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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购买现房办理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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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购买现房办理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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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15 19: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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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存人家庭(包括缴存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购买拥有自主产权的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商品房现房)时,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宜昌城区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人与成年子女或父母共同购买住房时,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同时符合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借款人是指参与抵押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其中1人为主借款人)。 贷款条件 1、借款人购买的住房(现房)应在宜昌城区,且已纳入本中心可贷款的楼盘范围。申请组合贷款的须同时符合商业银行可贷款楼盘范围。
       2、借款人年龄应在18至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中应有1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主借款人。主借款人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 4、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借款人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借款时间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2年以内。 7、已交付了首套住房总房价20%以上的房款,第二套住房总房价30%以上的房款。 8、所购住房为首套或第二套住房。 9、借款人均未在宜昌区域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无宜昌区域户籍的,能提供宜昌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作为保证人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符合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贷款期限不低于1年,不高于30年。 2、贷款期限≤65-主借款人实际年龄-1。 3、贷款期限≤50-所购房屋房龄(当前年份-房屋建成年份)。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60万元。
       2、首套房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第二套住房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3、首套房不超过所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第二套住房不超过所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4、不超过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限额。每月还贷额不得超过所有借款人月收入(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60%。
      (每月还贷额可登录本中心网站通过“个人公积金贷款计算器”试算)。 灵活就业的个人缴存者月收入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最近6个月银行流水载明的平均收入,取低值确定。 5、所购房屋房龄在5年以上的,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 (1)5年20年的,不超过评估价值的60%。
       办理材料 (一)借款人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身份材料(距失效期在1年以上,复印正反两面) 所有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2、家庭关系材料 (1)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父母与子女共同借款的,提供同一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购房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房屋产权证明单》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 (3)首套住房不低于购房总价20%、第二套住房不低于购房总价30%的首付款发票或开发企业收据及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所购住房房龄超过5年的,提供房屋评估报告原件1份。
       (5)购房地房管或不动产部门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4、收入证明材料 灵活就业的个人缴存者,提供银行盖章的最近6个月收入流水记录原件1份。 5、其他材料 主借款人宜昌城区的银行储蓄卡(贷款审批后按中心要求携带)。
       (二)借款人在本中心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以上第(一)条所需材料。 2、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登录本中心网站下载)原件1份。 3、借款人均未在宜昌区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任意一名借款人宜昌区域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1、纯公积金贷款流程 ? 2、组合贷款流程 注意事项 1、可贷款楼盘登录本中心网站查询。 2、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上浮10%。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中心通过房管或不动产系统查询打印的《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中缴存人家庭成员已登记一套住房(不含本次所购住房),或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住房公积金贷款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借款人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选择,一经确定在整个还款期内不能更改。 4、借款人办理贷款后,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委托扣划还贷,不能办理其他形式的提取,在贷款未结清前,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贷款资金直接转入住房出售方账户。 6、保证人应是宜昌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保证人在宜昌县市(区)营业部、三峡总公司分中心、葛洲坝集团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1份。
       7、所购房屋房龄在5年以上的,应办理房屋价值评估。借款人先携带材料到中心受托银行柜面开具评估联系单,并自主选择联系单上中心准入的评估公司办理房屋评估。组合贷款须选择商业银行准入的评估公司。在取得房屋评估报告后,借款人按以上第五条的流程办理贷款手续。
       办理地址及电话 1、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及电话: 受托银行网点 贷款咨询、贷款预约、受理登记服务电话 贷款咨询、贷款发放服务电话 建行宜昌长江支行 6296905 6220669 6558252 工行三峡分行营业部 6485529 6485722 6386205 交行宜昌分行营业部 6459136 6487001 6386325 农行三峡葛洲坝支行 6792616 6792605 6516665 湖北银行宜昌南湖支行 6220280 6265890 中国银行三峡分行营业部 6218992 6218953 三峡农商银行葛洲坝支行 6799590 6863579 汉口银行宜昌分行 6433906 6456536 2、本中心伍家岗营业部地址: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号(夷陵大道与泰江路交汇处),可乘坐1、2、9、21、103路公共汽车。
       3、受托银行网点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服务时间变动,以银行门口公告为准)。 本中心伍家岗营业部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遇法定节假日或作息时间调整以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4、投诉电话:12329 5、本中心网站地址:http://www。ycgjj。net。

    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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