过户。当时的房款是一次付清的,只留了5000元做为办理房产过户后支付。现在卖方后悔了,想要50000元的补偿,我不同意,她就想要回房子。卖方当时集资的房价是7万元左右,卖给我的房价是13.5万,现在卖方打算还给我13.5万加上银行利息就想要房子,我肯定不同意,因为现在的这套房子的价钱至少是24万,加上我去年才装修的6万,至少是30万。但是当时我们签的协议上是说:如果卖方违约,退还房款及利息。我很想知道如果法院判决,应该会支持哪一方呢??? 介于上面介绍的情况,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买方与卖方之间,只存在一个债权债务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不存物权法律关系,因为交易的标的物并没有实际过户登记,所以,不发生物权转移。那么,现在人民法院怎么判取决于买方的主张,如果买方坚持《合同法》“意思自治”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人民法院从维护交易安全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出发,判决卖方继承履行合同项下的全部内容,即判决卖方办理房产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如果买方不坚持要求卖方履行实际交付的义务,人民法院也不能要求卖方履行合同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义务,因为这是买方诉讼权利的处分行为。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从维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结合对民事争议双方对争议不同要求的综合判断来做出判决。
可以,风险肯定有的啦,人家如果还不了钱,这钱就相当于是你要帮他还啦,担保就是有责任没好处的 如果他是恶意不还,那你只有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依法实行税收优惠,地震灾区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适当减免。具体办法由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地方税收优惠措施。地震灾区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适当减免。国家向地震灾区的房屋贷款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贷款、工业和服务业恢复生产经营贷款、农业恢复生产贷款等提供财政贴息。
对灾区的优惠政策还是很多的,其实,有一些开发商也推出了一定的方式,帮助灾区人民。 如:一些房产开发商对灾区人民买房实行“免息零首付” 某些房地产企业,为灾区人民提供优惠的服务,为买房者“垫付”首付,尽快安置灾区人民,开始新生活。“我们理应尽自己所能为灾区民众多些便利,为国家分担些压力,首付无息资助只是一点小小的心意,希望能帮一部分灾区居民尽快实现重建家园的梦想,毕竟安居才能乐业。”
贷款的期限确实是贷款前要仔细考虑的. 近几年,我国的贷款利率已经调高四次,加重了按揭贷款和商业贷款者的负担. 就我国的实际情况判断,10年之内利率不变动是不可能的,你考虑到这一点很现实. 如果提前还贷,利息自然就少支出.必然你2年就一次性提前清贷,利息自然就只付2年,不可能按合同规定付10年. 但你申请提前还贷属于违约行为,要缴纳一定的违约金,银行才能同意.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提供了优惠政策的,因此,购买人必须具备一定资格,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买的
清官难审家庭事阿 钱是你出的,名字写你爸的,你爸房子有份,那你继母也会有份(那你说她女儿有份吗?/),他两共有(即使不过户)当然你也有份,关系太乱很难说清 (即使上了法庭也难说) 最好是写协议 五年后过户,若赠与 ,税费很多,20%, 只要房产证明出来了 随时赠与都可以, 建议是五年后在过户最便宜,买卖房屋价钱写低一 点 税就少拉
贷款吧,现在年轻人结婚的代价已经很高了,房子,车,宴席,婚庆,婚纱,婚房,装修, 这些都是需要大手笔花钱的地方,相信真正的爱情不应该是纯建立在金钱利益基础上的,介乎能贷款买房大有人在,主要看自己的能力能够承受多少,但凡家里富裕一些,没有一个家长愿意孩子贷款的,谁都知道利息高,年轻人结婚贷款买房很正常,随着经历的增加,收入的提高,未来再把房款还上很正常。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老人家庭、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 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证明。 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可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未成年子女; (四)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重残家庭1人户按2人计算。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全部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 (二)全部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 (三)全部家庭成员拆迁已明确的安置住房; (四)全部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公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的长期共居户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处有住房除外)+申请家庭成员它处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人口。 申请家庭有原住房的,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 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的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清官难审家庭事阿 钱是你出的,名字写你爸的,你爸房子有份,那你继母也会有份(那你说她女儿有份吗?/),他两共有(即使不过户)当然你也有份,关系太乱很难说清 (即使上了法庭也难说) 最好是写协议 五年后过户,若赠与 ,税费很多,20%, 只要房产证明出来了 随时赠与都可以, 建议是五年后在过户最便宜,买卖房屋价钱写低一 点 税就少拉
没有这种感觉,有的二手房可能差一些,你不要要就是了,大多数的二手房还是不错的,就是结构差了点,但是作为过渡性住房还是很好的..
