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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遗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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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遗嘱问题

老人原来立了遗嘱,但是现在情况有变,老人想重新立遗嘱,并且去公证.是否要将原来的钱是多少,变动后的钱是多少都写出呢?例如原来是15000,用于各项开支后,只剩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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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09-19 10:37:40
    法律规定,立有多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公证遗嘱效力高于一般遗嘱的效力。遗嘱应当对自己的合法财产进行处分,合法财产减少的应该根据现有财产处分。当然在立遗嘱时写清前后的变化没有问题。

    4***

    2007-09-19 10:37:40

其他答案

    2007-09-18 22:18:03
  • 对.《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根据这一规定,修改遗嘱不用将原来的钱是多少,变动后的钱是多少都写出来,就是变此人为彼人也不用写。只要另写一份新的就可以了。到时出现数份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前边的就都无效了。但是,如果原来就是公证遗嘱,则必须以公证变更。 
    

    a***

    2007-09-18 22:18:03

  • 2007-09-18 18:57:31
  •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根据这一规定,修改遗嘱不用将原来的钱是多少,变动后的钱是多少都写出来,就是变此人为彼人也不用写。只要另写一份新的就可以了。到时出现数份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前边的就都无效了。但是,如果原来就是公证遗嘱,则必须以公证变更。
    

    北***

    2007-09-18 18:57:31

  • 2007-09-18 18:47:27
  •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由于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此,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
    所以法律允许老人重新立遗嘱,即使是已经公证过的遗嘱,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

    海***

    2007-09-18 18: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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