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那个对外销售的,是不合法的。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处罚。
房产税已经明确会有变化,货币政策的微调也几乎是必然的,其他的变数就在于楼市调控政策倒是放松还是微调,甚至会不会出手救市了,这些我看三季度是个窗口期。
不合理,也不合法,法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协商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委托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由拆迁人提出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拆迁人从中选定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根据评估结果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br/>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不能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br/>设区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据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被拆迁房屋评估结果的鉴定意见进行裁决。 <br/>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br/><br/><br/>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与开发商合作建房,我出地,修好后按商定的比例给我房子,担心开发商建到首先要了解开发商的性用,然后签定合同,注意了解建房进度
首先工业用电和住宅用电的费用是不同的,再者供电局没把电表装到你家,当然不用交电费,物业有什么权利收电费?不交他也没有权利断你电!
要申请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必须申请人是北京本市户口。 <br/>再就是拿着单位的收入证明去申请办去办理! <br/>当然想能够痛快的申请下来,还是中间要对申请办的人进行多少的油水处理! 呵呵o(∩_∩)o...
不可以!如果对方要违约,须双倍返还你的定金,同样,你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约定已经很明确,可以直接去咨询当地的律师!
要申请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必须申请人是北京本市户口。<br/>再就是拿着单位的收入证明去申请办去办理!<br/>当然想能够痛快的申请下来,还是中间要对申请办的人进行多少的油水处理! 呵呵o(∩_∩)o...
不能毁约。你儿子必须继续出租房屋,直到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为止。<br/><br/>就算出租人愿意支付违约金也没有意义,承租人完全可以请求法院宣判,让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
应该,一般都是以一个月的房租做为违约金.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就要以一个月租金来付担违约金.当然这只是行规,如果房东好说话,可以再谈.<br/><br/>你搬进来之后发现了房子的问题,你可以找房东解决,并不能以此做为不付违约金的理由.还有就是入住之后都要检查房子的各项,你在合同上签字,就说明你认同了这个价钱租这个房子以及房子的现状.<br/><br/>你现在只能和房东好好说说,你也可以到你所在城市的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下一个正规的租房合同,如果你们之间的合同与正规合同有很大出入,有很大出入的那一条,可能会被视为无效.<br/><br/>但是在有些城市,违约就是要无条件支付给房东一个月租金做违约金,不管你租金是1900还是19000.<br/>PS北京就是这样.
协议应该是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是两份都没有写还是什么?问题不大,一般也没有那么恶毒的房东会给你下什么套,只要不给人家家里的东西损害或者丢失,房东不会找你什么麻烦的!按时交钱就行了!
您好,前面律师介绍了法律规定,其实我在处理类似房产纠纷时,感觉最直接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的规定。<br/>当然据我所知,目前部分中介合同中有不论成交与否都要缴纳中介费的约定,不知你的合同中是否有。<br/>根据我房产法律经验给你如下建议<br/>一是向中介发出律师函,说明他的违法之处,要求改正<br/>二是向房地产中介部门投诉<br/>三是如果对方起诉积极应诉并提出反诉,要求中介赔偿损失。<br/>希望我的答复帮助你,具体细节可电话咨询本律师,博客及空间里有关于此类问题的法律资料供您免费查询参考。<br/>二十、房屋买卖没有完成中介佣金怎样付?<br/>目前房地产中介服务属于《合同法》中的居间服务性质,《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由此可见,如果房屋交易没有完成,那么中介公司不应当要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要求卖方支付必要费用。
您好,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扣押房产证阻碍合同的解除违法,其未能促成房屋购买合同的成立,只能要求必要的居间费用,不得参与到合同中,更不得阻碍双方合同的解除。可与中介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不合理,我是干房地产的。楼下的商铺是属于开发商的,出租和买卖由开发商做主,如果是开发商把这个商铺出租或卖掉了,钱也不能分给这个楼的住户,这是完全不合理的,
一般的民房是不可以注册公司,必须是商业用途的才可以注册,比如写字楼或者商铺。如你你亲戚的房子满足这个条件,建议你用租赁合同的方式,租金可以有,也可以没有,提供免费用使用,这样都可以.
属于你单方违约,建议与房主协商,房主如果同意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最好,一般来说,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较为合理。
未出现法定解除事由,例如承租人擅自转租,或双方约定的解除事由,一方当事人无权单方要求解约。当然若你同意除外。<br/>在现在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
房租强劲上涨,房东后悔签了长期合同,想涨房租是根源所在。<br/> 按道理讲法律会保护你的诉求。<br/> 一、但是如果你想继续租此房东的房子的话最好不要走法律途径,和气生财!<br/> 可以找一个你们两个都熟悉并敬重的人,从中间说和一下,你可以跟中间人说明一下:<br/>1、最坏的结果如果闹到法院,因为有双方签字的合同,你完全占理,不怕;<br/>2、毕竟房租上涨的较快,你可以适当的拿出点钱(或过年过节请吃顿饭;或买张卡)象征性的补偿房东一下;<br/>3、四年合同期内不要再提涨房租的事,否则对簿公堂,法院会支持你的。<br/> 二、如果不想继续租此房子了,那就要求房东赔偿你一定的违约金(你可以根据当下房租的情况自己定)了事,因为是房东理屈,他想涨房租你不租他必定同意给你适量补偿。<br/> 希望可以帮到你!
