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安享哪些待遇?
工伤职工安享哪些待遇?
具体是: 1)在医疗期间安享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切合划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骘伤残等级后,安享以下待遇;①职工因工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安享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
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本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置家庭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本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置家庭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摆设适当工作,并安享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摆设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交纳社会保险费,直至切合退休前提时,按照划定办理退休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明明难以摆设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糊口费 (3)职工因工死亡,可安享以下待遇:①丧葬补助金按本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计发②一次性工亡(因工死亡)补助金按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8个月发给,其中对于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家利益死亡的按60个月发给③按划定可以安享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金的,其配头每一月按照本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直系亲属每一人每一月按照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一人每一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10%。
抚恤金总金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答: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待遇: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