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购房合同备案号,只要在房管局能查阅到该套房屋已经以你的名义登记备案。那么你就不用太着急,只要房屋不是急于出售,产权证可与之慢慢理论(主要避免一房两卖) 第二,理应向开发商所要购房相关的一切手续,如合同、发票.这些都是你办房产证的必要条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合同正本3、房款收据或发票原件4、银行按揭所有资料①抵押合同原件壹份 ②借款合同原件壹份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④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壹份 第三,如果开发商无理拒绝你的要求,可向相关部门投诉,应该很快能得到处理。 第四,开发商是没有义务帮助办理产权证,但它一旦接受你的委托并收取了相关费用就必须按双方达成的协议执行
如果他可以预售商品房,签订合同后是必须备案的,否则他是达不到预售条件,如果备案了,合同一式三份,即,:甲方(开发商存留)、乙方(买房人存留)、备案(房产局存留);所以签订合同并备案后,你应该拿到乙方合同。 签订合同时,条款的格式和内容都是固定的,因为现在是网上签约,里面的内容主要是注意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清的,房屋坐落位置、面积、单价、总额;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双方的约定,如:房屋确切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办证时,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乙方所交房款,发证时多退少补。如逾期交房,我把我们这签订合同的文本复制给你看看,从第五条开始,因为前面的都是微机输入的,签订时你看好就行了,参考一下,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1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面积以房产局测绘面积为准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3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007年 月 日将房款总额 元(大写 :)一次性付清。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1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4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3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30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10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4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视同商品房按期交付于买受人。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1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交付时,水、电、暖达到使用条件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执行第九条中的约定______ 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90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______归业主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归业主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归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归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临沂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11 页,一式___3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1 份,买受人 1 份,临沂市房产管理局存档 1 份,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山东省临沂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于: 签于: 备案机关(盖章): 负 责 人(签章):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房 屋 平 面 图 附件二: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 装饰、设备标准 一些违约处理的标准,好好看一下,可能每个公司的约定数额不一样,
有30%做首付就够了,接下来要交的手续费中,主要两项是房屋契税和贷款要交的房屋保险费,具体要销售人员帮你计一份吧,比较准。 反正在婚内买房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共有财产,写谁名都行,但我觉得应该把两人名字都写上,配偶心情肯定会好点。 接着是验房: 需要带的工具: 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 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7)1只水笔--用于签字 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1)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 C《竣工验收备案表》 D面积实测表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 2)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 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一般这个时间因人而变,时间为30--40分钟. 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 提示:暂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业费用及相关费用,此时物业会催促你来交付,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记得拿那些工具哦) 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大)提示: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 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提示: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 3)仔细检查地面 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 提示: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以上2-3项可用工具小榔头和塞尺。 4)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一般新房子会配一个简易龙头给业主)。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 提示: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5)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 提示:做好这些后,确认没问题,要尽快将这些突出下水(如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拿一塑料袋罩着水口,再加以捆实,而象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实(记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 6)验收地面下水情况。在厕卫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2cm)。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厕卫的天花。 提示:在全部用完水后,应再打开水表,看清楚水表数字,记录下来,同时要记录电表数字。 7)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提示:通常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确实要仔细核实。 8)测量一下楼宇的层高,用5米卷尺即可,采样数据来源地点与具体数据,最好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马桶坑距、浴缸长度和宽度、冲淋房尺寸、吊顶高度都记在一个自己的小本子上,同时把一些验收房子的数据和问题写在物业公司提供的纸张上。 好了,检查完这些工作,如果没问题的话,那就交钱去吧;若有问题,需要同物业人员确定解决方案和解决日期,看解决结果是否影响收房,若影响,需要进行交涉了。 最佳收房流程 核验业主材料→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交纳剩余房款→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业主做综合验收→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 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业主签署《住交接单》。 同时要求,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这不一定.首先中介会去蓝鸟查档的.如果说你购的这套央产房在蓝鸟没有备案的话.是过不了户的.但一般央产核档也就二周左右.你可以在催一下.而且你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有过户日期的呀. 核完档要在海淀办过户手续.
根据建设部01年8月颂布的第97号令《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文,如果你在求购二手房时通过中介已与原房产权人签订了合同后,而原房产权人单方面提价后中介单位协调失败,那么违约方是原房产权人,并且中介方是连带违约责任人。通俗的讲,你要按原商订价买入,卖方提价不接受,中介方不能解决问题就是中介不成功。 所以,不但要退还中介费,而且你还可按《合同法》索赔定金的二倍。不但向工商部门或房管部门投诉追还中介费,还可将原房产权人和中介单位告上法庭去索赔, 你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中介单位并言之有预地先索回中介费。有理走遍天下,为维护自已权益,管它链家不链家。 供思考。
如果甲方违约的话.只能按合同办事.双倍赔偿定金.这和乙方加共有人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乙方不买.定金是拿不回来的.
