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也不能生效?
哪些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也不能生效?
1.对一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到期以后,就不需要再经过第二审程序,一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就发生法律效力,可以交付执行。 2.两审终审只适用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而不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审判的案件,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它所作出的判决、裁定也就是最终的判决、裁定。
因此,经它审判的一切案件宣判,立即生效。 3.判处死刑的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宣判以后,还必须经过一个法律的规定死刑复核程序进行核准以后,死刑的判决、裁定才能够生效,交付执行,也就是说,对于这类案件的判决、裁定,即使经过两级审判,如果没有经过核准,也不能生效,不能交付执行。
人民法院实行两审终审的制度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以后,经过上下两级人民法院分别进行审判,可以更好地保证办案的质量,做到公正裁判。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一些地方交通也不便利,在审级的设置上,除为保证办案质量设置必要的审级外,还必须考虑方便群众,减少当事人的负担,保证当事人的权利等因素,审级不易过多,诉讼时间也不宜太长。
因此,实行两级审判制度比较符合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既能保障老百姓的基本权利和案件质量,又能方便群众,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 。
答:另行组成合议庭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参加原来审判的人员应当回避,这样可以避免先入为主,排除原办案人员由于个人考虑而影响案件的公...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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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还是到医院检查治疗的好 这里回答不了专业问题 不要担心不要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