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犯罪的主观方面?
什么是犯罪的主观方面?
所谓犯罪的主观方面,指的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包括罪过和犯罪的目的、动机几种因素。 一、罪过: 根据“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的不同来掌握。 区分故意、过失还是意外事件,采取三步走的办法: 1、行为人有没有认识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 2、他该不该认识到?(有无认识义务) 3、他想不想让结果发生?把握这三点,就能比较深入地掌握罪过的分类与特征。
直接故意:认识到了,追求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认识到了,但放任结果的发生; 疏忽大意:没有认识到,但应该认识到;过于自信:认识到了,但并不想让结果发生。 所以: 1、如果都认识到危害结果,且都不反对结果发生,直接追求的就是直接故意,放任的就是间接故意; 2、认识到危害结果了,如果不想让结果发生,就是过于自信; 3、都没有认识到的,如果能够预见,就是疏忽大意,否则是意外事件。
注意:认识错误时,如果误把甲当乙杀掉,仍然是直接故意,犯罪既遂。其道理如同偷米时把面偷回来了。 判断能否预见的标准:不能以一般人的标准来判断,也不能以事后标准来判断。应当根据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行为的客观环境以及行为人的知能水平,判断行为人在当时的环境下能否预见结果的发生。
二、目的与动机: 目的与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但对量刑有一定影响。个别情况下,目的也会影响定罪。如赌博、收买妇女、偷窃、绑架儿童、非法拘禁等。注意这些“个别情况”。 三、刑法上的认识错误[考查重点] 认识错误包括对法律的认识错误和对犯罪构成事实的认识错误。
1、法律认识错误:无论怎么错,都不影响定罪与量刑。按照法律的实际规定定罪处罚即可。 2、对犯罪构成事实的认识错误。这种错误包括对犯罪对象、手段、行为性质和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会影响定罪量刑。 处理原则是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即如果你本来想犯罪,由于认识错误,犯罪不成的,定犯罪未遂,如果你本来不想犯罪,由于认识错误,造成危害结果的,不成立故意犯罪,有过失的,定过失犯罪,无过失的,定意外事件。
具体分类:以白糖当砒霜的、以砒霜当白糖的(犯罪手段);把人当熊“猎捕”的,把熊当人杀死的的(犯罪对象)等,处理原则都一样。 注意:认为盐水会毒死人而故意用盐水毒人的和迷信犯都不构成犯罪。此时,行为人对行为手段并无认识错误。 3、对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对因果关系具体样态的认识错误通常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简单说就是:如果你因我的行为而死,但死法和我想的不同,那我仍然要承担犯罪既遂的责任。如本欲淹死他人,但井里没水,他人被摔死的。
答:构成犯罪的主观方面有两种情况。即故意和过失。它们分别有两种情况: 故意包括的两种情况:期望达到犯罪的结果(直接故意)和放任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 过失包括的两...详情>>
答:就是说生命不息,学习不止啊。我之前就是报的这样的学校,还不错的一家,在民勇。在学校的时候报过,但是挂了一科,也没补考,就彻底挂了。。。然后很久也没考,当时没那个...详情>>
答:计算机科学应用计算机科学尽管计算机科学(computerscience)的名字里包含计算机这几个字,但实际上计算机科学相当数量的领域都不涉及计算机本身的研究详情>>
答:当考学成为学校的最高目标时,学校的教育形式必将变得单一,课堂教学成为主流,各种活动成为掩人耳目的摆设,只在应付检查时临时上场便马上收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