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法律支持,前提是你在签协议的时候并不知道该房产存在不能过户的情形
签合同——交1/3首付款——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审批——办理房产证过户——回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到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抵押——银行放款——房主交房
朋友你好,肯定不能了。。 1,你与开发商已签定合同了,在签定合同的同时开发商就同步的将你的资料在网上上传给了房管局,实际就等于是在网上备了案。然后再将做好的纸制的合同到房管局手工再备案,而备案是一次性的不可更改的。。我们河北就是这样的。 2,变通的办法可以将房子卖给朋友,大家之间都有信用,待有房产证后再过户,或抵押给朋友先借点钱,两边的房你可以都要。
就是不说:你好! 我不同意冰茱大师的意见,建议办理买卖手续。理由:1、买卖手续不比赠与手续多多少钱,而且手续简便;2、赠与手续,以后不管多少年,都要缴纳营业税,而买卖手续,满5年后就不用缴纳营业税了。
这类房子严格来说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合同条款再严密,都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你们私下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公证),只能保证你在一方反悔的情况下,能退回房款。 购买时要慎重,虽然风险较大,但此类房价格非常便宜,鱼与熊掌不能介得哈
天下无双:你好! 有的地方是要先办理一个总的房产证,才能办理每个人的房产证。 建议看清楚其房产证的性质是否出让的国有土地,是,没有关系。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就是了。别人买期房还有交钱,何况是现房呢?
小妖00小妖:你好! 完全应该拿回!而且应该双倍返还! 理由:在房主未拿到房产证时中介要求你们三方签了买卖合同。根据我国的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不能交易的,这个合同签了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中介让你们前,是违背法律法规的,是无效的,买卖双方不知道这个政策,房地产中介是专业机构,理所当然应该知道,所以中介的行为有欺诈的成分,所以应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倍返还中介费。
jijiechang123:你好! 出租自己的店铺叫就叫出租,出租别人的店铺才叫转租。出租时要注意: 1、出租人出租的房屋必须是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权属证明或经营管理权的房屋,同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的用途出租给他人使用。在租赁期间遵守治安、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出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维修,确保房屋符合使用安全标准。 2、出租人应该将房屋出租给有合法证件的单位或个人。 3、出租人委托中介公司出租房屋时,为了保障自己权益,应当委托有从业资质的中介公司,委托前要了解清楚有关中介收费的规定,仔细签好居间租赁,避免在经济上蒙受损失。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对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自签订、变更、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带齐相关资料到房屋所经管的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5、房屋出租后,出租人必须依法缴纳有关租赁税费。 如果委托中介还要注意: 尽管许多房屋中介都能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但是中介市场鱼龙混杂、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也是不争的事实。像上文提到的中中介公司违规操作的情况还很多,因此提醒想做房东的业主们,在委托中介公司出租房屋时,为了有效的防范中介租赁陷阱,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委托中介公司出租前要详细考察中介公司的资质和信誉 考察中介公司的实力和口碑 一般情况下,一个中介公司规模越大、品牌越响越可靠。但看一个中介公司是否可靠还要看其实力和口碑,而不要听信其广告。因为某些中介公司虽然也在报纸上做房屋出租信息的广告,甚至标注出有许多连锁店或者有许多分部、分店,但实际上其销售网点往往少得可怜,业务人员不过几十人甚至十几人,有的就是几个人,把房子委托给这样的中介公司就要多加小心了。 考察中介公司成立时间的长短 新成立的中介公司在客户与房源信息来源方面往往很难建立畅通的渠道,因此大多不具备“房屋银行”这种专业代理模式的操作水平。而一些历史较长的公司则比较注重开发严谨的管理模式,从管理上具备极强的内部监控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能够很好的杜绝卷款潜逃等类似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当然也不是说历史较长的专业房屋银行就不会坑害业主,在中介市场不规范的环境下,您还要时刻防范着与您合作的中介公司,才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考察中介公司的信誉记录 有信誉的中介公司在工商局与中介事务所的投诉记录几乎为零。因为讲信誉的公司会十分注重客户对自己公司的评价或满意度。相反,黑心中介或骗人的中介公司,虽然具备中介营业资质,但是在工商局与中介事务所的记录却时常是劣迹斑斑。因此对于中介公司的考察还应包括中介公司的投诉记录及其信誉在工商局备案情况等。 而且,在“坚石事件”等一系列黑心中介欺诈行为曝光以后,一些地方的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也加强了对中介信誉的监督。比如,北京市推出的“放心中介”就是在这方面的尝试。这些“放心中介”是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确认的房屋经纪公司,这些房屋经纪公司除要遵守“放心中介”活动章程外,还要向市国土房管局下属的北京市房地产中介事务所缴纳5万元的信誉保证金。“放心中介”一旦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市房地产中介事务所可以使用信誉保证金对消费者予以赔付。 但需要注意的是“放心中介”≠终身荣誉。您需要随时查询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公布的“放心中介”新名单,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考察您准备委托的中介公司的信誉。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公司卷款事件足以说明这一点。坚石公司是北京首批“放心中介”,但在2003年5月却已主动退出。而这种变化没有引起消费者和相关部门的注意,最终为中介骗款得逞埋下了隐患。 2、合作中,既要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又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让自己的房子租出一个好价格,是任何一个房主都期待的事情,但自己的房屋到底能租出怎样的价格,并不是您一厢情愿的。一般情况下,同类型的房子价格相近,您自己的房子到底能租出什么样的市场价才合理,相信您多咨询几家大的中介公司自己就能有谱儿。如果和您同类型的房子中有租出高价的,那肯定有其可以租出高价的原因。或者是房屋的室内布置高档,或者是其他方面更好的满足了求租者的需求。总之,你要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去期待有什么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发生。 