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上的短信能否成为已还借款的证据?
手机上的短信能否成为已还借款的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手机短信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判断一件事物 是否能够作为证据,主要看它是否具有证据的“三性”,即证据的 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客观性指的是,该项证据的存在是不以 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虽然说手机短信可以轻松地删除,但对一 般人来说,是不可能对其进行修改的,就算是修改了,手机运营商 那里也会存有记录。关联性指的是,证据必须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 手机短信只能在两个具有独立手机号码的用户之间进行传递,且可 以由运营商处的服务协议来证明,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该手机短 信就是这两个独立号码互相传递出来的。合法性指的是,证据必须是经过合法手段得到的,不能侵害他人的利益。《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一) 当事人的陈述;(二) 书证;(三) 物证;(四) 视听资料;(五) 电子数据;(六) 证人证言;(七) 鉴定意见;(八) 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答:法院会受理的。 但短信息必须是真实的,未经修改的。确保短信必须是他发给你的。 你接收到他的短信,你最好能证明他给你发送短信的手机号在给你发送短信时他还在使用。详情>>
答:如果要判e?q销赃罪是一到七年~(销赃罪的判刑已}?改了)但是以上的要判就是3年以下~~像他?j#的例子一般都是罚款~~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