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西班牙和葡萄牙等欧盟七国于1995年3月26日开始实行《申根协定》,凡获得"申根国家"签证者,可由申请前往国出入其他六国国境,无需申请第三国签证。1998年意大利和奥地利也按《申根》规定开放边境。德国驻沪总领事馆办理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三省一市有关人员的签证申请。
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签发签证的地区限于广东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省市赴德人员的入境签证,均由在北京的德国驻华使馆办理。 申请人在办理自费赴德国留学签证手续前,需凭护照到德国驻华使馆领取签证申请表(可由他人代领,代领者需携带身份证)。
德国驻沪总领事馆每周一至周五早晨8:00前开始接待领取申请签证表的出国人员。如果在申领签证申请表时各种材料已经齐备,可当场预约签证时间,或事后电话预约。签证时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和本人材料等一起送交总领事馆正式办理申请签证手续并接受面试,同时缴纳签证费187元人民币(签证处不找零钱,签证申请者应事先准备好准确金额)。
德国驻沪总领事馆签证处通常每周二、三、四接待已预约的留学签证申请者,德国留学签证申请所需材料准备如下: 第一,德国高校或大学预备部的入学通知书。 第二,邀请信和经济担保书(Einladung und Verpfichtungseklarung)或自费担保银行存款证明。
第三,国内医院体检证明,即健康证明黄皮书(汉英对照或译成德文)。 第四,护照。 第五,德语水平证明(目前要求800学时左右),对某些申请者,德方还要求提供参加各期德语班的收费证明,如收据或发票等。参加各种业余德语学习班的学员应注意保留有关的收费单据。
第六,贴上照片并按要求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递交材料时,德方需要第一、二、三、四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因此申请者应将有关材料多复印一套,留在身边备查。 1996年7月中旬起,德国驻沪总领事馆停止对申请签证者进行德语水平笔试,只进行一般的面试,内容一般包括个人情况、担保情况和专业情况等。
根据德方办理留学签证的程序,驻华使领馆的签证机关在受理申请者的正式申请和进行面试后,将有关材料传真发往申请者准备前往的城市的外国人事务管理机关,由后者审核批准再回复。因此,德方规定的从受理到签发的整个程序需5至8周。
答: 申请自费留学,一般应具备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 有一定标准的外语水平 2、 有一定自理能力 3、 有充足的经济来源 4、 身体健康 国外...详情>>
答:详情>>
答:我觉得太傻还不错,是专业的留学咨询机构比中介要更可靠一些,而且他们做留学比较有经验,成功也比较有保障。而且他们在美国留学申请中比较专业,服务也比较不错,如果想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