如果真有中介公司给您的房子开出天价的租金时,您千万要注意了,因为一般骗子骗人都是利用人们追寻高价或者其他贪便宜的侥幸心理。相反,如果您以比较成熟的心态对待房屋出租市场,对自己房子的租金有比较切合实际的心理准备,被骗的机会可能就会大大减少了。 3、签订规范性的代理合同 不负责任的中介公司一般不会在代理合同中标明自己在租出房屋之后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检查中介公司的代理合同是否规范,是否有为所委托的房屋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是业主保障自己正当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认真签署和中介公司的委托代理合同,是确定您与中介公司之间权利、义务的首要法律文件,同时也是委托人追究受托人有关责任的法律依据。因此,在与中介公司约定委托、服务的具体内容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 要想签好房地产经纪合同,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示的格式合同有异议的,可对该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再签字或签订补充合同。 避免条款语句模糊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具体订立委托事项,避免单纯使用“与租赁有关的所有事宜”等类似含义模糊的语句,明确规定中介公司就房屋享有的权利范围。 明确约定代理的期限 明确约定委托、服务的期限,如以租赁期结束为期限或以成功签署租赁合同为期限等。 约定中介公司必须履行定时告知租赁情况的义务 就租赁涉及各事项全权委托中介公司的,应特别约定中介公司得定时告知房东租赁有关情况(包括承租人是否按时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租赁房屋使用情况、承租人提前退租等)的义务。 明确约定中介费的收取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租赁代理费的收取,应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由租赁双方协商一次性支付。 售后服务内容条款也很重要 中介公司有无按时支付房租,有无协助赔偿,有无先行赔付等售后服务相关内容都是房东出租房屋需要考察的。有了这些售后服务的承诺,房东才能放心进行房屋的委托。 4、租赁活动过程中要办理正规手续 从事房屋租赁活动时,应到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将房屋出租给外地人员的,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和《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士或外资机构的,应办理涉外安全审查手续。从事房屋转让活动时,应如实填报真实成交价格、依法纳税,不给违法房地产经纪机构制造黑箱操作、非法赚取差价的机会。 5、 留心房屋租赁出台的新规 近期屡屡发生的中介携款潜逃案件,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让银行介入租房交易,通过金融行业的诚信托起京城租赁市场的整体信誉,这也是有效解决目前房屋租赁市场存在风险的一个途径。比如为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屋租赁须委托银行收、付租金的暂行办法》(详见房东维权法律工具部分)此办法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在租赁代理业务中租金交、付存在付款周期及付款时间的差异,如经纪机构往往按季甚至半年收取承租人租金,再按月向出租人支付,这样就使大量客户租金滞留在经纪机构。 而根据新办法,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必须与指定银行签订租金代收、代付委托协议,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并通过指定银行代收、代付租金。由银行对代收的租金实施“监管”,即银行不是按照经纪机构的指令而是依据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出租代理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对租金进行代收、代付。房地产经纪机构只能对其所得的佣金部分进行支配,保证了承租人交纳租金和出租人收取租金的安全 BF——2004——0603 合同编号:DL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四年四月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 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 (二) 。 (三) 。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 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你好 这是冷却塔,是中央空调设施之一,一般这只能放屋顶,是提供冷冻水的.只要楼房是框架结构,他一般骑梁柱而放,不会对你屋内造成任何影响,请放心.我虽然回答装修问题,但也是真正的暖通大师.
maggiecloud:你好!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zhwjuan1:你好! 在民事关系上,合同高于法。只要你签了合同,你们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其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从法律。
芳洲拾翠7806:你好! 可以!因为是乙方毁约,甲方可以扣下2000元定金,并要求赔偿8000元未付的定金。
如果你有这样的能力为什么不呢? <br/>房产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就行了。 <br/>这样既可以和父母住在一起,又进行了投资,应该是个不错的决定。 <br/>再说了,老房子是父母的,只是暂时让姐姐居住,如果你不介意,就让姐姐住。如果,你父母怕亏待了你,他们也可以留遗嘱将老房子分给你一部分。 <br/>一家人也要清清楚楚的比较好。
首先 你可以去做公证 原则上这种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另外 如果你入住后卖家时间很久不还款 银行有查封该房的权利 因为尚未过户目前来看 五证交易的人很多 但是风险也存在 不过你通过中介 风险也许会降低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委托中介 联系并做下公证
晕这样显然你吃亏,应该首副你也付一半,这样产权的名字才好理所当然有你的名字。<br/>但是你可以和你朋友协商,产权的名字仍然可以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字
请问有关专业人士,这是不是质量问题或地基问题?现在裂痕还在继续延伸。 <br/>答复:六层没出现问题,就表明不是地基问题,但这是质量问题。按你所说该墙体为填充墙,该问题出现的原因为砌筑的隔墙上部砖未按规范进行斜砌、顶紧上部构件(梁或者板);同时可能砌筑时一步砌筑到位,而未按要求预留40cm左右待墙体强度上来后再进行补砌;也有可能下部的梁或者板刚度不够发生了变形导致出现裂纹。总之出现了裂纹就是质量问题,根据你描述的问题应该不难解决,把裂纹处剔凿后,重新粉刷就好了。找建设单位进行解决。 <br/>具体建设局和勘察设计单位所说的原因,第一条可能有些道理,就是通常所说的热胀冷缩导致,但不是主要原因,向来建设单位(开发商)和政府职能部门都是找一些自然和业主的原因来推脱责任。 <br/>以上问题肯定为建设单位责任,让他们拿方案进行处理,不然就让媒体曝光。你们四家联合找媒体。此问题好解决,不是什么大的质量问题。
房子是可以买的,你的名下没有房就可以买!就算买过一套了也可以买第二套的,只不过多了三成首付!如果你要是一次性付款那问题就都没了!如果你还担心 那就不要交定金,用诚意金来交!就算到时候你不想买了,他们售楼处也要退你诚意金的!买不买房完全取决于你自己!
