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一般是合同约定!根据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直辖市、市、建制镇的房屋租赁。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第五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全部
你好!
一般是合同约定!根据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直辖市、市、建制镇的房屋租赁。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第五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的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租 赁 合 同
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租 赁 登 记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证》由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十八条 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
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护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答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第二十五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士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土地收益的上缴办法,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国务院颁布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转 租
第二十六条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第二十八条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法 律 责 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机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国有农场。
林场等房屋租赁,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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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法律分析】<br/>针对您的描述,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您已经与房东签订了定金协议,并已经支付定金的,定金协议生效。但您与房东并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因此如果定金协议上约定了过户日期的,则房东要求您提前过户日期,是房东违约,您可以要求房东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定金协议上没有约定过户日期,则您可以与房东协商具体过户时间,协商不了的,您可以不再签订购房协议,并要求房东返还您已经支付的定金。<br/>【行动建议】<br/>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先与房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您可以持定金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br/>【相关法律法规】<br/>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br/>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你爹妈出资购买住房。为何要写你两人姓名?写了两人姓名,就是你俩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一家一半权益!<br/>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br/>你现在想主张房子属于你个人,只有一个法子,你们小两口一起去公证处,让你配偶写一份放弃该住房公有权益的协议,再做个公证。就可以了。
1、以前说楼的间距是100米,必须是有证据证明,才能办理退房;<br/>2、现在是47米和100米相差不少,但是必须有他们随便更改在先,且没有征得你们购房者的同意;<br/>3、此事只有你们全体购房者集体维权能有效果。<br/> 100、80、47这三个数字,就是很好的说明;<br/>受骗的人很多,总有手里有合同的,打官司要求退房。 <br/> 你采纳以后再说。。 <br/> 合同里没有楼距的条款?这就不好维权了。。。 <br/> 维权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官司 ,没有证据没有办法。
按理说是要开到7500元 但你开到5000元 也能办下来的 除了工资还有奖金和一些其他收入 不一定都体现在工资上 我的客户月供4000元 他们开到两三千都能办的 你把你所有银行的流水都打出来(信用卡不算)和存折的复印件(最好是这个) 找帮你办理贷款的人或中介好好说说 就没问题了 如果能找到一个共同还款人就更没问题了
首先是费用的问题,当然是赠与的费用低一些,因为可以不交5%的营业税。<br/>其次,就是过户的时间,按照赠与和买卖的时间,就是您说的2015年,不是96年<br/>第三,房子是您的,但是您注意的是您未婚成年,那你就算二套房,不影响您母亲再买房
那还请问你老婆的房子在是在您二位结婚之后贷款买的还是一次性买的,如果办离婚,你的名下没有任何贷款记录,和房产应该是有资格购买的。一定去查一下名下有没有贷款记录。不确定有没有的话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查一下。
你没有理由向中介索赔,如果你们的合同中有备注购房者没有资格不能过户要退回定金给客户,那你就要无条件退回对方的定金,没有注明可以不用退回定金
中介的话是不能全信的,他们只要买卖能成交,有中介费可拿就行(正规的中介公司除外)。贷款金额实际上自己也能算出来,房产交易的网站上都有贷款计算器可供买家使用的。而且中介帮你算的和银行算出来的,肯定会有误差。中介只能根据你的表述,按照首套房的优惠利率计算,而银行现在房贷的额度少,首套房也不打折的很多,有的还要在基准利率上再上浮10%——15%,所以两方面算出来的肯定有误差。在签订买卖合同时,由于卖家无过错,所以你实在没有还款能力,只能和卖家协商,看看卖家能不能同情你,退你一点首付款了。同时,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由于中介的错误计算才造成你不能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话,可以要求中介赔偿,但一般很难做到。
如果滨海新区父母住的70平方米的住房,产权在你父母的名下,你又是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自然就与你没有关系。
按您现在的情况如不想动用您父母支援的10万,我建议您先买一套面积小一点的一居做为过度房,但一居有个小问题就是短期内您要是有小孩的话就不够住了,如加上您父母支援的10万您的首付达到32万左右,您完全可以先买一套小两居作为过度,您可以选一套建筑年代在90-98年的两居,面积在60-70平之间,房本满5年没有营业税的房子,位置可以根据您和您朋友上班的位置来选择,但一定要选择交通便利,最好能在三环内找一套,因为三环内的房产总量少,升值空间大,配套设施完善。房子总价在70-80万,再高的话您的首付就会不够了,如按75万的一套房产为例计算您贷款额应在50万左右,月还款在4500元左右,按您的收入应该没有问题。如您对房产方面还有问题可以给我打电话咨询。我的电话13366602444。
现在最低首付一般是总房款的30%,如果楼主首付还差10w,加上剩下的70%也要贷款,那会不会压力太大了,建议楼主还是考虑清楚。