可做商贷,其实你要考虑的是你要贷多少,因为公积金最多贷19万,
房地产抵押合同经过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抵押权人,还是抵押人,都必须依照抵押合同中的约定来处理有关问题。 作为抵押人来说,应承担的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贷款本息。个人购买房屋的贷款,数额相对较小,而且归还时间较长,银行在计算每一期应当归还的数额时,已考虑了贷款人逐年应当支付的利息。因此,每一期归还的数额都是相同的,如果贷款人没有特殊情况,一般都能按期归还。 但是,遇到特殊情况,如工作变动、家庭收入突然减少或疾病等原因,有的贷款人确实无法按期归还贷款。 作为贷款银行来说,要维护银行的利益,就得向贷款人催还贷款。假如贷款人和银行原来约定15年全部归还贷款本息,这并不是说银行要等到15年期满后方能行使抵押权。如果一期、二期不能按时还款,银行并不一定立即行使抵押权,但积累到一定程度,银行就会行使这一权利。 这时,贷款人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利弊。如果贷款人已大部分归还,就可以考虑临时接济,归还其余的贷款本息。如果不是临时的困难,就应考虑采用其他办法来解决。比如,征得银行同意,将购买的房屋转让,用转让所得的款项归还贷款,并征得银行同意,由新的购买者与银行订立抵押合同,由新的购买者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这虽然不是理想的方法,但比之银行通过拍卖或是诉讼来解决,要主动得多,经济损失也更小。
北京市建委还将开通24小时热线解答市民疑问,号码为63958811.此外,针对近日工商局关于住宅商用的限制,市建委表示正在研究相关衔接措施。 什么是两限房? 两限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线,也就是不论你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 另一个就是限制居住面积。这个面积肯定比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的面积小。 限价房可以上市销售,而且价格是由卖房人自己制定,不再受政府的约束.但是一般买了限价房的人是不会卖的,因为买房的人资格是严格把关的,炒房产的人肯定买不到限价房。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归还规定 借款人可在以下两种供款方式中自行选用一种确定每月供款金额: 1、按月等额归还贷款本金,利息逐月还清。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供款总期数+(本金-累计已偿还本金)×月利率 2、按月等额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本金 借款人须在还款专用储蓄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上保持足够的资金余额,并授权银行每月在合同约定还款日从该帐户上扣划贷款本息。 当国家调整利率时,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并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银行按原定借款期限档次利率和实际借款期限计息。
你可把他的产权证翻到倒数第二页叫收件收据,记得不大清楚了,后面大概有贷款计录,和相关银行和贷款额数,贷款年数。或者你去交易中心去调查,只要告诉他什么区什么路几弄几号几零几,什么小区就可以了,这种方法在上海就可以,大概30元就很清楚了,上面什么都有,要是不是上海的,你就去土地管理局,去查房产的备记录就可以,只有这种方法。没有其它的方法, 有的产证是补办,上面就没有收件收据这一页,你可以看产权证第一页什么时候产权证下来的。
购房后凭购房合同发票通过本单位向住房公积金提出申请.可以领出累积的住房公积金.不论是在本单位购房或者商品房都可以的.