你问问她能不能直接结婚,先斩后奏,如果她爱你理解你肯定会同意的,磨了这么久,说明她也是想要房子的,但是也放不开和你的感情,结婚是两个人的事,现在的社会父母不能管,顶多参考,决定是你们两个人的事<br/>她不肯么<br/>那就不要优柔寡断了,你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的时间都可以拿来恋爱<br/>呵呵,<br/>她一直很听家里人的话么
你好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br/>1、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br/>2、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br/>3、同意以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br/>4、已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希望能帮到你!
两种选择:资金充足。坚持我的承诺。在小区的景观上下功夫,外檐上突出。已达到现房热销的目的。 资金不足。充分的了解周边市场。竞争项目。分析客户未成交原因。最后根据分析结果进行价格的调整。在不赔钱的条件下。释放部分房源。已解决经济危机。再不行。不赔钱销售。活着总比死了好。
法院不会判唯一住宅抵债,不过如果是豪宅则不受保护,如果你要卖自己唯一住房,你的所得应当在维系自己基本生活的前提下,优先偿还债务。<br/>没问题的。你的义务是还钱,不是把房子拿给他抵押。<br/>保全的前提条件是你的行为可能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者给申请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如果不符合的话是不能申请保全的。
建议先考虑50W再考虑30W的<br/><br/>原因:<br/>1、地段好<br/>2、便于出租<br/>3、升值空间大<br/>4、就算以后不卖了,自己住环境也好点
只要是合法的抵押,抵押公司可以卖被抵押的房子,但一般是拍卖。
你可以拿着你们的协议加上你们生活的各种数据,水电费单子和物业费单子等等去法院。法院会给你一个公正的判决的,因为他违约了。
能否要回定金还须审查该合同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对方有无过错等。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br/>(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br/>(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br/>(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br/>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br/>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br/>你这种情况理论上是不可以继续购买经适房了,因为你已经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即使现在把经适房买了,政府核查的时候按规定应该要退给政府。
能理解你的痛苦 你可以和女友谈谈 他如果真的爱你 是不会任他家人摆布你的 就看现在这样子 你将来和他结了婚 也不会有好日子过得 你能放弃男人的自尊么?他们家那么看重钱 以后结了婚说不定会经常拿出来念叨 你能受得了么?除非你和女友的感情很好 可以抵住那些外来的因素
不可以。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有严格限制,必须满5年后才可以出售
只有当买卖双方达成了交易的一致意见,买方为了表示诚意先行支付的部分款项才可以叫“定金”。也就是说,只有当买卖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才有可能产生定金。 中介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具体条文你可以去看《合同法》,其中的规定是很明确的。 定金是不可以退的,你们的交易尚未达成哪来的定金?当然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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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老上海,帮你问了一下他,LOMO公寓很不错。 2008年10月18日开盘,主力户型为33平米一房精装,起价5808元/平米,2010年底交房,物业费1.2元/平米/月 详情请点击 业主论坛请点击
经常去看房肯定打扰人家的正常生活啊 况且 我想如果你们去看房的时候礼貌点 或者多为别人考虑点 人家也不会故意为难你们吧 或许由于你们的看房方式没有尊重租客 人家才会那样对你们的 事在人为 没有什么别的途径能解决 只能你们之间协调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的规模的扩大,城市拆迁的速度也在加快。于是拆迁安置房也就有了市场。但毕竟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且动拆迁安置房买卖大多不能一次性将一切手续办理完毕,其后续手续通常要出售方配合办理,这就为以后的纠纷产生留下隐患。因此如何购置拆迁安置房?怎样才可以有效的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就成了一些人的关注问题。下面作一简要分析。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相对于第一类安置房而言,第二类的拆迁安置房则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一样,风险相对较小.