曾注明商品房限购政策 “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的福州、厦门等部分城市日前决定,将顺延执行此项政策。
只要各方签字真实即具有效力的,谁写没关系。再有赠与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且必须履行才可。
1、北京市规定,申请家庭成员只能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br/>2、3人申请经适房的,要求申请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且年满3年,家庭年收入4.53万元及以下,资产3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米及以下;<br/>3、3人申请限价房的,要求申请人取得本市户口,家庭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资产57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及以下;<br/>4、申请人将自有住房转让的,年满3年才能提出申请;<br/>5、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或银行贷款购买。
直接问上家,孩子多大就好。另外,也可以让中介拿着产证到派出所调户口的情况
这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未满5年的经适房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加之经适房是保障性住房,是不能抵押的,因此从各个方面讲都是无效协议,可以过户时,如果卖方违约,最多是退回购房款,没有双倍赔偿金之说。
租个好点房子就是了50w买房子,可50w的利息一月都1800元如果认为房价继续涨,就买房
没有房本是做不了贷款的.不管是按揭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必须有房产证以后才能办理. 你要买他的房子不一定用公积金贷款,根据北京的规定,公积金首付是30%. 卖方是想提前还清贷款,你可以办理转按揭贷款,不必多交首付款.但转按揭贷款一定要找担保公司做的
因为是委托原因,所以你的起诉只能针对中介公司起诉,你们签订委托时有协议,应该标明你委托其在多长时间内将房屋出租。。。 中介公司应该收定金时有协议,应该标明违约责任。 你可以委托中介公司实行代位求偿权,对买方进行诉讼,或者你去起诉中介,让中介补偿费用。。。 只代表个人意见。。。
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动产的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生效,不是签字就生效的。应该有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登记备案才合法,不允许单方办理。备案以后房子的产权就是你的了,以后别人就无法拿去交易、抵押了。
你们之间买卖行为是成立的,如果已经实际履行买卖多年,只是一直没办证,那就危险点. 如果刚发生,可以以买卖合同内容协商不成为由要求买方返还房屋,具体找个律师帮你,专业问题,自己很难办.
这是开发商自己定的.北京市没有统一的规定.你应该坚持持有合同原件,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原件,你可以在复印件上让开发商盖公章. 提醒:如果你手中没有原件,开发商是有可能在没有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更改购房合同的. 购房合同在业主收房时,是非常重要的.
在二手房买卖中,最有必要被提醒的是买家,如果买商品房上当受骗至少冤有头债有主,买二手公房上当受骗后的追索和赔偿难度则要高得多。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七、追溯旧房的历史 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 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八、产权是否完整 1、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要知道即使在法律十分完善的香港,也会出现这样的纠纷;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过完户以后才能将房款转移到原户主手上。 九、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1、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 2、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十、保证产权顺利过户 1、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2、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你签订的不是买卖合同吧! 应该是房屋买卖定金合同! 去产权中心过户是,另外有专门的房屋买卖合同的. 另: 你那个定金合同, 应该是一式三份的, 房屋中介手中还有一份. 只有中介配合, 房东反悔也没用.
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商签订合同后,销售商会去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
她目前只是付了定金2万,可以在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更改为他人名字。但是,一旦签订了正式合同后,再想再改回自己的话,那可就属于买卖交易了,产生交易的税费。(广州地区为了打击炒家,未确权出房产证的房屋,不准转让) 另外,签订朋友的名字来买楼,存在一定的风险。毕竟都是涉及几十万的产物,要仔细考虑清楚。
如果房地产的项目没有拿到规划许可证就根本不可能有合法的房屋买卖合同书,因为那合同书是由房地局根据预售许可证配套出售的,编号都有记录的,除非开发商自己印刷。 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动产的买卖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生效,如果开发商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就绝对不可能登记备案,那样合同就无法生效,没有生效的合同就谈不上违约,反而开发商拿没有合法手续的房子预售本身就违法,可以到当地的建委举报。
如果你选择的是建筑面积为标准,也应该写有分摊及套内建筑面积 你是否注明了暂测建筑面积和实测建筑面积差异的百分比了?如果没有你只能按照实际面积结算了,可能会超出3%的比例. 如果实测面积下来后,与你合同面积差异过大(超过3%),你一定要找开发商理论!!!!!!!!!!!争取自己的利益!!!!
合同签订之前必需要确定所有内容与实际相同,难道老兄你收房的时候没查清楚?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LZ是以3.1m层高买的,那就算了吧...商品房一般楼层高度都是一样的,就算告上法庭,估计也就是庭外和解,开发商手段多着呢....不要得不偿失的好
先看一下你的购房合同,因为大多数开发商都为了避免自己的责任,不把贷款办不下来后的处理办法说清楚.我买房子的时候,合同上说的是,如果购房者要求退房,要交纳3%订金.估计你这个贷款办不下来,最后除了找别的银行再贷之外,用其它方法集资,要求分期支付.实在拿不出来钱,就只好赔点款,退订.
你好! 看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超过3%以内的按实际补交购房款,超过3%的,为开发商送给你的了。少于3%以内的按实际退钱,超过3%的,按双倍退钱。
法院应该不知道你也有购房合同,并且你的合同在前 你可以起诉开发商,属于经济诈骗 在起诉时,把你的门面房申请资产保全, 这样就不会让你搬家了
这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了 合同就是约定双方的 一方不守约,另一方就可以据此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或者中止合同
一般情况取暖费是以交房时间来收取的,就是说你没入住也要交,但是你的情况是还没到真正交接,可是取暖期已经开始了,就是说即使交也不应该收一年的费用.真要交,应该按实际发生天数来给.
如果合同确实这样约定的,而且经过备案,就是说已经生效,就应该按照约定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