你顾虑不无道理。<br/>因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br/>而五保户的条件:<br/>(1)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br/>(2)无劳动能力的;<br/>(3)无生活来源的。<br/>五保对象既要具备“三无”条件,又必须是老年人,残疾人或未成年人。<br/>这样,如果该五保户如果是“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的,即没有继承人,村里是有权利收回其承包的林地的。如果是属于“虽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村里在确定“五保”时也往往会与该继承人签订有遗产归村里所有之类的协议。<br/>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事先向村里询问清楚,并最好与村里签订一份五保老人去世后你们的合同可能继续有效的协议,以免到时出现纠纷。
你转租是可以的。合同期内房东没有权干涉,不过抵押金必须到合同期满吧。再让第三租赁人去找房东签合同,就和你没关系了。<br/>本回答是建设性意见,仅供参考~~~~
1 这个店是带货转让,所以包含店面费用和货款,一定要分别谈清楚<br/>2 营业执照最好自己重新办理,但是如果是烟草证可以考虑转让,因为烟草证很难办<br/>3 你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br/>a 仔细核查店面的情况和货物的情况,可能的话把相关情况写进合同<br/>b 签合同前一定要核对好上家的税务,钱款等等问题,小心纠纷,多打听一下。<br/>c 转让合同必须要三方签订,要和房东谈好,包括转租,续租,如果房东要收房等等情况,因为上家拿了转让费走了,房东你要一直打交道的<br/>d 所有牵扯到费用的,都写入合同,比如货款和店面的费用,分开写<br/>e 注意所有的时间,日期<br/><br/>只要小心仔细,接手转让的店面做同行业会比较好做,毕竟是有前面的基础,其他不懂再问我。
应按照合同面积缴纳租金<br/>理由<br/>1租赁面积估计点入;<br/>2租赁般强调定范围面积精确要求租房面积目测;
关键是看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你签一年仅半年就不租了,是你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你要好好研究合同,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不必担心,可以理直气壮去要押金;如果违约责任太重,则要三思而后行了。
1、租房是用于合伙经营,租房合同应当对你们合伙有效而不仅仅对你有效。 <br/>2、你们散伙,可以协商由谁继续租房经营。 <br/>3、如果不能协商,你们可以与房东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处理分割合伙财产。
这是强制性买卖,没有那么好的事你还是在看看别的房子吧,你那门面不大为什么要压那么多,而且你了解这房子是不是他的,如果他是二房东,或者这房子要拆迁了或者卖给别人呢,你先了解清楚反正我没听过要压那么多还五年合同最多三年两年,一年都正常的,你签了字这五年你就得卖那走都走不了,要不赔钱,你还是在考虑考虑吧<br/> 如果是一次性付一年或者几年你现在签了合同他没理由每年涨租金 <br/> 这还得看你你要觉得合理你就签不要那么久两年三年都可以,到时候生意好在继续租 <br/> 那你看吧,你都对比好了肯定也是想租,签合同你要看好还有房子他是房东户主还是户主的其它亲戚之类的要弄清楚,因为除了或者本人和你签别人签可能会有麻烦自己注意
根据《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对方无预售许可证,该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另外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还有这种事?你的房子到期后不想再续租都不行?而且还拒交房租? <br/>如果真的像你说的这样,没有其他原因,那也太霸道了~~~~~ <br/>直接报警就可以了——110
防水有5年质保,但漏水一般是不可能退房,要求维修,同一地方维修两修不好,可自行找人修,费用开发商出,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
如果能够通过建设局或建筑档案管理部门找到该楼房的施工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维修。<br/>其次看是否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br/>如果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启用的话<br/>根据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公平原则,需要由需维修的部分的所在单元的楼层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这就是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不做实体分割,减小公摊和使用面积,现在很多综合体商业都是这么划分的(我爱铺网)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 在这个阶段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还定金的问题。 2、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尚未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签订正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后签订的解除协议的效力)。 3、已经签订合同并部分实际履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已经付完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在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比如卖方觉得房价在上涨,不想卖了,想反悔。或买方觉得房价在下跌,也不想卖了。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果卖方违约,装修的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果达不成协议买方可以向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办理退房的。如果卖方已经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约定如买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