(1)地段:房地产行家有言,评价物业的前三个标准是:地段、地段、地段。什么样的地段盖什么样的房,才是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2)质量:对于期房而言,最重要的是从发展商的实力看质量。有实力自然会保证质量,做出的承诺也能兑现。如果发展商自己资金少,总是指望着销售回款支撑工程进度,其质量也就可想而知。 (3)现代化程度: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住宅现代化被逐步提到了日程上来。今后网络家居、环保住宅等已不再是人们的想象。因此,判断房子的投资价值、现代化程度与房子的地段和质量同样重要。 (4)供应套数:以自住客户为主,建在城郊的普通住宅以大区块为好,大社区的配套比较可靠。市区内的高档住宅则相反,套数少则意味着更少的人分享健身、购物、餐饮等不对外开放的私人会所;意味着业主出租以求回报时竞争更少;意味着更精致、更珍贵。 (5)售价及付款方式:这当然是每位买房人都会考虑的问题。售价高固然不划算,按揭的成数和年数也很重要。为什么现在的部分业主着急出租?因为他们大多拿的五成五年、七成十年的按揭,每月还贷压力太大。而七成二十年按揭的压力就小得多。 (6)社区文化背景:中国人在国外喜欢住唐人街,外国人在中国也喜欢聚居,这就是文化背景使然。所以使馆区周围的公寓、住宅里外国人最多,使馆区周围的外销公寓更受青睐。另外,大户型不要与小户型夹杂在一起,否则就很难上档次,出租时也缺乏竞争力。 (7)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取决于物业管理公司的专业程度。另外有些物业管理也有代业主出租的业务,因此买房时要注意,一个得力的销售部门也许会给以后的出租带来很多方便。 (8)房子的状况:挑一个好的朝向、楼层、户型对出租很有好处,这就看您的眼力和爱好了,不过关键还是要房子本身条件好才行。 (9)其他参考因素:环境、是否是现房、绿化、会所及其他配套设施如何,都是买房时应该考虑的因素,不过重要程度低一点,而且这些往往是因人而异的。
(1)地段:房地产行家有言,评价物业的前三个标准是:地段、地段、地段。什么样的地段盖什么样的房,才是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质量:对于期房而言,最重要的是从发展商的实力看质量。有实力自然会保证质量,做出的承诺也能兑现。如果发展商自己资金少,总是指望着销售回款支撑工程进度,其质量也就可想而知。 (3)现代化程度: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住宅现代化被逐步提到了日程上来。今后网络家居、环保住宅等已不再是人们的想象。因此,判断房子的投资价值、现代化程度与房子的地段和质量同样重要。 ) (4)供应套数:以自住客户为主,建在城郊的普通住宅以大区块为好,大社区的配套比较可靠。市区内的高档住宅则相反,套数少则意味着更少的人分享健身、购物、餐饮等不对外开放的私人会所;意味着业主出租以求回报时竞争更少;意味着更精致、更珍贵。 (5)售价及付款方式:这当然是每位买房人都会考虑的问题。售价高固然不划算,按揭的成数和年数也很重要。为什么现在的部分业主着急出租?因为他们大多拿的五成五年、七成十年的按揭,每月还贷压力太大。而七成二十年按揭的压力就小得多。 (6)社区文化背景:中国人在国外喜欢住唐人街,外国人在中国也喜欢聚居,这就是文化背景使然。所以使馆区周围的公寓、住宅里外国人最多,使馆区周围的外销公寓更受青睐。另外,大户型不要与小户型夹杂在一起,否则就很难上档次,出租时也缺乏竞争力。 (7)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取决于物业管理公司的专业程度。另外有些物业管理也有代业主出租的业务,因此买房时要注意,一个得力的销售部门也许会给以后的出租带来很多方便。 (8)房子的状况:挑一个好的朝向、楼层、户型对出租很有好处,这就看您的眼力和爱好了,不过关键还是要房子本身条件好才行。; (9)其他参考因素:环境、是否是现房、绿化、会所及其他配套设施如何,都是买房时应该考虑的因素,不过重要程度低一点,而且这些往往是因人而异的 (10)要看房屋的自然条件、人口条件、文化条件。 具体而言主要是指: ①城市上风上水。城市中心区的上风上水方向,城市主要工业区的上风上水方向。 ②交通便捷。使用常用的交通工具,从居住地到工作地点或常去的地方不超过可接受的时间并且有时间保障。 ③城市化水平高。居住地各种市政设施齐全,一般位于城市主次干道附近。房屋的区位、繁华度、公共设施配套等。 ④生活便利。步行10分种左右即可到达各类商业服务网点,能满足日常生活物品的采购及其他服务需求。 (11)要看住宅环境。 住宅环境包括日照、通风、噪音控制、私密性、绿化、道路等。具体来说,是指自然、人文景观优雅的程度,空气清新状况,有无早晚休闲运动、周末娱乐的场所,社会风气、治安状况等。 (12)看住宅的健康与安全性。 