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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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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我们结婚登记没有买房所以没有自己的户口本,以前二人的户口都是挂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那儿的人说不管生育,我就把户口挂在了一个朋友的户上,但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说我不在那儿住,他们不发手册,我们就又去租房的街道办事处,但他们说我的户口不在他们这儿,他们也不给手册,就这样两边推托了一年,后来就打电话咨询了市里的计划生育部门,他们说可以先要着孩子,等孩子生下来就会有人给我们办!然后就是怀孕生子!现在我们有了自己的房子,可以落户了,我们应该在哪儿补办呢?是在户籍所在地还是在居住地呢?还有会被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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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7-09-26 15:44:46
    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在生育前未领取《服务手册》的夫妻,由常住方户籍所在地在其生育30日内补发。在第三地居住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在生育后30日内补发。如女方户籍不在本省,可由男方户籍所在地在生育后30天内补办。
    

    x***

    2007-09-26 15:44:46

其他答案

    2007-09-29 10:26:16
  • 父母是本市户口了,就可以给孩子落户了,你的补充问题说得很对。

    1***

    2007-09-29 10:26:16

  • 2007-09-26 16:05:06
  • 到当地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去咨询,说明你的详细情况,相信会有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一个朋友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就是靠这种途径解决的.可以试试.

    你***

    2007-09-26 16:05:06

  • 2007-09-26 16:02: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四条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所以,这两个街道办事处都是错误,对此错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是你们租房地的街道办事处。
    市里的计划生育部门,是这两个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管部门,他有责任协调或指令其中的一个办事为你们发证。失职了。
    现在你们有了自己的房子,可以落户了,这不就户口地与居住地统一了么,就在你们的房子和户口所在地办。不过我有些担心,在前期的推诿中应该是没有留下任何书面的依据吧,打电话咨询了市里的计划生育部门,则更是没有证据可查吧?现在如果他们不承认,反过来说你们违反政策就有麻烦了。
    所以,建议你们在向现居住地户口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前,先把前期这几个相关部门走一遍,能得到书面证据的要书面证据,实在不行也要录下来,以备据理力争。

    北***

    2007-09-26 16:02:26

  • 2007-09-26 15:46:58
  • 户口所在地办理 没有违反计生政策就不会罚款

    1***

    2007-09-26 15: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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