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二手房定金
我看中了一套北京某中介公司独家代理的二手房,将定金2万元交付了中介公司,并与其签订了“定金收付书”。可房主第二天得知后,提出提高房屋总价(由原来的80万涨到84万)。我当然希望能以原价购得该二手房,请问我该如何应对? 另:《定金收付书》约定:如因出售方原因导致未能签署相关合同的,则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果我放弃购买,中介公司还能双倍返还定金吗?
你可能还没真正理解“定金”的真实定义,因此有必要复述一下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你在看中了一套北京某中介公司独家代理的二手房后,虽然已经将定金2万元交付了中介公司,并与其签订了“定金收付书”。
但由于《定金收付书》约定:“如因出售方原因导致未能签署相关合同的,则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出现“房主第二天得知后,提出提高房屋总价(由原来的80万涨到84万)”的情况时。你没有任何依据追究出售方(即房主)的违约责任,更无法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你放弃购买,中介公司非但不会双倍返还“定金”,还无权要求中介返还“定金”。 。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这《定金收付书》约定“如因出售方原因导致未能签署相关合同的,则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显然是违法的。违法的合同约定是无效的。 如果你想放弃购买可以主张约定无效,但不能得到双倍返还。 你最好是不放弃购买,而且是坚持原来商定的价格,这样就是对方改变约定造成违约,你再要求以法律规定为准,要求对方双倍返还。
答:“如因出售方原因导致未能签署相关合同的,则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这条明显是在免违条件。 定金的规定中是有双倍返还的义务,但司解释里还有一条“另有约定,从...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