要求住宅的健康程度高,能满足生理需要和社会需求,能防止事故,远离污染源、传染病医院等。 (13)看开发商资信调查、房屋合法性调查。 (14)看房屋的品质状况。 主要看房屋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价格因素等。 (15)看其他隐蔽工程、公共设施工程、建材品质、售后服务承诺等。 总之,对所购的房屋进行多次深入调查,根本目的是为了安全和舒心。观察房子的时间也需要巧妙合理的安排。如,白天去便于了解房子区位、环境、健康与安全性、房屋品质、开发商资信;晚上去便于体验与了解居住区人口素质与构成;雨天去便于了解房屋有无漏水、楼宇排污系统工作的能力、路面积水情况;假日去便于工作于体验购物、交通的便利度。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在看房时,不要受销售人员介绍的影响,要多比较、仔细看,以免后悔。若由中介公司代售,须把单价、总价、平方米数、授权范围、代售期等了解清楚后再拍板,绝不能草率行事。 购买房子置家是一件充满希望的过程,相信各位都有所感受。我当初买房是骑着自行车满天津市转,每个休息日几乎都是背上2-3瓶水,到处看房,中午赶到哪就在哪吃一口,每天都是几十公里,很累很辛苦,但很充实,无怨无悔的寻找着梦中的家园。家里的房型图、楼书堆积如山,满脑子都是地段、开发商、采光、价格等等的组合,甚至做过对比表格。 房子买完了,网上选房的资料相当多,我只说说我的一点感受。 开发商 选房还是选口碑较好的大一点的开发商放心,尤其是期房。我的房子是在一片平地的时候顶着星星去排队给人家送钱买来的,如果是小开发商,可真不放心。可大开发商也有头疼的事,就是房子不愁卖,合同里面夹霸王条款,不签就别买!我的合同里就规定,房子自交房之日起就自动成为我的房子,也就是从这天起必须交纳物业费,可我的房子是10月底交房,已经过了装修的最好时机,本想明年装的,可那会白交好几个月的物业费,没办法,霸王条款呀!所以买大开发商的房子要有忍辱负重的心理准备。 房型 我的房子私密性较好,经过过道才到两间卧室,但坏处就是浪费了面积,也就是花钱买了过道,不是实际的使用面积。选房时大家要权衡一下。 临街问题 我的房子是临街的,不是喜欢,而是无奈,不临街的房子起价就高很多,而且面积都较大,实在买不起。临街的房子真的很吵,我曾经爬上王顶堤立交桥旁的一个高层,10几层高,楼下过大车的声音就和站在桥边一样,所以,售楼员告诉你临街没事,楼层高+退线就不会噪音很大,你别信。临街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用中空玻璃,很庆幸,我现在的房子虽然临街,但开发商给装的都是中空玻璃,窗户关上和打开是噪音的区别非常明显,关上时就小得很。临街的房子还有个缺点,出房率低,我是北面临街的,楼栋入口在南面,想坐电梯必须经过一个大堂,这个大堂在北面入口的房子里没有,这是公摊面积,买临街的房子就会买一小块没用的大堂的面积。 期房的缺点和优点 先说缺点吧。很明显,期房就是还没盖好的房子。据了解,之所以很多房子成了烂尾楼,是因为国家有规定,房子封顶后,开发商必须付给施工单位钱,在此之前的钱都是施工单位垫付。可如果开发商实力比较小,空手套白狼似的,房子初期又没卖好,那资金链就断了,没钱付给施工单位,所以卷包逃跑,留下烂尾楼、没出诉苦的施工单位,还有那些用血汗赚钱的农民工。对于购房者可能就是钱房两空的结果。现在好一点了,有规定封顶前不能卖,但好一点的楼盘还是有提前预订或者内部留房,总之,就是吸引客户早点买房,早掏钱,资金早回笼。还有就是看不到房子实物,只能看图纸买房,到盖好时可能有一些不可预料的改动。 优点也有。就是全过程随时自己都能看着,可以控制质量,甚至一些细节。我听说一个人买的期房,盖房时天天盯着,让工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做电做墙,到交房时,他不用作任何的电路改造和房型拆改。我还有位高临,他也是看着自己房子盖起来的,我们是地板采暖,以后做电路改造走线不能走地面,很麻烦。他想到前面了,工程在施工时浇筑混凝土柱子里面有横管,他让工人管子里面穿上铁丝,他自己再做了记号,以后线路穿墙都不用打眼了。眼看着自己的房子一天天长高,盼望着那天盖到自己那一层,又盼着封顶、盼着交房,那种心情不知用什么语言来描绘。还有就是可以多用电钱买房,如果是现房,买完了就要装修,哪来那么多钱!期房可以买完了再存装修的钱,可以缓一缓手。还有就是房型选择性较强,因为刚开始卖。相对的,现房时房型就少多了,没开盘时内部认购了一批,关系户留了一批,开发商分批卖又扣了一批,等你买现房时没几套可选了。 贷款 如果你打算每月都把公积金提出来,我劝你还在建行做贷款,否则能烦死你。我做的纯公积金贷款,没在建行。现在国家鼓励公积金贷款,除了利息较低,还有抵税政策,所以我每个月都要打出还款凭证,再找单位领取“公积金提取单”,然后去建行提我的公积金。别的地方我没去过,我去的是解放路建行贷款中心,第一次要带的东西那叫一个多,排了半天队后一审,东西不全。