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交易避税方式:做低合同价,能避就避。
“做低合同价”是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最常用的避税方式。比如一套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60万元的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署协议后,递交给房管局的过户价则是以40万元成交。这样剩余20万元所产生的税费就可以轻易地避掉了。
潜在风险:这种方式可能导致买家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造成业主损失。
2、二手房交易避税方式:先租后买,延期交易。
“两税”都将5年作为界限,5年以上转让可以免征营业税。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买卖双方协商以“先租后买”来达成交易的情况。
潜在风险:该办法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房子的产权并不是买方的,未来买卖双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造成纠纷。
3、二手房交易避税方式:假赠与真买卖,暗箱操作。
在新政策颁布后,不少业主通...全部
1、二手房交易避税方式:做低合同价,能避就避。
“做低合同价”是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最常用的避税方式。比如一套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60万元的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署协议后,递交给房管局的过户价则是以40万元成交。这样剩余20万元所产生的税费就可以轻易地避掉了。
潜在风险:这种方式可能导致买家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造成业主损失。
2、二手房交易避税方式:先租后买,延期交易。
“两税”都将5年作为界限,5年以上转让可以免征营业税。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买卖双方协商以“先租后买”来达成交易的情况。
潜在风险:该办法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房子的产权并不是买方的,未来买卖双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造成纠纷。
3、二手房交易避税方式:假赠与真买卖,暗箱操作。
在新政策颁布后,不少业主通过“假赠与”偷逃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
潜在风险:根据《合同法》规定,买方拿到房产后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赠与在房产证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销。由于双方私下进行交易,一旦一方违约,很容易引起纠纷。
4、二手房交易避税方式:离婚造假,瞒天过海。
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般来说,家庭关系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许多夫妻便通过假离婚的形式进行避税。
潜在风险: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财产分割不会做过多考虑。因此,离婚后,一旦出现一方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起
去当地街道办事处的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咨询。
可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认为你们双方的财产都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按你的购房能力评估。二手房最高是50%的贷款,如果你手头只能动用20万,那只能买总价40万以下的房子,按9千一个平面计算,也就是40多个平面。
首付分期是开发商搞得,银行最低2成,还要看是哪家银行。
其实写张借据就可以了,因为假如出现房屋产权纠纷,即使可以证明女方出了首付,也一样属于借款纠纷,女方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拥有房屋的产权的。
其实写张借据就可以了,因为假如出现房屋产权纠纷,即使可以证明女方出了首付,也一样属于借款纠纷,女方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拥有房屋的产权的。
1、以现在的状态,即使你一分不出,也有35%的产权。<br/>2、你提出公积金用于还款,房产证上不加名字也还是35%产权。<br/>3、加名字视为赠与,所获产权一般占50%(即使你一分不出)。<br/>以上均以你老公“工资”还贷情形为准。
多少钱总价呢?6万现金,首次买房也最少得三成首期。难道房子才20万?月入8千消费差不多一半可以供房子。不过要找到适合的房子。这房子现在还是买不起呀。建议还是凑钱吧。60万的房子,首期是18万。贷款42万。你首期够了,贷款月供是够的。
可以备注下,或者签订一个君子协议,说明下首付的情况及可能出现的分割的可能<br/>没有特殊说明,以房产证记载的情况为准。<br/> 可以公证<br/>公证的效果是无须法院判决直接可以开始执行,自己看着办吧
楼主,你好!<br/>有一次性付款的能力,在珠海购房就不成问题。<br/>祝你好运~
现在中国楼市动荡很厉害,房价下滑是趋势,老百姓观望情绪浓厚。特别是大中城市的房价,泡沫很多,可以等等再买。但小城市的房价都在1100-1700之间,这个价格可以出手,毕竟很接近成本价
怕失败什么的......你最好先去她工作的地方打听打听她有没有男朋友再说啦。有的话就算了,没的话就大胆点,约她出来吃饭、逛街什么的,这些不用告白了吧?如果她都一一答应了你,说明也是对你有感觉的,你就可以告白了。<br/>那就去约她吃饭、逛街,如果对你没感觉的话,就会拒绝你。<br/>对你有感觉的话,就会答应你。<br/>你约她个4、5次出去先,她都出来了,那么你就可以告白了。<br/>当然,如果第一次约她出去吃饭,她以有事要忙什么的理由拒绝的话你先别气馁,再约第二次。因为第一次约,觉得不熟悉不去很正常,所以你要第2次约。如果第二次也不行了,那么,你节哀吧。如果你2次成了,你就可以接下来的再约多几遍了。<br/>约她吃饭啊,<br/>1、她不是跟你谈话吗?你就说我们一边吃一边聊,然后你就趁机付款。<br/>2、有了第一次的吃饭,那么你第二次自己就大胆点吧。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县(区)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2、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20平方米以下;3、家庭年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以下。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要经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审查确认。
经济适用房必须是本地常住城镇户口,无房或者居住面积小于18平米的居住困难居民才可以申请。而且需要很烦琐的一套程序,你要确定你们夫妻符合申请条件才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到当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一旦有房源,就会通知符合条件的居民进行抽签、选号,办理购买手续。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