你有没有补充公积金,如果没有只能贷20万公积金贷款,有补充公积金才能贷30万。
这要看你的商品房取得时间及以得的方式,如果你是一次性付清的话,那么在购买房产的1年内,你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如果你是按揭贷款买的房,那么(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提出来后,只要你有在单位继续工作,那么还是可以继续像往常一样交公积金的。只是要等到下一次来用了。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由于你目前产权证尚未办理,故无法界定为购买住房,所以是无法支取的. 不过或许可以通过租赁的名义,与你戚签定租赁合同,满足第三点条件。(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具体应咨询当地的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是按每个人的全额工资分个人和单位2部分组成, 比例是按国家政策计提的, 但是也分 公司的情况:外商独资的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技术企业的,计提比例是个人和公司各20%,我们公司就是按照这个比例计提的,所以福利相当好,并且可以合理的避税(个人所得税)
需要看缴费年限、个人综合资信等等才能判断。此外,对于贷款上限各个地区还有不同规定。 至少需要连续缴费6个月,账户建立1年以上才能达到申请资格(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费1年无中断)
一般情况下最高额度是40万,如果《个人信用评估报告》为AA的话可以申请上浮15%,为46万,如果是AAA的话可以申请上浮30%,为52万。但是这种情况不多。5年(含)以下贷款为4.14%,5年以上贷款为4.59%。
第二套住房贷款各个银行执行政策不同,少数银行采用的是提高首付款比例的方法;大部分银行是对第二套住房执行上限利率(高利率),也有既执行上限利率,也要求提高首付款比例的,这要看个人的综合资信状况。 此外,很多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购置第二套住房的
员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商业贷款,如果要办理支取 手续,则需提供: 购房合同复印件,贷款协议复印件,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支取授权书原件(附件 中),工行存折复 印件或联名卡复印件.如果购房合同上只有配偶的名字,则还需提供:结 婚证复印件和配偶的支取记录单或单位没有为其建立公积金的证明. 配偶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将手中的转移证明交回原单位,即可办理转移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支取 采取一次性付款购房的职工,可凭购房合同,发票或合法收据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 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提现,或凭购房合同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 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转账支取手续,每年可支取一次; 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购买住房的,凭借合同或分期付款协议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 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可办理提现或转账手续),按每季度 或每年、每半年一次支取。 ◆建造自住住房时也可支取 住房公积金交存职工须持政府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的发票 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录单》,到归集部门办理支取手续。 ◆大中修自有住房时也能支取 住平房者需持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修缮费用发票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 公积金支取记录单》支取;住楼房者需持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分摊到本户的费用发票 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 ◆交房租也可用公积金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部分,需持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户口本及租赁合同(指经 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产契约)。
一、支取条件 新政策 原政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无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无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无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无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无 二、支取期限 新政策 原政策 (一)贷款购买商品房和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支取一次;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一)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可每年支取一次; (二)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二)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每季度支取一次; (三) 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年提取总额不得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三)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每年3、4月份支取一次。 三、贷款的政策 新政策 原政策 (一)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一)申请个人贷款的前六个月,须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且目前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底额为准)的90%;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底额为准)的80%。 (二)个人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价值的90%,且单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4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0年。 (三)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三)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受借款申请人的年龄限制。
你可以去房管科去查一下确认一下房主是谁,有没有做抵压贷款。然后找个律师帮助你和房主来签合同,这样比较保险些,你就不会上当了。。。。
这样交易风险太大了,如果房屋产权不过户的话,以后的纠纷会很多。 第一房子的价格要根据房子所在的位置、周遍的环境、配套、物业,楼层、质量等等条件来看的,最好是考察一下周围房子的价格。 第二要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的话到当地房管局查一下就可以了 第三个问题很有可能发生的,那要看房主的信任度的。还有到时就算到公证机关公证也是没用的,那只能证明你付了钱给房主,不能证明房屋所有权人是你,如果房屋将来增值了,房主反悔了,你只能拿回首付款。我建议你还是要谨慎,不如到银行办理贷款买房,这样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