据我观察一次能把所有东西带全办手续的很少,您要是一次拿全可是够厉害的。如果你去解放路那里办贷款可要有个心理准备。我劝你最好办那种自动划帐的,否则你就有的烦了!可以去建行解放路的营业厅去见识一下,每次去我都有要把那拆了的欲望,还有很多人差点就付诸实践了。 地段 最重要的是你以后的生活圈,如果你不想白费力气,最好跑房前买一份地图,一家人商量好后,在地图上画上圈,出了圈就不要看了,看不过来。我有一位同事,看了一年多的房子,每次看完回去和老婆汇报,多数的时候直接被毙掉,原因是离某些生活必须到达的地方远或不方便。我就问他,你画圈了吗?他说:画圈干吗?我说你可真行,赶紧回去让你LP在地图上画圈,否则你跑得再多也会被毙掉。他回去请示后有了努力的方向,现在依然奔波于各处房源和各大房地产网站,但目的明确多了,省去了不少时间。所以,各位如果要买房,最好先商量好打算买哪里的房子,掂掂自己的分量,最后确定地段后再开始跑,可以省时省力。周围的配套也非常重要。经常看到名盘的广告写着离市中心……公里即到,只需车程……分钟,然后把天津市的地图缩得很小,连外环线都画上了,把自己的名字写得大大的,可实际离你心中的市中心远隔千上万水,所以不能光看广告,要算算新家离你今后需要的配套设施的距离,比如正规医院、公交车站、学校、超市、市集等。 房屋质量 顶子要注意水迹,可能是楼上漏水。闭水实验一定要做,暖气最好试水,我楼上那家的地盘管就漏水,还好他没做到地面,我也还没刷乳胶漆,否则就有人要赔钱了。我家的顶子、地面、墙面都很不平,工人补石膏可能会补得很厚,以后有脱落的可能,所以,如果买的期房,发现问题早点解决,否则耽误装修工期。 我忽略的好房 就是小区的顶楼。有电梯的顶楼,没有了上楼问题,主要是考虑头顶防水和保温。有个大露台用,可以日光浴、看星星、吃烧烤……干什么都很好,还在小区里面,面积不大。所以,如果各位买期房,位置好的太贵的话,应该考虑这个位置的顶楼,一个是单价低,一个是由于有露台,所以面积会小一点,价钱也许可以接受,就不必象我一样住临街的房子了。 手里的钱 除了首付款,手里一定要留一点钱,即便现在不装修,还有维修基金和契税,这两项加起来数目不小,买房时要算进去再决定首付多少。 还款方式 分为递减和等额,各有好处。贷款年限也不见得就是越短越好。最好自己去找个软件,算算各种还款方式。我是贷了差点20W,10年的公积金贷款,递减还款,如果按时间还清,会比等额的利息少2000多块钱。我计算过,两种还款方式有个区别,主要体现在提前还款上,并不一定是递减还款或者贷款年限短的合适,关键是你预期提前还款的时期,这要在办理的时候让银行的工作人员给你算算。这叫吃不穷、花不穷,算计不到就受穷。
一般情况下,你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有时间限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三个月后合同自动废除。 如果没有时间限定的情况下,就要看其他的条款了,比如说:在合同时效期内还可以与其他中介身公司达成协议成交后合同自动解除等等! 实在不行你可以进行录音后,进入诉讼程序。
新建小区一般都会在一年内陆续的装修,你家的小区也一样,你不装,别人也会装,将来还会有比如运料的、剔凿的、噪音啊什么一系列问题。这也是无奈的事。新买的楼,送的装修一般都比较粗糙,质量和样式比较一般。如果你觉得无所谓只要能住就可以,那就不用装。如果你要求更高一点,最好还是按自己的需要装一下。 装修的时候,肯定会产生很多建筑垃圾,其中用剩的胶水啊、油漆之类的会有比较大的气味,而且含甲醛,确实对人的健康不好。好在在室外,威胁应该不大。如果确定那个垃圾场是装修用临时的话,要和物业确定其清运时间,以北京市的规定为例,建筑垃圾应该装袋包装好,存放垃圾的场地要进行必要的围档,并每天都要清运、消纳、处理。那个垃圾场只是临时放一放,不能一堆堆好几天。至于垃圾的清运则是物业公司和装修公司签订协议。如果由装修公司负责清运,则物业公司应该要求装修公司做到垃圾每天清运(他们的协议里应该有这条)。如果物业公司负责清运,应该督促其每天及时处理。总之一句话,放放垃圾可以,要装袋、做围挡、并且每天及时清运出场。 以上说的是个人家装的情况,如果是建筑公司的工程上用的垃圾,说明其工程尚未完工,活完脚下清。垃圾没处理干净就表示工程还没结束,你完全可以告他们拖延工期。 如果这个垃圾场不是建筑类的(可能性不大),而是生活垃圾,那麻烦就大了,首先根据规定,小区内有垃圾处理站的,应该建在室内,就是我们常说的垃圾楼。另外,在你购房的时候,房产公司应该事先告之小区平面布置。如果在你家楼下弄这么个露天的垃圾场。他们则不符合市容管理、及相关的环保规定,你完全可以告到消协或者市环保局去。既是欺诈行为,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我是做房地产的,建议你还是选择b楼盘97平米的吧,因为b楼盘较a楼盘的升值空间大很多,不管你是打算永久性居住还是投资,都是b楼盘较好,虽然目前单价是比a盘的贵,但绝对是物有所值!居住环境的便利也能让你在生活中节省很多开支。其实买房子居住环境很重要!
环境是居住空间质量的重要标志,小区里的绿地不仅有着净化空气、丰富景观的作用,同时也是居民的交往空间和活动场所,增进了邻里的交往,扩大了“家”的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区绿化环境的选择有四点标准:1.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所在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2.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小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活动的要求。3.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利观赏使用。4.绿地空间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活动场地(如儿童游戏场),并布置坐椅等设施,以满足居民休息、散步、运动、健身的需要。
房主主要是为了避税,想少掏钱。 我们国家的房产是登记有效的,不到房管部门进行产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5年的时间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风险还是很大的。 建议慎重这样购买。 或者要求房主买房时就过户,交了税,办了正规过户,房产就是自己的,这样保险。
个人建议: 现在的钱越来越不叫钱了,也越来越不值钱了,您把119平的房子卖了吧,留71平的。理由: 1、房子虽小,一家人的幸福和快乐不会因为房子小一点而降低质量。布置得合理,同样很舒服。 2、不知你119平的房价又是多少,可能两处房子的地段不一样,但与其每月花几大千去月供,不如卖了,买车或提高全家人的生活品质。 3、现在乃至以后的经济形势,不适合月供,很不划算。不如把银子用到刀刃上。
五证二书没有问题您就应该看看你们签的合同是属于什么范畴的,国家规定预售房不得在主结构封顶之前开始,也就是说你看那大楼楼顶还没建好的话,那这中间就有点猫腻了。这期间开发商可能会跟你签一个类似合作书的合同,这个合同的文本和预售合同的文本是一样的,只是不符合国家规定。停车位直接买就好了,有些开发商是送停车位的,但是每月要像物业费一样交钱。 还有,预售房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会有些偏差,高层更是这样,你应该看好你所要买的房子公摊面积有多少,像电梯间,走廊什么的,这些都在建筑面积里。如果面积有偏差的话,国家也有一个百分之三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在百度里边查一查。
我们这叫接锅底,意思就是庆祝搬新家开新灶,生活越过越好! 一般关系好的朋友都送些小家电,(如:微波炉,电磁炉,油汀,加湿器等)日用品,工艺品,艺术品摆件等!
你不可能不去找中介. 因为银行根本不受理直接上门申请贷款的个人,就是所谓的"直客"式贷款.更别说想办理转按揭了.换句话说没有中介或是收费比较高的担保公司你就根本办理不了. 找一家中介就省事了.
300的公积金最多是可以贷到20万的,不过可能各地的规定不同会稍有区别。
没有结婚证书,就不能证明你们是夫妻关系,就不能以另一方做为共同贷款人。
夫妻一方申请的了公积金则另一方就不可再申请公积金 所以夫妻是不能分别申请 但可同时申请的 主贷人必须连续交满六个月的公积金或陆续交满两年才可申请公积金 在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还完后一个月才能再申请第二次公积金 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如下: 公积金只能是夫妻或直系亲属才能共同申请 也就是说在结婚之前,男女双方并未形成法律上的任何关系 故不能同时申请公积金 但两个人可以直接申请商业贷款 一位主贷人,另为参贷人
向阳律师回复:可以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一般住房按揭的还款方式都是等额本息的方式。 加息后,很多人选择提前偿还部分本金以减小负担。
向阳律师答: 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竣工后,应到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经过相关审核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即俗称的开发商的“大产权”。 开发商在取得“大产权证”后,到地方房管局才能办理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即“小产权证”。 是否决定买房,建议您考虑以下因素:房屋升值潜力;周围环境;房价趋势等等。
各个地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规定不同。 一般来说,您先生可以申请公积金,但是只能对其所占的那1%进行公积金贷款。 还有的地方明确规定不可以办理。 不过家庭购买住房那么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买了房之后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
可以呀,你申请了商业贷款买房,就可以定期提取公积金,公积金取出后就和工资一样,至于你是拿公积金去还款还是做别的,是你的自由。
向阳律师答: 是有相应变化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2004年10月29日以前发放的合同期在1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利率将于2005年1月1日起上调0.18个百分点。
向阳律师回复:房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不过继承人应当支付贷款,否则银行就会拍卖房屋,只有剩余的部分才能作为遗产继承。
他们没有权利留下产权证,因为已经办理了他项权证,所以产权证要收回放在自己的手里,待银行贷款还清后,用他项权证换一个新的产权证回来
你的这个问题到我给你的 这个网址去查!下列资料由于复制不好用了!只供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自2004年10月29日将人民币基准利率上调 0.27% …… [详细] 提前还贷计算器 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商业贷款计算器 住房贷款利率表 期限 年利率(旧) 年利率(新) ·公积金贷款 1~5年 3.60% 3.78% 5年以上 4.05% 4.23% ·商业性贷款 1~5年 4.77% 4.95% 5年以上 5.04% 5.31% 房屋单价: 元/平米 面积: 平方米 按揭成数 8成 7成 6成 5成 4成 3成 2成 按揭年数 2年(24期) 3年(36期) 4年(48期) 5年(60期) 6年(72期) 7年(84期) 8年(96期) 9年(108期) 10年(120期) 15年(180期) 20年(240期) 25年(300期) 30年(360期) [计 算 结 果] 房款总额: 元 贷款总额: 元 首期付款: 元 月均还款: 元 还款总额: 元 支付利息: 元 *加息以后 月还款额增加 元 总还款额增加 元
当然可以了,拿你们的结婚证明和产权证去单位就能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